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攀窗小件吊車的制作方法
攀窗小件吊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吊裝機械,具體的說是一種攀窗小件吊車。
二、背景技術:某些家俱或室內設施,因尺寸、形狀或其他原因不能經門進入室內時,常走窗入室。但當下隨人們居住樓層的增高,走窗入室的難度越來越多。現(xiàn)有技術下常采用車吊解決低層樓房的問題。房頂?shù)踯嚱鉀Q高層樓房的問題,但這兩種方案存在以下問題和困難。1、車吊數(shù)量較少,使用成本高,難以滿足普遍需求。2、房頂?shù)踯嚿习?,安裝。使用不但麻煩,且需要安裝環(huán)境條件許可。3、兩種方案都對周邊影響較大,常需征得鄰居支持與配合方可實施。
三、發(fā)明內容: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針對以上不足和問題,提供一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對環(huán)境和鄰居干擾少,使用成本低,安全可靠的攀窗小件吊車。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攀窗小件吊車,其包括立柱、吊臂、吊臂斜拉索、上固定擋、下固定擋、攀附支腳、支腳膠墊、支腳緊固器、滑輪、絞盤和吊索;其特征是立柱為安裝、固定其它配件、長度大于窗高的主體,上部套裝可 上下調整并固定位置的直角上固定擋;上固定擋上方套裝固定吊臂支點的基座,基座連接并固定吊臂支點端,立柱頂端與吊臂重點端設置吊臂斜拉索,立柱下端設置固定連接的直角下固定擋,上固定擋與下固定擋上各配置一套相對的、可調整角度的、由支腳緊固器緊固的攀附支腳,攀附支腳末端設置相對應的支腳膠墊;在吊臂重點端和支點端的下方,及下固定擋上方分別設置滑輪,在下固定擋的游離端設置絞盤;吊索繞經吊臂重點端,支點端下方及下固定擋上方的滑輪至絞盤,由絞盤控制吊索的收放與固定。所述的攀窗小件吊車,其特征是其絞盤配置變速電機,形成電動攀窗小件吊車。本發(fā)明的攀窗小件吊車具有結構簡單,制做容易、使用方便、受環(huán)境因素制約少、對鄰居干擾影響少、使用成本低、安全可靠等優(yōu)點,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優(yōu)勢,因而具有很好的推廣使用價值。
四
:圖1為攀窗小件吊車的側面示意圖。圖2為攀窗小件吊車的局部正面示意圖。圖3為攀窗小件吊車的局部俯視示意圖。圖中:1立柱、2吊臂、3吊臂斜拉索、4上固定擋、5下固定擋、6攀附支腳、7支腳膠墊、8支腳緊固器、9滑輪、10絞盤、11吊索、12窗楣、13窗邊、14窗臺、15墻壁。
五具體實施方式
: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的攀窗小件吊車由立柱1、吊臂2、吊臂斜拉索3、上固定擋4、下固定擋5、攀附支腳6、支腳膠墊7、支腳緊固器8、滑輪9、絞盤10和吊索11構成。其立柱I為安裝、固定其他各配件、長度大于一般窗高的鋼管制做,下端直角固接下固定擋5。由上端套裝可上下移動位置的直角上固定擋4。在下固定擋5和上固定擋4上分別裝配可移動位置和旋轉角度的、相對配合的用槽鋼或方管鋼制做的攀附支腳6,攀附支腳6兩端相對面均設置支腳膠墊7,兩個攀附支腳6外側設置支腳緊固器8,在下固定擋5的延長部上設置絞盤10。在上固定擋4上方套裝吊臂2,吊臂2與立柱I同材制做。在吊臂2的末端和立柱I的頂端設置吊臂斜拉索3。在吊臂2的末端和立柱端及立柱I的下固定擋5上方設置滑輪9,吊索11用鋼絲繩或高強度繩索制做。使用時,立柱I立于貼近窗邊13的窗外,下固定擋5擱放在窗臺14上,調整相對的兩個攀附支腳6的角度。用支腳緊固器8初步固定。調整上固定擋4的高度及攀附支腳6角度,用支腳緊固器8牢固固定。進一步堅固下固定擋5。套安吊臂2。穿接吊索11。經吊臂2滑輪9、立柱I滑輪9至絞盤10并拴固。掛接吊臂斜拉索3。檢查安裝情況進入吊裝作業(yè)。除說明書所述的技術特征外,均為本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已知技術。
權利要求
1.一種攀窗小件吊車,其包括立柱、吊臂、吊臂斜拉索、上固定擋、下固定擋、攀附支腳、支腳膠墊、支腳緊固器、滑輪、絞盤和吊索;其特征是立柱為安裝、固定其它配件、長度大于窗高的主體,上部套裝可上下調整并固定位置的直角上固定擋;上固定擋上方套裝固定吊臂支點的基座,基座連接并固定吊臂支點端,立柱頂端與吊臂重點端設置吊臂斜拉索,立柱下端設置固定連接的直角下固定擋,上固定擋與下固定擋上各配置一套相對的、可調整角度的、由支腳緊固器緊固的攀附支腳,攀附支腳末端設置相對應的支腳膠墊;在吊臂重點端和支點端的下方,及下固定擋上方分別設置滑輪,在下固定擋的游離端設置絞盤;吊索繞經吊臂重點端,支點端下方及下固定擋上方的滑輪至絞盤,由絞盤控制吊索的收放與固定。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攀窗小件吊車,其特征是其絞盤配置變速電機,形成電動攀窗小件吊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攀窗小件吊車,其包括立柱、吊臂、吊臂斜拉索、上固定擋、下固定擋、攀附支腳、支腳膠墊、支腳緊固器、滑輪、絞盤和吊索。其特征是立柱通過攀附支腳固定于房窗一側。支撐吊臂完成不能通過樓道,電梯,房門的家俱及其他室內設施經窗入室。本發(fā)明的攀窗小件吊車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結構簡單,制做容易,使用方便,受環(huán)境因素制約少,對鄰居干擾影響少,使用成本低。安全可靠等優(yōu)點,因而具有很好的推廣使用價值。
文檔編號B66C23/62GK103193164SQ201310130018
公開日2013年7月10日 申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4月16日
發(fā)明者張正芝, 李新, 張靜波, 王圣煌, 章華, 湯金榮, 劉鑫, 郭毅松, 王軍, 喬波, 徐優(yōu)斌, 丁士竹, 伍利群 申請人:合肥建工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