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加工花卉香型飲料配制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加工花卉香型飲料的配制方法。
目前,國內外用包裝物的飲用水如礦泉水、蒸餾水,雖然具有一定營養(yǎng)保健和保障飲用衛(wèi)生的功效,但口味和功能仍較單調。盡管出現了在礦泉水中加入水果香料的飲料,改善了飲用口味,但保健功能并未提高。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種用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加入礦泉水或蒸餾水中,配制成花卉飲料。在保持礦泉水或蒸餾水原有性狀的同時,增加其保健功能,進而用花卉香型改變飲用口味。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將保健植物及花卉(中國政府有關機構限定允許加入食品飲料的中草藥及花卉)。如甘草、菊花、竹葉、枸杞子等,經過采集、凈化、粉碎、榨汁、蒸煮、過濾、脫色、脫脂、脫膠、蒸餾、萃取、提純等不同工藝加工,得到水溶性提取液,然后根據中草藥物配伍禁忌規(guī)定,按需要將單一或不同種類的提取液以一定比例加入經過工藝處理的飲用水如礦泉水或蒸餾水中,均勻攪拌混合,進行滅菌后灌入包裝物。
下面給出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
將采集的菊花清洗、晾干,經粉碎、榨汁、蒸煮、過濾后,進行脫色、脫脂和脫膠,然后蒸餾、萃取、提純,得到水溶性菊花提取液。將此提取液(其重量百分比不超過3%)作為溶質,用加工處理過的礦泉水混合稀釋,然后加入作為溶劑的礦泉水中攪拌混合均勻,經紫外線或臭氧滅菌后,灌入包裝瓶中。
權利要求
1.用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加工花卉香型飲料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含花卉香精),是以無色或淡黃色水溶性狀,加入經加工處理過的飲用水中
2.將該提取液(含花卉香精)作為溶質,其有效成份以98%計,加入作為溶劑的飲用水中,其數量(依重量百分比計)不超過3.8%。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用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加工花卉香型飲料配制方法。本發(fā)明給出的花卉香型飲料的配制方法,是將單一或不同種類的保健植物及花卉提取液,按一定比例與礦泉水、蒸餾水均勻混合,進行滅菌后灌入包裝物。用該方法制作的飲料,保持了礦泉水或蒸餾水原有的性狀,增加了保健功能,用花卉香型改變了飲用口味。
文檔編號A23L2/38GK1114163SQ9410639
公開日1996年1月3日 申請日期1994年6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6月20日
發(fā)明者馬希林 申請人:馬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