1.一種粉撲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塑料材料制成的支撐體、承托體和框體,三者由下至上依次連接,其中:
所述支撐體包括支撐部和連接部一,支撐部橫向設置,連接部一的下部與支撐部連接固定,連接部一的上部設有插銷一;
所述承托體包括承托部和與承托部連接固定的連接部二,承托部為上部開口的碗狀結構,連接部二的下部設有與插銷一配合的盲孔一,連接部的上部設有插銷二;
所述框體的下部設有與插銷二配合的盲孔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粉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部二包括兩根豎向設置的柱體,承托部設于兩根柱體之間并與兩根柱體連接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部包括兩根交叉設置并連接固定構成開口朝上的碗狀結構的半圓弧狀的彎桿,其中一根彎桿的兩端分別與兩根柱體的柱面連接固定,另一根彎桿的兩端設有與框體連接的插銷三,相應地框體下部設有與插銷三配合的盲孔三。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粉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體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支撐體的兩個連接部一上部設有的插銷一分別與連接部二的兩根柱體的下部設有的盲孔二對接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到4任一項所述的粉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體的連接部一為豎向設置的立柱,支撐部包括橫向設置分布在接部一周圍的若干根支撐腳,支撐腳的一端與連接部一的下部連接固定,另一端設有支撐帽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粉撲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的數量為四根,該四根支撐腳以連接部一為圓心呈放射狀設置,其中三根支撐腳設置在連接部一的一側,另一根支撐腳設置在連接部一另一側與其他三根支撐腳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