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電子產(chǎn)品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藍牙音箱及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
背景技術:
藍牙技術是一種低成本、低功率以及短距離無線通訊的技術,可廣泛應用于音箱上。用戶通過藍牙音箱可以免除惱人的電線牽絆,自在地以各種方式輕松通話或者聽音樂,例如:騎自行車行駛在路上、在家里做家務、在戶外跑步或者開車在高速公路等情況。
由于藍牙音箱方便人們的生活與工作,因此藍牙音箱越來越普及,藍牙音箱也成為人們?nèi)粘I钪薪?jīng)常用到的工具。然而,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雖然可以在接聽電話的時候解放人們的雙手,但是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僅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
綜上所述,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技術存在只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藍牙音箱及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旨在解決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技術存在只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所述照明電路與至少一個LED燈連接,所述照明電路包括:
主控模塊、照明控制模塊以及藍牙模塊;
所述藍牙模塊的輸出端接所述主控模塊的輸入端,所述主控模塊的控制端接所述照明控制模塊的接收端;
所述主控模塊通過所述藍牙模塊與外部電子設備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并控制所述照明控制模塊驅(qū)動所述LED燈發(fā)光。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藍牙音箱,所述藍牙音箱包括如上述所述的照明電路。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藍牙音箱及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該照明電路與至少一個LED燈連接,照明電路包括主控模塊、照明控制模塊以及藍牙模塊,主控模塊通過藍牙模塊與外部電子設備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并控制照明控制模塊驅(qū)動所述LED燈發(fā)光。由此實現(xiàn)了藍牙音箱既可以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又可以用于照明,解決了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技術存在只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的問題。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的模塊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的電路連接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jié)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的模塊結(jié)構(gòu),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相關的部分,詳述如下:
該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照明電路與至少一個LED燈連接,該照明電路包括主控模塊101、照明控制模塊102以及藍牙模塊103。
藍牙模塊103的輸出端接主控模塊101的輸入端,主控模塊101的控制端接照明控制模塊102的接收端。
主控模塊101通過藍牙模塊103與外部電子設備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并控制照明控制模塊102驅(qū)動所述LED燈發(fā)光。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該照明電路還包括功放模塊104,功放模塊104的第一接收端接主控模塊101的第一功放端,功放模塊104的第二接收端接主控模塊101的第二功放端。
功放模塊104對所述藍牙音箱輸出的音頻信號進行功率放大處理。該功放模塊104包括第一功放單元和第二功放單元,第一功放單元與所述藍牙音箱的左揚聲器連接,第二功放單元與所述藍牙音箱的右揚聲器連接。該功放模塊104的功能限定屬于現(xiàn)有技術。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該照明電路還包括充電模塊,充電模塊對所述藍牙音箱進行充電,使其正常運行。
圖2示出了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的電路連接結(jié)構(gòu),為了便于說明,僅示出了與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相關的部分。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該主控模塊101包括主控芯片U1,電阻R11,電阻R12,電阻R13,按鍵開關SW1,按鍵開關SW2,按鍵開關SW3,按鍵開關SW4,二極管D1,二極管D2以及二極管D3;
