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主要為了安全、可靠對傾斜礦體進行開采而設計。本實用新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包括行走車,所述車架前端設置有工作臂架回轉裝置,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的前端連接有工作臂架總成,所述車架中間設置有液壓支柱缸結構和液壓控制系統(tǒng),所述車架的頂端前部設置有可視遙控系統(tǒng);所述履帶行走裝置的前端設置有四連桿前推鏟裝置。本實用新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利用電子傳感技術實現(xiàn)了現(xiàn)場視頻傳輸,操作人員可以根據(jù)畫面進行指令發(fā)出,即可以完成各種取礦動作。
【專利說明】
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采礦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
【背景技術】
[0002]我國礦山井礦石開采,尤其是有色金屬礦山有許多傾斜礦體需要開采,一般傾斜礦體的傾斜角度在25°至30°左右,像這種斜坡的礦體開采難度非常大。現(xiàn)有的開采方式是爆破后用人工或爬斗鉸車進行取礦,出礦效率低下,時常會有滾石冒頂事故發(fā)生,伴隨著就是人身傷亡事故。這種情況在全國各個礦山企業(yè)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這也是影響礦山企業(yè)效益和安全生產(chǎn)的一個突出問題。
[0003]礦山企業(yè)對傾斜礦體采礦,采用機械化安全開采有著迫切的需求,研發(fā)一種適合傾斜礦體開采的設備有著非常突出的使用價值。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適合傾斜礦體開采的安全、可靠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一種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包括行走車,所述行走車包括車架以及驅動所述車架行走的履帶行走裝置,所述車架前端設置有工作臂架回轉裝置,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的前端連接有工作臂架總成,所述車架中間設置有液壓支柱缸結構和液壓控制系統(tǒng),所述車架的頂端前部設置有可視遙控系統(tǒng);所述履帶行走裝置的前端設置有四連桿前推鏟裝置;
[0006]所述工作臂架、工作臂架回轉裝置、液壓支柱缸結構、四連桿前推鏟裝置均與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連接,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履帶行走裝置與電器控制系統(tǒng)電連接。
[0007]進一步地,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電器控制系統(tǒng)與操作平臺電連接,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將現(xiàn)場視頻傳到所述操作平臺,操作人員通過所述操作平臺控制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
[0008]進一步地,所述車架的后端設置有自動收放電纜裝置。
[0009]進一步地,所述工作臂架總成包括相互鉸接的第一工作臂、第二工作臂,所述第一工作臂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鉸接連接,所述第二工作臂前端鉸接有挖礦鏟。
[0010]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工作臂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之間還設置有第一鉸接連桿,所述第一工作臂與第二工作臂之間還設置有第二鉸接連桿。
[0011]進一步地,所述挖礦鏟與所述與第二工作臂之間還鉸接有第三鉸接連桿,所述第三鉸接連桿與所述第二工作臂靠近所述挖礦鏟的位置鉸接有第四鉸接連桿。
[0012]進一步地,所述挖礦鏟包括固定部相互連接開口成直角間距設置的兩個子礦鏟。
[0013]進一步地,所述四連桿前推鏟裝置包括開口向前的推鏟,所述推鏟的后側上、下兩端分別鉸接有上橫向固定桿、下橫向固定桿,上橫向固定桿與下橫向固定桿的后端鉸接連接有后豎向固定桿,所述后豎向固定桿固定在所述履帶行走裝置前端的車架上,所述下橫向固定桿與所述履帶行走裝置上方的車架的前端還鉸接有驅動控制連桿。
[0014]進一步地,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的下方。
[0015]本實用新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研發(fā)適應了礦山企業(yè)的發(fā)展要求,其功能也達到了以下幾點:一是安全性,利用電子遙控技術實現(xiàn)了人機分離操作;二是可靠性,該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所應用的技術均是國內(nèi)先進的成套技術和自主研發(fā)的優(yōu)質(zhì)加工件;三是先進性,利用電子傳感技術實現(xiàn)了現(xiàn)場視頻傳輸,操作人員可以根據(jù)畫面進行指令發(fā)出,即可以完成各種取礦動作。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實施例1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主視不意圖;
[0017]圖2是圖1的右視圖;
[0018]圖3是實施例1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工作臂總成在回轉90度時成水平狀態(tài)把礦從前方扒至設備一側的俯視示意圖;
[0019]圖4為圖3的A向視圖;
[0020]圖5是實施例1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在斜坡上的工作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
[0022]實施例1
[0023]本實施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包括行走車,所述行走車包括車架以及驅動所述車架行走的履帶行走裝置I,所述車架前端設置有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的前端連接有工作臂架3總成,所述車架中間設置有液壓支柱缸結構5和液壓控制系統(tǒng)6,所述車架的頂端前部設置有可視遙控系統(tǒng)8,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8的下方設置有電器控制系統(tǒng)9,所述車架的后端設置有自動收放電纜裝置7;所述履帶行走裝置I的前端設置有四連桿前推鏟裝置2。
