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雨污分流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
背景技術:
雨污分流,是一種排水體制,是指將雨水和污水分開,各用一條管道輸送,進行排放或后續(xù)處理的排污方式,通常需要使用電磁流量計來計算作業(yè)量,電磁流量計是20世紀50-60年代隨著電子技術的發(fā)展而迅速發(fā)展起來的新型流量測量儀表。電磁流量計是應用電磁感應原理,根據導電流體通過外加磁場時感生的電動勢來測量導電流體流量的一種儀器。電磁流量計通過在導電液體周圍設置磁場,當導電液體在磁場中切割磁力線時,產生與液體平均流速成正比的感應電勢,感應電壓信號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與液體接觸的電極檢出,送至轉換器智能化處理后,實現液體瞬間時流量、累積流量的顯示及流量數據與微機系統之間的通訊和控制。
但是現有的電磁流量計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由于水質復雜加上外部環(huán)境變化導致液體中有氣泡產生,液體中泡狀氣體的形成有從外界吸入和液體中溶解氣體(空氣)轉變成游離狀氣泡兩種途徑。若液體中含有較大氣泡,則因擦過電極時能遮蓋整個電極,使流量信號輸入回路瞬間開路,導致輸出信號出現晃動并導致測量結果不準確,所以需要安排專業(yè)工作人員時刻注意儀表盤是否顯示不穩(wěn)定,需要耗費大量精力。
因此,發(fā)明一種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來解決上述問題很有必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包括外殼,所述外殼內設有測量管道,所述測量管道內設有襯里,所述襯里頂部內設有壓力傳感器,所述襯里的內壁兩端均設有電極,所述外殼的頂部設有連接管,所述連接管上設有警報器,所述壓力傳感器的輸出端設為警報器,所述連接管的頂部設有流量轉換器。
優(yōu)選的,所述外殼的兩端均固定設有放置座。
優(yōu)選的,所述電極的表面設有保護膜。
優(yōu)選的,所述測量管道內均勻設有激磁線圈,所述激磁線圈的數量為四個。
優(yōu)選的,所述壓力傳感器的型號為市售PT211B直通式常溫壓力傳感器。
優(yōu)選的,所述警報器的型號為市售SA9200E無線警報器。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yōu)點:通過設置壓力傳感器和警報器,由于水泡密度遠小于液體,水泡一般上浮,使得壓力傳感器能及時感受到壓力的快速變化,并通過警報器發(fā)出報警聲音,提醒作業(yè)人員測量故障,使得作業(yè)人員無需時刻盯守流量計的儀表盤,節(jié)省了大量的精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正向剖視圖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中:1外殼、2測量管道、3襯里、31激磁線圈、4壓力傳感器、5電極、51保護膜、6連接管、61警報器、7流量轉換器、8放置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2所示的一種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包括外殼1,外殼1內設有測量管道2,測量管道2內設有襯里3,襯里3頂部內設有壓力傳感器4,襯里3的內壁兩端均設有電極5,外殼1的頂部設有連接管6,連接管6上設有警報器61,壓力傳感器4的輸出端設為警報器61,通過設置壓力傳感器4和警報器61,由于水泡密度遠小于液體,水泡一般上浮,使得壓力傳感器4能及時感受到壓力的快速變化,并通過警報器61發(fā)出報警聲音,提醒作業(yè)人員測量故障,使得作業(yè)人員無需時刻盯守流量計的儀表盤,節(jié)省了大量的精力,連接管6的頂部設有流量轉換器7。
外殼1的兩端均固定設有放置座8,設置放置座8用來放置和固定流量計,電極5的表面設有保護膜51,設置保護膜51防止淤泥堵塞積攢電極5或小顆粒磨損劃傷電極5,測量管道2內均勻設有激磁線圈31,激磁線圈31的數量為四個,壓力傳感器4的型號為市售PT211B直通式常溫壓力傳感器,警報器61的型號為市售SA9200E無線警報器。
本實用工作原理:該用于雨污分流的流量計在工作時,由于水質復雜加上外部環(huán)境變化導致液體中有氣泡產生,由于水泡密度遠小于液體,水泡一般上浮,當水泡經過壓力傳感器4時,壓力傳感器4能及時感受到壓力的快速變化并向警報器61發(fā)出電信號,警報器61接收電信號后發(fā)出報警聲音。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