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扶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在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上組裝新設自動扶梯構成的自動扶梯。
眾所周知,在需要以外觀、安全、控制性能優(yōu)良的新設自動扶梯取代原設自動扶梯的場合,已有利用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設置新設自動扶梯的技術,例如如日本專利特開昭58-152782號公報、特開昭58-152779號公報所揭示。
上述傳統(tǒng)技術雖然無需對設置自動扶梯的建筑物進行大幅度改造而便于安設。但是,由于構成驅(qū)動移動扶手的扶手驅(qū)動裝置是由新設本體框側框與原設本體框側框的雙重側框覆蓋的結構,故在對此扶手驅(qū)動裝置進行維護檢修時不能從雙重本體框的外側進行作業(yè)。因此,必需將防護裙卸下,從新設本體框內(nèi)側在狹小空間內(nèi)進行維護檢修作業(yè),使作業(yè)極為困難。
因此,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提供不僅可利用原設自動扶梯本體框進行設置,且能容易對扶手驅(qū)動裝置進行維護檢修作業(yè)的自動扶梯。
此外,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安裝性能優(yōu)良的自動扶梯。
為達到上述目的的本發(fā)明自動扶梯,由在跨接于上下樓層、呈傾斜設置的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上組裝新設自動扶梯構成,使所述新設自動扶梯本體框的傾斜角大于上述原設本體框傾斜角。
根據(jù)上述結構,能將扶手驅(qū)動裝置設置在伸出在原設本體框上方的新設本體框上,其結果,在進行扶手驅(qū)動裝置的維護檢修時,原設本體框不對此作業(yè)構成妨礙,能從新設本體框內(nèi)側與外側容易地進行維護檢修作業(yè)。
此外,通過使新設本體框傾斜角大于原設本體框傾斜角而使新設自動扶梯的全長縮短,其結果,在進行新設本體框組裝時,無需對原設本體框進行較大改造,能夠容易地進行組裝。
對附圖的簡單說明。
圖1為表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自動扶梯的外形側視圖,圖2為沿圖1的Ⅱ-Ⅱ線的放大剖視圖,圖3為圖1的扶手驅(qū)動裝置的放大主視圖,圖4為表示原來本體框一部分的立體圖,圖5表示原設本體框與新設本體框的關系的局部主視縱剖視圖。
以下用圖1-5所示自動扶梯說明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自動扶梯。
原來自動扶梯的原設本體框1由傾斜跨設在建筑屋內(nèi)的下層樓板F1與上層樓板F2間、使與下層樓板F1連成水平的第1下部水平部2和與上層樓板F2連成水平的第1上部水平部3相連的第1傾斜部4構成,且將原來自動扶梯的組成構件幾乎全折去。
在此原設本體框1的第1下部水平部2與第1上部水平部3的端部上設置接合構件2E、3E,將這些構件連接架設在下層樓板F1與上層樓板F2的建筑物梁5、6上。
此外,除了特殊用途的自動扶梯以外,原設本體框1的第1傾斜部4相對水平面的傾斜角一般為30°。
用左右一對側框7A、7B以及在下部將該一對側框連接的底邊部件8將上述原設本體框1的剖面形狀形成內(nèi)橫寬W1、深h1的大致U形,構成新設自動扶梯的容納空間。
上述側框7A、7B分別用上邊部件9a、位于下方與此上邊構件9a隔開間距相對的下邊部件9b以及連接這些上邊部件9a與下邊部件9b的縱向部件9c構成。
此外,上述原設本體框1為在其縱向中間部X處用螺栓10連接的分體結構。
另外新設自動扶梯的新設本體框11與原設本體框1相同,由使與下層樓板F1水平相連的第1下部水平部12與上層樓板F2水平相連的第2上部水平部13、以及與這些相連的第2傾斜部14構成。并且,將上述新設本體框11的第2傾斜部14相對水平面的傾斜角θ2設定為35°。此外,分別使第2下部水平部12與第2上部水平部13容納于原設本體框1的第1下部水平部2與第1上部水平部3內(nèi),且與下層樓板F1及上層樓板F2水平相連。但是,由于成為第2傾斜部14的傾斜角θ2比第1傾斜部4的傾斜角θ1有更大的坡度,故使新設本體框11的第2水平部13從原設本體框1的第1傾斜部4的一側伸出。
