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以非接觸的方式與進行通信時的頻率不同的多個通信裝置之間進行信號的發(fā)送和接收,該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的特征在于,具有:
基材;
第一天線單元,其形成于所述基材上,用于發(fā)送和接收具有第一頻率的第一信號;
第一處理電路,其與所述第一天線單元連接,并且在由所述第一天線單元接收到所述第一信號的情況下,基于該第一信號來執(zhí)行預先決定的第一處理,將與該處理結果對應的信號作為第一處理信號輸出到所述第一天線單元;
第二天線單元,其形成于所述基材上,用于發(fā)送和接收具有與所述第一頻率不同的第二頻率的第二信號;以及
第二處理電路,其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連接,并且在由所述第二天線單元接收到所述第二信號的情況下,基于該第二信號來執(zhí)行預先決定的第二處理,將與該處理結果對應的信號作為第二處理信號輸出到所述第二天線單元,
其中,所述第一天線單元和所述第二天線單元彼此絕緣,并且相互進行電場耦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具有天線A以及種類與該天線A的種類不同的天線B。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處理電路和所述第二處理電路分別基于由第一天線單元或第二天線單元接收到的信號來產生電動勢,基于該電動勢來執(zhí)行對應的處理。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在所述基材的同一面上以分離的方式形成,并且經由該分離的空間相互進行電場耦合。
5.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的一部分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在所述基材的第一面以分離的方式形成,并且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的另一部分形成于與所述第一面不同的第二面,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的另一部分與第二天線單元經由所述基材進行電場耦合。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的另一部分是具有第一元件和第二元件的偶極天線,
所述偶極天線的第二元件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隔著所述基板重疊。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偶極天線的第二元件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的一部分隔著所述基板重疊。
8.根據(jù)權利要求3~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材由具有柔性的片材形成。
9.根據(jù)權利要求1~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天線單元和所述第二天線單元進行電場耦合的狀態(tài)下的整體的特性阻抗與所述第一處理電路或第二處理電路中的輸入阻抗匹配。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處理電路和所述第二處理電路中的至少一方具備:
記錄單元,其記錄用于將自裝置與其它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識別開的識別信息;以及
控制部,在由所述第一天線單元或所述第二天線單元接收到所述信號的情況下,該控制部將識別信息從所述記錄單元中讀取出,并從與自電路相連接的天線單元輸出該識別信息的信號。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識別信息中至少包含與形成有自裝置的物品或裝置有關的信息。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識別信息中至少包含與利用組裝有自裝置的設備的用戶有關的信息。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與所述用戶有關的信息中包含該用戶進行結算時使用的貨幣信息。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1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處理電路和所述第二處理電路形成為單一的電路單元。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頻率比所述第二頻率高,
所述電路單元被配置為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相比更靠近所述第一天線單元。
16.一種卡型設備,具備根據(jù)權利要求1~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
17.一種攜帶電話機,具備根據(jù)權利要求1~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
18.一種可穿戴式設備,具備根據(jù)權利要求1~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非接觸式信息通信終端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