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造紙污泥除臭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臭的方法,特別涉及一種造紙污泥除臭方法。
背景技術:
: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感覺及損害生活環(huán)境的氣味統(tǒng)稱為惡臭,具有惡臭氣味的物質被稱為惡臭污染物。惡臭是大氣污染的一種形式,由于它的特殊性,很多國家將它作為單列公害對待。惡臭已成為當今世界七種典型公害(大氣污染、水質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振動、地面下沉、惡臭)中的一種。迄今為止,地球上存在約二百多萬種化合物,其中大約1/5具有各種氣味,具有惡臭氣味的物質約有近IOOOO種,憑人的嗅覺即可感覺的惡臭物質有4OOO多種,其中有幾十種對人的危害較大。這些惡臭物質,除了氨、硫化氫等少數無機化合物外,絕大多數是有機物。有機惡臭物質中除了有機必有的碳(C)及絕大多數有的氫(H)以外,硫(S)、氮(N)、氧(0)和氯(Cl)是惡臭物質中常見的組成元素。有機惡臭物質常含有羥基(一0H)、羰基(-C0)、C00H)、氨基(一NH2)、巰基(一SH)等官能團,組成酚、醇、醛、S同、硫醇、疏醚等化合物。造紙污泥的臭氣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第一類是造紙過程中使用的各種溶劑、石油衍生物;第二類是由于微生物的生物化學反應而新形成的。造紙污泥臭氣包括硫化氬、硫醇等各種硫化物以及NOx氣體。目前,控制惡臭的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化學吸收法、臭氧氧化法、生物過濾法、土i裏除臭法等。其中活性炭吸附法是以活性炭為原料,利用活性炭的吸附功能對臭氣進行處理的除臭方式。但該方法對硫化氫或氨氣等效果有P艮,不能用于大氣量高濃度的情況,活性炭再生和更替成本大,勞動強度大,再生后活性炭效果下降?;瘜W除臭法是利用化學介質(NaOH、NaCl或NaC10)與硫化氫、氨氣等無機類致臭成分進行反應,從而達到除臭的目的?;瘜W除臭法耐沖擊負荷強,可間歇工作,工作方式靈活,化學法對硫化氫、氨氣等的吸收比較徹底,反應速度快;但對部分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的去除存在一定的困難。臭氧氧化法是利用強氧化劑臭氧,可將有關的惡臭物質氧化成無臭或低臭物質。在條件適宜以及與待處理氣體迅速混合均勻時,臭氧與硫化氫的反應速度極快,只需一秒鐘,但也有相當的研究人員認為,疏化氫并不完全是由臭氧造成的,在很多情況下,臭氧只是起到遮蔽劑的作用,在美國有很多臭氧裝置已被拋棄,其原因是臭氧發(fā)生裝置性能不穩(wěn)定,臭氧本身是一種污染,可以腐蝕金屬,后續(xù)處理費用高。臭氧的凈化效率不高(對有機惡臭成分更是如此),很難跟蹤控制臭氧的投加劑量。生物過濾法處理過程是由天然濾料來吸附和吸收惡臭氣流中的臭氣,然后由生長在濾料中的細菌和其它微生物來氧化降解。通常情況下,這些天然濾料上本身固有的細菌和其它微生物就足以用來除去臭氣。但該方法占地面積大;對溫度、酸堿度、濕度要求大;表面負荷大會產生堵塞;對混和臭氣需要提供不同的菌群。土壤除臭法的機理主要可分為物理吸附和生物降解兩類。但這類方法占地面積大,不適合多暴雨多雪,對高溫高濕氣體必須進行預處理。綜上所迷,以上除了土壤除臭法外,其他各種方法主要用于對氣態(tài)或液體物質的除臭,目前還沒有有效地去除液固混合態(tài)的污泥惡臭的除臭方法。
發(fā)明內容為了克服上述問題,有效地去除液固混合態(tài)的造紙污泥惡臭,本發(fā)明提出一種造紙污泥除臭方法,具體步驟為,在要被除臭的濕泥中加入KMn04處理溶液,該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范圍為0.10%~1.00%;濕泥和處理溶液的混合比例為0.5g/ml,濕泥和處理溶液混合后,攪拌均勻,并浸漬10小時以上。進一步,本發(fā)明的KMn(^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可為().01%、0.05%、0.10%、0.50%、1.00%中任意一種。進一步,所述浸漬時間為10-12小時該方法具有較高的造紙污泥惡臭的去除率和可靠性,可處理氣量大濃度高的臭氣;可通過多級聯用洗滌,除去各種混和惡臭;占地面積少,投資小,操作簡便。圖l是測試經本發(fā)明除臭方法除臭效果的檢測裝置圖2是加入KMn04處理溶液的濕泥以及比較對象的氨氣釋放量測試結果曲線圖3(a)為加入KMn04處理溶液的濕泥的硫化氬釋放量曲線圖;圖3(b)為比較對象為干濕污泥加水溶液處理的硫化氫釋放量曲線圖。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具體描述本發(fā)明除臭方法的實施例。首先對要除臭的濕泥加入處理溶液進行處理,即在濕泥中加入KMn04處理溶液,該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可選擇在0.10%~1.00%之間,本實施例中分別采用以下5種濃度0.01%、0.05%、0.10%、0.50%、1.00%;濕泥和處理溶液的比例為0.5g/ml,本實施例中選取10g濕泥加20ml的KMn04處理溶液,濕泥和處理溶液混合后,攪拌均勻,并浸漬一定的時間,如10-12小時,濕泥中的惡臭就被有,文地除去。為了與本發(fā)明除臭方法的效果進行比較,選擇了兩種樣本作為比較對象,一種為10g濕泥與20ml水的混合物,另一種是10g濕泥烘干后再加20ml水。