上述新設本體框11的剖面形狀由左右一對側框15A、15B,在下部和中部將該一對側框連接的底邊構件16以及橫向部件17構成。上述側框15A、15B分別由上邊部件18a、與此上邊構件18a隔開間隔相對、位于下方的下邊構件18b以及連接上邊部件18a與下邊構件18b的縱向部件18c構成。
此外,上述新設本體框1為在縱向中間部Y用適當連接件進行連接的分體結構。
用上述新設本體框11形成外橫寬W2、深h2的剖面大致為U形的新設部件的容納空間。
在上述新設本體框11的第2下部水平部12與第2傾斜部14以及第2上部水平部13上將橫寬W3的多塊階梯踏板19連接成環(huán)狀。分別將前輪20與后輪21旋轉支承在這些階梯踏板19上,構成前輪20與后輪21能在設于上述新設本體框11上的支承部件23、固定于上述橫向部件17上的導軌24、25上行走。
在導軌24、25的往路側將連成環(huán)狀的階梯踏板19按照大致沿上述新設本體框11的第2下部水平部12-第2傾斜部14-第2上部水平部13進行敷設,形成下部水平區(qū)間一凹曲線區(qū)間-傾斜區(qū)間-凸曲線區(qū)間-上部水平區(qū)間,將返路也敷設形成大致相同的區(qū)間。
另外,在沿上述踏板階梯19的敷設方向的兩側配置一對欄桿26。此欄桿26由通過支承部件27將下部支承在上述新設本體框11的上邊部件18a上、例如由玻璃板等構成的欄桿板28將此欄桿板28的周緣作為往路側、可移動地被導向的移動扶手29、將上述階梯19與欄桿板28的下部間覆蓋的內(nèi)蓋板30和防護裙31以及將欄桿板28的下部外側覆蓋的外蓋板32構成。此外,33為設于縱向部件18c上、固定防護裙31用的支承構件。
將上述欄桿28的周緣作為往路側的移動扶手29的返路側由在上述欄桿板28的下方、固定于上述縱向構件18c上的導向件34進行導向。
如圖1所示,把上述移動扶手29往移動用的扶手驅(qū)動裝置35配置在新設本體框11的第2上部水平部13的與上述原設本體框1的第1傾斜部4的上部面對面的位置上。在圖1的Ⅱ-Ⅱ線部,如圖2所示,原設框體1的第1傾斜部4與新設框體11的第2傾斜部14的高低差為h3,然而,如圖1、圖3所示,在其上側存在更大的高低差h4,將上述扶手驅(qū)動裝置35設置在此高低差h4為最大的位置,換句話說,將其設置在兩個上邊部件9a、18a的夾角部的最大開口部附近。
扶手驅(qū)動裝35由支承于側框15A、15B的縱向部件18c或上邊部件18a、從設于上邊部件18a上的缺口部18d跨越、垂直設置的支承框36、旋轉支承在設于支承框36的下部的固定軸37上、呈一體旋轉的第1鏈輪38和第2鏈輪39、分別旋轉支承在設于上述支承框36的上部的多個固定軸40上、呈一體旋轉的第3鏈輪41與驅(qū)動輥42,固定在上述支承框36的固定軸37、40間的縱軸43、由此縱軸43引導、僅可沿上下方向移動的可動框44、旋轉支承在與此可動框44的上述驅(qū)動滾42面對面位置上自由旋轉、在與上述驅(qū)動輥42間夾壓上述移動扶手29的返路側的從動輥45以及卷架在從動輥45和上述第2鏈輪39與第3鏈輪41間的鏈條46構成。
并且,這樣構成的扶手驅(qū)動裝置35的動力通過將來自設于新設框體11的上部水平部13內(nèi)的未圖示驅(qū)動機構的驅(qū)動鏈條47卷掛在上述第1鏈輪38上而獲得。就是因來自驅(qū)動鏈條47的動力進行旋轉的第1鏈輪38使第2鏈輪39旋轉,第2鏈輪39的旋轉通過鏈條46使第3鏈輪41旋轉,通過與第3鏈輪41同軸的驅(qū)動輥42旋轉,使由此驅(qū)動輥42與從動輥45夾壓的移動扶手29沿旋轉方向移動。
如上所述,在將新設自動扶梯的主要組成構件容納在原設本體框1內(nèi)后,將側部外裝板48安裝在上述側框7A、7B的外側上,使上部延伸至上述外蓋板32,進而,通過用底部外裝板49將兩側的側部外裝板48的下部間覆蓋,完成橫寬W4的新設自動扶梯的設置。
在上述結構中,在進行扶手驅(qū)動裝置35的維護檢修作業(yè)及構件調(diào)換作業(yè)時,由于能從新設本體框11的內(nèi)側與外側兩側進行,能使該作業(yè)容易進行。就是從新設本體框11的外側的作業(yè)能利用由新設本體框11的外橫寬W2與側部外裝板48的橫寬W4的橫寬差(W4-W2)和原設本體框1與新設本體框11的高低差h4形成的空間Q(參照圖3)進行。具體就是將位于面對扶手驅(qū)動裝置35位置的側部外裝板48卸下,使新設本體框11露出。接著,從新設本體框11的縱向部件18c間,將手伸入內(nèi)側,放入作業(yè)工具,將固定軸37、40卸下,使第1鏈輪38、第2鏈輪39、第3鏈輪41以及驅(qū)動滾42分開,進行維護、調(diào)換作業(yè)。
