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密碼防窺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銀行取款機安全裝置類,具體的是用于銀行取款的ATM機或消費刷卡的POS機的密碼防窺罩。
技術背景 在ATM機上取款或在POS機上刷卡消費時密碼被人偷窺的事件越來越多。為了密碼防窺銀行劃了一米線,但一米線不能絕對防窺。同樣為了密碼防窺,武漢等大城市街邊的部分ATM機前方一米左右設置了一塊二米多高、一米多寬的防窺墻。取款人站在防窺墻與ATM機之間操作按鍵輸密碼。這種方案有一定的防窺作用,但投資較高。2003年12月4日華西都市報記者在財智網(wǎng)上發(fā)布信息“ATM取款機安全防護罩亮相成都。這種新穎的防護罩高2.6米、寬1.1米,由專用鋁合金型材和陽光板制成,象一座小屋把ATM機和取款人裝起來,使站在周圍的人無法看清楚取款人的操作,而取款人也不再擔心被別人窺視。”這種安全防護罩防窺效果確實很好,但造價比武漢的防窺墻還高。對POS機來說,劃一米線不現(xiàn)實,更不能修建像華西都市報所述的那種安全防護罩。所以ATM機或POS機密碼防窺還缺少較為理想的措施。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種適用于銀行取款的ATM機或消費刷卡的POS機的密碼防窺罩,所述防窺罩體積小,投資低廉,防窺效果可靠。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包括鍵盤和罩著鍵盤的罩體,其特點是罩體直接罩在鍵盤上,并與鍵盤固定連接;罩體底部的大小與鍵盤的大小相應,罩體正面下部有一個供操作者單手操作按鍵輸入密碼的手孔,罩體頂部有一個供操作者輸密碼的觀察孔。
上述防窺罩罩體與鍵盤之間是通過螺釘連接、卡式組合或粘合的,也可以是將罩體和鍵盤蓋作為一個整體制造出來的;該罩體由薄金屬材料或非金屬材料構成。
上述防窺罩罩體的外形可以做成任何一種形狀,比如圓臺形、長方形、儲錢罐形、花形、鼓形等;罩體表面可以是光滑的表面或粗糙的表面,也可以是飾以圖案、色彩的表面。
罩體內(nèi)還可以設置照明裝置,該裝置是由裝在透光按鍵背面的數(shù)個發(fā)光器件或裝在不透光按鍵鍵盤周圍的數(shù)個發(fā)光器件構成;所述發(fā)光器件用導線與ATM機或POS機內(nèi)電源相連。
采用這樣的結構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1、因整個鍵盤都被大小相應的防窺罩罩住,罩體上僅有供操作者一人使用的一個手孔和一個觀察孔,即使在十分擁擠的場所,也能很快地發(fā)揮防窺作用。
2、防窺罩罩體比華西都市報所述的安全防護罩體積小,因而成本低。
3、容易實現(xiàn)對現(xiàn)有ATM機或POS機的改造。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圖中鍵盤為ATM機鍵盤。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包括鍵盤,罩體和照明裝置(附圖)。
罩體1是以不透明塑料制成的長方體形狀的罩體。罩體1罩在ATM機鍵盤3上,罩體1底部外側用螺釘5與ATM機鍵盤3面板相連。罩體1的正面下部有一個半圓形手孔8。輸入密碼時,操作者的手由手孔8進入撳動按鍵7。罩體1的頂部有一個橢圓形的觀察孔2,供操作者自己在操作按鍵——輸密碼時觀察用。鍵盤3周圍分布四個供照明用的發(fā)光二極管4。發(fā)光二極管4用導線6和ATM機內(nèi)電源相連。
權利要求1.一種密碼防窺罩,包括鍵盤和罩著鍵盤的罩體,其特征在于罩體是直接罩在鍵盤上并與鍵盤固定連接;該罩體底部的大小與鍵盤的大小相應,罩體正面下部有一個供操作者單手操作按鍵輸入密碼的手孔,罩體頂部有一個供操作者輸密碼的觀察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碼防窺罩,其特征在于罩體與鍵盤之間是通過螺釘連接、卡式組合或粘合的,也可以是將罩體和鍵盤蓋作為一個整體制造出來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碼防窺罩,其特征在于罩體由薄金屬或非金屬材料構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碼防窺罩,其特征在于罩體形狀可以是任何一種形狀;其表面是光滑表面或粗糙表面,也可以是飾以圖案、色彩的表面。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碼防窺罩,其特征在于罩內(nèi)設有照明裝置,該裝置由裝在透光按鍵背面的數(shù)個發(fā)光器件或裝在不透光按鍵鍵盤周圍的數(shù)個發(fā)光器件構成;所述發(fā)光器件用導線與ATM機或POS機內(nèi)電源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密碼防窺罩。主要結構包括ATM機或POS機鍵盤和罩著鍵盤并固定在鍵盤上、其大小與鍵盤大小相應的罩體,罩體正面下部有一個供操作者單手操作按鍵輸入密碼的手孔,罩體頂部有一個供操作者輸密碼的觀察孔。具有即使在人群擁擠的情況下在ATM機上取款或在POS機上刷卡消費時他人無法偷窺密碼、成本低廉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G07F19/00GK2692753SQ20042004870
公開日2005年4月13日 申請日期2004年4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4月4日
發(fā)明者楊天路 申請人:楊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