表1和表2分別列出了上述兩種比較對象以及濕泥中加入不同濃度的KMn04處理溶液后,除臭的測試結果。參考圖1,采用如圖1所示的裝置對利用本發(fā)明除臭方法的效果以及比較對象進行測試。首先將混合有處理溶液的被測濕泥或比較對象放置在三口燒1中,該燒置于磁力加熱攪拌器容器2中,容器2中水浴的溫度控制在60-7(TC,在測試過程中,攪拌器以150r/min的速度對容器中的水進行攪拌,以均勻加熱三口燒瓶;氮氣瓶3中的氮氣經氣體流量計4連通到三口燒瓶中的被測物液面之下;在三口燒瓶的另一出口連接有氣泡吸收管5,該管內有6ml的吸收液,吸收從被測物釋放出的氣體。氮氣瓶、三口燒瓶和氣泡吸收管連通為密封空間。其中吸收液為按照國家標準測試氣體釋放量所用的吸收液體。檢測時,開啟氮氣并瓦3的氣源,以200ml/min流速吹入氮氣10小時,同時打開磁力攪拌器,每2小時測一次釋放量,共測10個小時。在吸收液吸收氣體后的樣品采集完成后,將吸收液轉移至10ml具塞比色管中,按制取標準曲線的步驟進行顯色,測定吸光度。通過對氨氣釋放量和硫化氫釋放量的檢測,來測試本發(fā)明除臭方法的效果。氨氣釋放量檢測主要參考國家標準GB/T14679—93《空氣質量氨的測定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琉化氫釋放量測試主要參考國家標準GB11742-89《居住區(qū)大氣中碌"匕氫衛(wèi)生檢驗標準方法亞曱藍分光光度法》。表1列出了利用不同濃度的KMn04處理溶液處理后對氨氣釋放量已及比較對象的氨氣釋放量;圖2為KMn04溶液處理下和比較對象的氨氣釋放量曲線圖;表2列出了利用不同濃度的KMn04處理溶液處理后的疏化氫釋放量已及比較對象的氨氣釋放量,圖3(a)和圖3(b)分別為加入KMn04處理溶液后以及干濕污泥加水溶液處理的辟"匕氬釋放量曲線圖。其中每兩個小時測試一次,編號為NO.l~NO.5,共測10個小時;總和表示10個小時測試總量。表i處<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6</column></row><table>KMnO,0.010.050.100.501.00.0.760.691.251.610.792.352.472.082.660.872.410.741.910.582.340.840.921.311.372.210.452.141.071.693.335.517.027.798.5411.78表2,劑濃度/%_Treating^.agentConcentra"onNO.1NO.2硫化氬釋放量/EmissionNO.3NO.4NO.總和Total濕泥Wetsludge干泥Drysludge3.05879.7040.7924.6550.6028.1441.2422.3688.2043.06181.86KMnO,0.010.050.100.501.002.642.241.211.901.870.020.930.840.660.216.154.532.480.280.726.48223.891.130.812425.06764.181.551.4217.9613.60803.48從以上的表l和表2中數據,以及圖2-3所示的曲線圖,可以看到,經過10個小時以后,臭氣釋放量很小,說明造紙濕泥中大部分的氨氣和硫化氫等惡臭被有效地除去,在實際除臭過程中,時間越長當然效果越好,但是時間長了,成本和效率降低,而且使得污泥中可利用成分分解減少,因此最佳的除臭浸漬時間為10-12小時,此時,處理溶液與污泥基本可以完全反應。權利要求1、一種造紙污泥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要被除臭的濕泥中加入KMnO4處理溶液,該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范圍為0.10%~1.00%;濕泥和處理溶液的混合比例為0.5g/ml,濕泥和處理溶液混合后,攪拌均勻,并浸漬10小時以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造紙污泥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KMn04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可為O.01%、0.05%、0.10%、0.50%、1.00%中任意一種。3、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造紙污泥除臭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浸漬時間為10-12小時。全文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造紙污泥除臭方法,具體步驟為,在要被除臭的濕泥中加入KMnO<sub>4</sub>處理溶液,該處理溶液的質量百分比濃度范圍為0.10%~1.00%;濕泥和處理溶液的混合比例為0.5g/ml,濕泥和處理溶液混合后,攪拌均勻,并浸漬10~12小時。該方法具有較高的造紙污泥惡臭的去除率和可靠性,可處理氣量大濃度高的臭氣;可通過多級聯用洗滌,除去各種混和惡臭;占地面積少,投資小,操作簡便。文檔編號C02F11/00GK101306907SQ20081011591公開日2008年11月19日申請日期2008年6月30日優(yōu)先權日2008年6月30日發(fā)明者任海青,峰傅,劉賢淼,江澤慧,王春鵬申請人:中國林業(yè)科學研究院木材工業(yè)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