此外,從新設本體框11的內(nèi)側的作業(yè)與以往相同,就是將靠近扶手驅(qū)動裝置35的防護裙31卸下。
其結果,由于能由兩個工作人員從新設本體框11的兩側進行作業(yè),能在短時間內(nèi)正確進行該作業(yè)。因此,無需象以往那樣,在僅能將防護裙31卸下的狹小空間進行維修作業(yè),使維護、調(diào)換作業(yè)變得簡單。
此外,由于新設本體框11的傾斜角度比原設本體框1的傾斜角度大,全長也比原設本體框1縮短,其結果,無需對原設本體框1進行改造,就能將新設主體框11順利地裝入原設主體框1內(nèi),使安裝容易。
然而,原設本體框1在傾斜部4的X部沿縱向接合的情況如同以上所述,如圖4的雙點劃線所示,在原設本體框1的側框7A、7B的內(nèi)側將為接合上邊部9a的角鋼等原設接合構件50向內(nèi)側伸出尺寸m并用螺栓51等緊固件緊固。但是,當存在向原設本體框1的內(nèi)橫寬W1內(nèi)伸出尺寸m的伸出物時將構成容納外橫寬W2的新設本體框11時的障礙。
因此,在本發(fā)明實施例中,在設置新設自動扶梯前,將原設接合部件50卸下,而以配置跨在須接合的鄰接上邊部件9a上面的新接合部件52代替,通過將R、S部焊接或用螺栓51等接合件進行接合構成。這樣,則不存在對容納新設本體框11形成妨礙的伸出物。
此外,如圖5所示,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在新設本體框11與原設本體1間設置多個支承體。具體地說就是在新設本體框11的側框15B(15A)上沿縱向隔適當間隔設第1支承體53與第2支承體56。此第1支承體53由焊接安裝在縱向構件18c上的支承件54、以及從上向下擰入此支承件54、使頂端與原設本體框1的上邊部件9a的上面接觸的起重螺栓55構成,第2支承體5由從內(nèi)側沿水平方向擰入新設本體框11的縱向部件18c內(nèi)、使頂端與原設本體框1的上邊部件9a的側面接觸的起重螺栓構成。
通過設置上述第1支承體53與第2支承體56,由第1支承體53使新設自動扶梯的縱向載荷K1、由第2支承體56使新設自動扶梯的橫向載荷K2分別由原設本體框1承受,從而能在確保新設自動扶梯強度的同時,還能將新設本體框11的傾斜角相對原設本體框1保持一定。
因此,如將上述第1支承體53與第2支承體56的設置間隔縮短,能使新設本體框11的撓曲、扭轉強度增大,即使將新設本體框11的組成構件材料的截面積縮小也能確保整體強度,其結果,能達到新設自動扶梯的輕量化。
上述實施例是通過使傾斜θ為35°的新設本體框11與傾斜角θ為30°的原設本體框1組合而成新設自動扶梯,然而,不用說,即使變化為例如使傾斜角θ為30°的新設自動扶梯與傾斜角θ為25°設置的原設自動扶梯組合的場合,也能適用本發(fā)明。
此外,以上是通過自動扶梯來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然而,本發(fā)明對于跨在上下梯層間、不設階梯的傾斜型電動通路也適用。
如上所述,根據(jù)本發(fā)明,即使利用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來進行設置,也能得到容易對扶手驅(qū)動裝置進行維護檢修作業(yè)且安裝性優(yōu)良的自動扶梯。
權利要求
1.一種自動扶梯,通過在跨接于上下樓層、呈傾斜設置的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上組裝新設自動扶梯構成,其特征在于使新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的傾斜角大于上述原設本體框的傾斜角。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將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扶手驅(qū)動裝置設置在上述原設本體框上邊部件上方的新設本體框的內(nèi)側。