主控芯片U1的傳輸端FTP為主控模塊101的輸入端,主控芯片U1的控制端CTRL為主控模塊101的控制端,主控芯片U1的第一功放端PA1和第二功放端PA2分別為主控模塊101的第一功放端和第二功放端,二極管D1的陽極、二極管D2的陽極以及二極管D3的陽極同時接直流電源BAT,二極管D1的陰極、二極管D2的陰極以及二極管D3的陰極分別一一對應接電阻R11的第一端、電阻R12的第一端以及電阻R13的第一端,電阻R11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一串口端I/O1,電阻R12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二串口端I/O2,電阻R13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三串口端I/O3,按鍵開關SW1的第一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四串口端I/O4,按鍵開關SW1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電源端ACC,按鍵開關SW2的第一端、按鍵開關SW3的第一端以及按鍵開關SW4的第一端接直流電源BAT,按鍵開關SW2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五串口端I/O5,按鍵開關SW3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六串口端I/O6,按鍵開關SW4的第二端接主控芯片U1的第七串口端I/O7。在本實施例中,主控芯片U1采用了型號BC57F687A05的主控芯片,當然,主控芯片的型號不做限定,只要能達到與本實施例主控芯片U1所述的功能作用亦可。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LED燈包括發(fā)光二極管LED4、發(fā)光二極管LED5、發(fā)光二極管LED6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該照明控制模塊102包括照明控制芯片U2和按鍵開關SW5;
照明控制芯片U2的接收端REC為照明控制模塊102的接收端,照明控制芯片U2的第一連接端GPIO1接按鍵開關SW5的第一端,按鍵開關SW5的第二端接地,照明控制芯片U2的第二連接端GPIO2接發(fā)光二極管LED4的第一端、發(fā)光二極管LED5的第一端、發(fā)光二極管LED6的第一端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的第一端,所述發(fā)光二極管LED4的第二端、發(fā)光二極管LED5的第二端、發(fā)光二極管LED6的第二端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的第二端接地。在本實施例中,照明控制芯片U2采用了型號HV9912NG-G的照明控制芯片,當然,照明控制芯片的型號不做限定,只要能達到與本實施例照明控制芯片U2所述的功能作用亦可。
作為本實用新型一實施例,所述藍牙模塊103包括藍牙芯片U3,藍牙芯片U3的藍牙端PDA為藍牙模塊103的輸出端。在本實施例中,藍牙芯片U3采用了型號CC2541的藍牙芯片,當然,藍牙芯片的型號不做限定,只要能達到與本實施例照明藍牙芯片U3所述的功能作用亦可。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的工作原理為:
由于藍牙模塊103與所述主控模塊101連接,所述二極管D1、二極管D2以及二極管D3的陽極接收電源信號,所述二極管D1、二極管D2以及二極管D3的陰極與主控芯片U1連接;所述發(fā)光二極管LED4、發(fā)光二極管LED5、發(fā)光二極管LED6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的陽極與所述照明控制芯片U2連接,所述發(fā)光二極管LED4、發(fā)光二極管LED5、發(fā)光二極管LED6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的陰極接地。所述按鍵開關SW1、按鍵開關SW2、按鍵開關SW3以及按鍵開關SW4的一端與所述藍牙芯片U3連接,所述按鍵開關SW1、按鍵開關SW2、按鍵開關SW3以及按鍵開關SW4的另一端接電源;所述按鍵開關SW5的一端與所述照明控制芯片U2連接,所述按鍵開關SW5的另一端接地。所述主控芯片U1與所述功放模塊104連接,所述第一功放單元與所述左揚聲器連接,所述第二功放單元與所述右揚聲器連接。
所述藍牙模塊103接收外部移動設備發(fā)送的通話請求信息,并根據(jù)所述通話請求信息發(fā)送檢測信號至所述主控模塊101,所述主控模塊101根據(jù)所述檢測信號觸發(fā)所述二極管D2,當所述二極管D2發(fā)光時,所述按鍵開關SW2閉合導通且在第一預設時間內(nèi)持續(xù)觸發(fā)所述主控模塊101,以使所述主控模塊101控制所述藍牙音箱工作在藍牙通訊模式;如果通話之前藍牙音箱工作在音樂播放模式,通話結(jié)束后會自動切換回音樂播放模式,所述按鍵開關SW3和按鍵開關SW4可以控制音量大小。所述充電模塊給電池充電時,所述二極管D3常亮,充滿電時,所述二極管D3熄滅。所述按鍵開關SW5閉合導通時可以觸發(fā)所述照明控制模塊102,以使所述照明控制模塊102控制高亮LED三種亮度模式:高亮、低亮、慢閃;同時發(fā)光二極管LED4、發(fā)光二極管LED5、發(fā)光二極管LED6以及發(fā)光二極管LED7會常亮。因此,藍牙音箱可實現(xiàn)音樂播放功能、藍牙接聽電話功能以及照明功能,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的藍牙音箱只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的問題。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藍牙音箱及用于藍牙音箱的照明電路,該照明電路與至少一個LED燈連接,照明電路包括主控模塊、照明控制模塊以及藍牙模塊,主控模塊通過藍牙模塊與外部電子設備進行數(shù)據(jù)交互,并控制照明控制模塊驅(qū)動所述LED燈發(fā)光。由此實現(xiàn)了藍牙音箱既可以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又可以用于照明,解決了現(xiàn)有的藍牙音箱技術存在只能收聽音樂和接聽電話,而不能用于照明的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實現(xiàn)簡單,不需要增加額外的硬件,可有效降低成本,具有較強的易用性和實用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