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導線連接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氣連接件,特別是一種能將兩根或數(shù)根導線連接在一起并導通的連接器。
背景技術:
在實際生活中,電話線、電線等導線都不可能沒有接頭,通常情況下都是將導線的塑料皮去掉一段,露出金屬線,然后將金屬線用鉗子絞接在一起,最后用絕緣膠布將露出的金屬線包裹起來,一來防止露出的金屬線長時間使用后氧化導致連接不良,二來也是為了安全考慮。但這種兩家導線的方法很容易將金屬線絞斷,為以后的使用留下隱患,而且操作不僅麻煩,對操作者容易造成傷害,例如帶電作業(yè)時就很容易引起觸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也制造出了多種連接器,例如膠木或陶瓷連接器,用螺釘將伸入其中的去皮金屬線壓在一起實現(xiàn)導線連接的技術問題。但這種連接器也有弊端一是體積較大,在某些比較狹促的地方不容易安裝,二是部件較多、價格比較昂貴。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正是在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安全可靠、造價低廉、操作簡便的連接器。為此,本發(fā)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導線連接器,包括由塑料注塑成的帶有1個或 2個喇叭口 2的管狀本體1,其特征在于管狀本體1的內壁上還有至少1個擋環(huán)4,擋環(huán)4與管狀本體1內壁形成的空間內封裝著由銅板沖壓成的卡管3。進一步地,卡管3的截面為缺口的環(huán)形。更進一步地,當管狀本體1帶有1個喇叭口 2時,管狀本體1相對于喇叭口 2的另
一端窄縮封閉。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造價低廉、安裝方便、安全實用。
附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2是本發(fā)明另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3是圖IA-A處的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方式一參照附圖1、3。用耐老化、延展性較好的塑料注塑成兩端直徑較大 (喇叭口)、中間直徑較小的圓形管狀本體,在直徑變換處還有兩個擋環(huán),將用銅板沖壓成的不完全封閉、帶有缺口的卡管封裝其中。在使用的時候,將一根或若干根導線的塑料皮扒掉一段,然后從一側喇叭口處塞入本發(fā)明,由于喇叭口處直徑較大,因此帶有塑料皮的導線也塞入了直徑較大的圓形管狀體內,裸露的金屬線塞入了卡管內;同樣,另一或另若干根導線的塑料皮也扒掉一段,然后也從另一側喇叭口處塞入本發(fā)明,兩端的、裸露的金屬線在卡管內交匯、重疊,然后用老虎鉗子的刃口或者電工專用的剪鉗用力剪咬直徑較小的圓形管狀體,由于力的作用,用銅板沖壓成的不完全封閉、帶有缺口的卡管變形、彎折,將兩端的導線連接在了一起。由于有塑料管狀本體的保護,不存在漏電的問題。帶塑料皮的導線塞入到本發(fā)明內一部分,更加安全。又由于具有良好導電功能的銅卡管包裹著裸露的金屬線,連接性能良好。實施方式二 參照附圖2、3。用耐老化、延展性較好的塑料注塑成一端直徑較大 (喇叭口)、一端直徑較小的筆帽狀本體,在直徑變換處還有個擋環(huán),將用銅板沖壓成的不完全封閉、帶有缺口的卡管封裝其中。在使用的時候,將一根或若干根導線的塑料皮扒掉一段,然后從一側喇叭口處塞入本發(fā)明,由于喇叭口處直徑較大,因此帶有塑料皮的導線也塞入了直徑較大的圓形管狀體內,裸露的金屬線塞入了卡管內;裸露的金屬線在卡管內交匯、 重疊,然后用老虎鉗子的刃口或者電工專用的剪鉗用力剪咬直徑較小的圓形管狀體,由于力的作用,用銅板沖壓成的不完全封閉、帶有缺口的卡管變形、彎折,將導線連接在了一起。由于有塑料管狀本體的保護,不存在漏電的問題。帶塑料皮的導線塞入到本發(fā)明內一部分,更加安全。又由于具有良好導電功能的銅卡管包裹著裸露的金屬線,連接性能良好。
權利要求
1.導線連接器,包括由塑料注塑成的帶有1個或2個喇叭口( 的管狀本體(1),其特征在于管狀本體(1)的內壁上還有至少1個擋環(huán),擋環(huán)(4)與管狀本體(1)內壁形成的空間內封裝著由銅板沖壓成的卡管(3)。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線連接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卡管C3)的截面為缺口的環(huán)形。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線連接器,其特征當管狀本體(1)帶有1個喇叭口(2)時, 管狀本體(1)相對于喇叭口(2)的另一端窄縮封閉。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氣連接件,特別是一種能將兩根或數(shù)根導線連接在一起并導通的連接器。包括由塑料注塑成的帶有1個或2個喇叭口的管狀本體,其特征在于管狀本體1的內壁上還有至少1個擋環(huán),擋環(huán)與管狀本體內壁形成的空間內封裝著由銅板沖壓成的卡管。進一步地,卡管的截面為缺口的環(huán)形。當管狀本體帶有1個喇叭口2時,管狀本體相對于喇叭口的另一端窄縮封閉。本發(fā)明造價低廉、安裝方便、安全實用。
文檔編號H01R4/70GK102456953SQ201010517278
公開日2012年5月16日 申請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0月25日
發(fā)明者王英 申請人: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