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將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扶手驅(qū)動裝置設置在上述原設本體框傾斜部上方的面對新設本體框的上部水平部的位置上。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原設本體框的傾斜角為30°,所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的傾斜角為35°。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上述兩本體框在其各兩端部上分別具有水平部,將上述新設本體框的水平部平行地安放在原設本體框的水平部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扶手驅(qū)動裝置的外側設置由上述新設本體框的側框、上述原設本體框的上邊部件、覆蓋上述原設本體框外側的側部外裝板、以及將構成上述新設本體框側框的上邊部件覆蓋的外蓋板圍成的空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新設自動扶梯的階梯踏板與移動扶手移動軌跡傾斜部的傾斜角大于原設本體框的傾斜角,將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扶手驅(qū)動裝置設置在上述踏板的移動軌跡傾斜部與上部水平部的凸曲線區(qū)間的近傍。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傾斜角大于原設本體框傾斜角,同時,在上述新設本體框與原設本體框間設置多個支承體。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多個支承體構成將上述新設本體框的縱向載荷與橫向載荷向上述原設本體框上傳遞。
10.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多個支承體構成能進行上述新設本體框向原設本體框上設置位置的調(diào)整。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自動扶梯,其特征在于構成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的上邊部件的傾斜角大于構成上述原設本體框的上邊部件的傾斜角,同時,將上述新設自動扶梯的扶手驅(qū)動裝置配置在上述兩上邊部件的最大夾角開口部的近傍。
12.一種自動扶梯,通過在跨接于上下樓層、呈傾斜設置狀,具有第1上部水平部、第1傾斜部、第1下部水平部的原設自動扶梯的本體框上,把由用于支承連接成環(huán)狀回轉的多個階梯踏板、與這些階梯踏板同步回轉的環(huán)狀移動扶手以及驅(qū)動此移動扶手的扶手驅(qū)動裝置組成的新設自動扶梯進行組裝構成的,其特征在于上述新設本體框具有第2上部水平部、第2傾斜部與第2下部水平部,上述第2傾斜部的傾斜角大于上述第1傾斜部的傾斜角,將上述第2下部水平部組裝在上述第1下部水平部內(nèi),使其上部呈水平狀,將上述第2上部水平部從上述第1傾斜部的上部組裝在上述第1上部水平部內(nèi),使其上部呈水平狀,將上述扶手驅(qū)動裝置配置成靠近上述第2上部水平部內(nèi)的上述第2傾斜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自動扶梯系在利用原設自動扶梯本體框設置新自動扶梯時,通過在跨接于上下樓層、呈傾斜設置的原設自動扶梯本體框上,把傾斜角大于此原設本體框傾斜角的新設自動扶梯本體框在其上組裝,將扶手驅(qū)動裝置設置在原設本體框的上方位置,形成扶手驅(qū)動裝置不被雙重本體框覆蓋的結構,具有能夠容易對扶手驅(qū)動裝置進行維護檢修作業(yè)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B66B23/00GK1224403SQ9618039
公開日1999年7月28日 申請日期1996年11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1996年11月18日
發(fā)明者齋藤忠一, 高橋龍彥, 宇津?qū)m博文 申請人: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