[0024]所述工作臂架3、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液壓支柱缸結構5、四連桿前推鏟裝置2均與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6連接,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6、履帶行走裝置I與電器控制系統(tǒng)9電連接,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8、電器控制系統(tǒng)9與操作平臺電連接,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將視頻傳到所述操作平臺,操作人員根據(jù)視頻內(nèi)容通過所述操作平臺對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9進行信號控制,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9根據(jù)指令控制液壓控制系統(tǒng)6或履帶行走裝置I動作,當操作平臺通過電器控制系統(tǒng)9發(fā)出液壓控制系統(tǒng)6的某個動作指令時,所述液壓控制系統(tǒng)6控制相應的動作指令對應的裝置(包括所述工作臂架3、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液壓支柱缸結構5、四連桿前推鏟裝置2中的一個或幾個)進行動作。
[0025]所述工作臂架3總成包括相互鉸接的第一工作臂31、第二工作臂32,所述第一工作臂31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鉸接連接,所述第二工作臂32前端鉸接有挖礦鏟37。所述第一工作臂31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4之間還設置有第一鉸接連桿33,所述第一工作臂31與第二工作臂32之間還設置有第二鉸接連桿34;所述挖礦鏟37與所述與第二工作臂32之間還鉸接有第三鉸接連桿35,所述第三鉸接連桿35與所述第二工作臂32靠近所述挖礦鏟37的位置鉸接有第四鉸接連桿36;所述挖礦鏟37包括固定部相互連接開口成直角間距設置的兩個子礦鏟38、39。
[0026]所述四連桿前推鏟裝置2包括開口向前的推鏟21,所述推鏟21的后側上、下兩端分別鉸接有上橫向固定桿22、下橫向固定桿23,上橫向固定桿22與下橫向固定桿23的后端通過后豎向固定桿24鉸接連接,所述后豎向固定桿34固定在所述履帶行走裝置I前端的車架上,所述下橫向固定桿23與所述履帶行走裝置I上方的車架的前端還鉸接有驅動控制連桿25。
[0027]本實施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所有動作均根據(jù)現(xiàn)場及傳輸?shù)漠嬅媲闆r進行,動作指令包括:1、前進、爬坡,2、后退,3、前進推鏟,4、原地回轉,5、工作臂架挖取動作,6、工作臂架回轉90度,水平挖取礦石,7、液壓支柱缸頂出,頂在巷道頂部,目的是防止設備在坡中退回,保證整機的正常工作。
[0028]本實施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在斜坡上的動作過程,如圖5所示,整機可爬至工作的地點,當需要工作時,液壓支柱缸機構頂出至巷道頂部(一般在2.5-3米左右),此時設備在斜坡上處于一個穩(wěn)定的狀態(tài),工作臂架回轉裝置回轉一個90度左右,工作臂架總成就可進行水平挖礦工作。完成一段工作后,液壓支柱缸機構退回,完成一個動作過程,整機移動至下一個工作地點,重復以上動作即可完成另一個工作循環(huán)。
[0029]本實施例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的核心技術:一是米用電子遙控技術,以電子、電器、機械裝置和液壓傳動裝置的執(zhí)行元件,進行了合理配置,實現(xiàn)了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統(tǒng);二是采用了電子傳感技術,通過可視畫面可以實時傳遞到操作人員手上的操作臺,操作人員可以根據(jù)畫面進行操作,實現(xiàn)了現(xiàn)場遠距離遙控操作;三是采用液壓元件和機械機構合理設計實現(xiàn)了工作臂架回轉裝置。
[0030]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所界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行走車,所述行走車包括車架以及驅動所述車架行走的履帶行走裝置,所述車架前端設置有工作臂架回轉裝置,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的前端連接有工作臂架總成,所述車架中間設置有液壓支柱缸結構和液壓控制系統(tǒng),所述車架的頂端前部設置有可視遙控系統(tǒng);所述履帶行走裝置的前端設置有四連桿前推鏟裝置; 所述工作臂架、工作臂架回轉裝置、液壓支柱缸結構、四連桿前推鏟裝置均與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連接,所述的液壓控制系統(tǒng)、履帶行走裝置與電器控制系統(tǒng)電連接。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電器控制系統(tǒng)與操作平臺電連接,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將現(xiàn)場視頻傳到所述操作平臺,操作人員通過所述操作平臺控制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架的后端設置有自動收放電纜裝置。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臂架總成包括相互鉸接的第一工作臂、第二工作臂,所述第一工作臂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鉸接連接,所述第二工作臂前端鉸接有挖礦鏟。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臂與所述工作臂架回轉裝置之間還設置有第一鉸接連桿,所述第一工作臂與第二工作臂之間還設置有第二鉸接連桿。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挖礦鏟與所述與第二工作臂之間還鉸接有第三鉸接連桿,所述第三鉸接連桿與所述第二工作臂靠近所述挖礦鏟的位置鉸接有第四鉸接連桿。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挖礦鏟包括固定部相互連接開口成直角間距設置的兩個子礦鏟。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四連桿前推鏟裝置包括開口向前的推鏟,所述推鏟的后側上、下兩端分別鉸接有上橫向固定桿、下橫向固定桿,上橫向固定桿與下橫向固定桿的后端鉸接連接有后豎向固定桿,所述后豎向固定桿固定在所述履帶行走裝置前端的車架上,所述下橫向固定桿與所述履帶行走裝置上方的車架的前端還鉸接有驅動控制連桿。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斜巷道取礦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器控制系統(tǒng)設置在所述可視遙控系統(tǒng)的下方。
【文檔編號】E21C27/30GK205714186SQ201620349157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2日
【發(fā)明人】王永春
【申請人】王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