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機外殼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外殼,尤其涉及一種手機外殼。
背景技術:
在先技術中,翻蓋式手機外殼的前表面,一般僅僅作為手機的機械防護蓋,對手機的顯示屏和鍵盤起到保護作用。
手機的電池,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單獨安裝在手機內為手機供電;另一種形式是將電池嵌入到手機后蓋中,構成手機電池板,整體作為手機背部的機械防護蓋,在為手機供電的同時,對手機內部的部件起到保護作用。
上述的手機外殼,很多情況下,前、后的外表面上基本上是平滑的平面或者有一點小的裝飾;對于手機的電池板,其外表面一般也都是光滑的平面,也很少有附加其他的功能。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新型的手機外殼和手機電池板,在手機實現(xiàn)通訊功能的同時,增加實用元件,可以指示方向、散發(fā)香味、作為鏡子使用,還可以驗鈔,作為手機經常攜帶,一機多用,使用方便。
本實用新型為達到上述的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在手機外殼的前或后的外表面上,或者手機電池板的外表面上置有實用元件,在電池板或者外殼后板內的電池邊緣上置有散香源,在位于散香源處的電池板上或者外殼后板上置有散香孔。
所述的實用元件是指南針,或者是鏡子,或者是驗鈔機。
所述的散香源是香棒,或者是香片,或者是香囊。
如上述的手機外殼和手機電池板的結構,因為在外表面上置有實用元件,因此使手機增加了指南的功能、驗鈔的功能以及裝飾的功能。在外殼后板內或者電池板內置有散香源,通過散香孔,能夠時時散發(fā)出宜人的清香,會使使用者在使用手機時,神清氣爽,可以保持愉快的心情。甚至利用散香源本身具有的功能,達到凈化空氣、防蚊蟲等效果;表殼上有一面鏡子,使用者(尤其是女性使用者)出行時,不用特意想著攜帶鏡子,只要拿出手機,隨時可以照著鏡子,修整整齊的自己,既方便又實用;至于表殼上帶有驗鈔機就更有用處了,使用者只要拿出手機就可以方便的檢驗鈔票的真?zhèn)危槐貙S抿炩n機去驗鈔,這確實具有實際的使用意義;在外殼的表面上置放指南針,使手機具有指示方向的功能。這在旅游、登山、航海或野外行軍等場合上,更為方便。與GPS(全球定位系,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相比較,雖然GPS更專業(yè),但使用中的限制因素很多耗電、容易受天氣和地形影響、反應速度慢。而在手機上置放指南針,既不用改變手機的結構,又不增大手機的體積,也不影響手機原有的任何功能,卻增加了手機的指向功能。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三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四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手機外殼和手機電池板的結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所示,在手機外殼1的前表面2上,置有指南針3。
圖2是本實用新型第二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2所示,在手機外殼1后表面4的電池板5(或者后蓋)的外表面501上置有指南針3。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三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3所示,在手機外殼1后表面4的電池板5(或者后蓋)外表面501上置有鏡子6,位于電池板5上的散香孔7。
圖4是本實用新型電池板置有散香源的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4所示,在電池板5的內表面502上的電池8邊緣上置有作為散香源的香棒9,圖3中位于電池板5上的散香孔7恰好位于香棒9處。香棒9通過散香孔7散發(fā)出清香的氣味。
上述圖1、2、3、4僅僅是四個例子,不能代表全部。上述的實用元件和散香源有很多種,而且置放在手機外殼前后外表面或電池板外表面上的上、下或中間的位置都是可以達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的。所以,四幅附圖僅是很少的示例。
權利要求1.一種手機外殼,包括手機外殼和位于手機背面的電池板,其特征在于在手機外殼的前或后的外表面上,或者手機電池板的外表面上置有實用元件,在電池板或者外殼后板內的電池邊緣上置有散香源,在位于散香源處的電池板上或者外殼后板上置有散香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實用元件是指南針,或是鏡子,或是驗鈔機。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機外殼,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散香源是香棒,或者是香片,或者是香囊。
專利摘要一種手機外殼,其特點是在手機外殼的前或后的外表面上,或者手機電池板的外表面上置有實用元件,在電池板或者后蓋內的電池邊緣上置有散香源,在位于散香源處的電池板上或者外殼后板上置有散香孔。其中實用元件是指南針,或是鏡子,或是驗鈔機。既不用改變手機的結構,又不增大手機的體積,也不影響手機原有的任何功能,而增加了手機的指向、驗鈔、裝飾以及散香等實用功能。
文檔編號H04M1/21GK2822046SQ200520042129
公開日2006年9月27日 申請日期2005年6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6月3日
發(fā)明者劉堅 申請人:劉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