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料離心脫水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農(nóng)副產(chǎn)品及中藥材初加工設備,尤其是一種可實現(xiàn)不停機自卸料,實現(xiàn)連續(xù)化生產(chǎn)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
【背景技術】
[0002]農(nóng)副產(chǎn)品及中藥材在清潔化生產(chǎn)過程中,清洗是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之后工業(yè)化的生產(chǎn)需要進行脫水及烘干,脫水效果的好壞大大影響了烘干過程的時間及能耗,同時現(xiàn)有的脫水裝置均為人工控制,加料、卸料均需手動操作,不但增加了人工勞動量,也降低了生產(chǎn)效率,不利于企業(yè)規(guī)?;a(chǎn)。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就是現(xiàn)有脫水裝置為人工控制,加料、卸料均需手動操作,不但增加了人工勞動量,也降低了生產(chǎn)效率,不利于企業(yè)規(guī)?;a(chǎn)的問題,提供一種可實現(xiàn)不停機自卸料,實現(xiàn)連續(xù)化生產(chǎn)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
[0004]本實用新型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包括入料斗、脫水裝置和動力裝置,入料斗安裝在脫水裝置頂部,動力裝置與脫水裝置連接,為脫水裝置提供動力,其特征在于該動力裝置包括動力部件和主軸,動力部件與主軸連接,帶動主軸繞主軸軸心轉動;脫水裝置包括篩桶、散料盤、連接筋、接料盤和出料斗,篩桶底部開口,主軸豎直設置在篩桶內(nèi)部,主軸通過連接筋帶動篩桶轉動;脫水裝置安裝在篩桶頂部,出料斗固定在篩桶下方,接料盤設置在出料斗內(nèi)部且位于篩桶底部的開口下方;散料盤安裝在篩桶內(nèi)部,位于入料斗下方,且固定在主軸頂部,隨主軸轉動。
[0005]所述的接料盤直徑大于篩桶底部開口直徑,當接料盤向上移動與篩桶底部連接時,可以將篩桶開口封閉,避免篩桶內(nèi)部物料漏出。
[0006]所述的接料盤背部設置有復位裝置,復位裝置包括氣動缸和杠桿裝置,杠桿裝置一端與接料盤背部中間連接,另一端與氣動缸連接,氣動缸上設置有定時開關,通過氣動缸開啟或者關閉控制杠桿裝置,利用杠桿原理帶動接料盤做上、下運動,同時依靠定時開關定時開啟或者關閉氣動缸,以達到自動卸料的目的,在使用過程中,也可以通過人工進行開啟、關閉,進行人工干預。
[0007]在脫水裝置運行一段時間后,大量物料聚集在接料盤上,氣動缸開啟,與氣動缸連接的杠桿裝置端上升,接料盤下移,接料盤與篩桶底部分開,物料從接料盤與篩桶底部的間隙中落入出料斗內(nèi),卸料一段時間后,氣動缸在定時開關控制下關閉,杠桿裝置帶動接料盤上升,重新與篩桶底部結合。
[0008]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還設置有外罩殼,外罩殼包裹在篩桶外部,外罩殼底部設置有接水槽,接水槽與蓄水箱連接,在離心力作用下從篩桶排出的水分,在外罩殼內(nèi)匯集,然后通過接水槽匯聚到蓄水箱內(nèi),避免水資源浪費。
[0009]所述的篩桶采用沖孔板制成錐臺狀,物料表面的水分在離心力作用下,從篩桶表面的孔洞中排出。
[0010]經(jīng)過清洗的物料,如農(nóng)副產(chǎn)品或是中藥材,通過入料斗進入篩桶,落到散料盤上,散料盤在動力部件及主軸作用下高速旋轉產(chǎn)生離心力,物料在離心力作用下,從散料盤四周均勻散落,同時因重力作用往篩桶底部落下,落在接料盤上;物料表面物料表面的水分在離心力作用下,從篩桶表面的孔洞中排出,進入外罩殼內(nèi),最后通過接水槽匯聚到蓄水箱內(nèi);在脫水裝置運行一段時間后,大量物料聚集在接料盤上,氣動缸開啟,與氣動缸連接的杠桿裝置端上升,接料盤下移,接料盤與篩桶底部分開,物料從接料盤與篩桶底部的間隙中落入出料斗內(nèi),卸料一段時間后,氣動缸在定時開關控制下關閉,杠桿裝置帶動接料盤上升,重新與篩桶底部結合。
[0011]本實用新型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設計科學,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具有以下優(yōu)占.V.
[0012]1、結構簡單合理,制成成本低,操作簡便;
[0013]2、可實現(xiàn)不停機自卸料,實現(xiàn)了連續(xù)化生產(chǎn);
[0014]3、對脫水后物料的卸料量實現(xiàn)了可控;
[0015]4、可通過自動、人工的方式對卸料過程進行操控。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0017]其中,入料斗I,動力部件2,主軸3,篩桶4,散料盤5,連接筋6,接料盤7,出料斗8,氣動缸9,杠桿裝置10,外罩殼11,接水槽12。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實施例1:一種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包括入料斗1、脫水裝置和動力裝置,入料斗I安裝在脫水裝置頂部,動力裝置與脫水裝置連接,為脫水裝置提供動力,動力裝置包括動力部件2和主軸3,動力部件2與主軸3連接,帶動主軸3繞主軸3軸心轉動;脫水裝置包括篩桶4、散料盤5、連接筋6、接料盤7和出料斗8,篩桶4采用沖孔板制成錐臺狀,底部開口 ;主軸3豎直設置在篩桶4內(nèi)部,主軸3通過連接筋6帶動篩桶4轉動;脫水裝置安裝在篩桶4頂部,出料斗8固定在篩桶4下方,接料盤7設置在出料斗8內(nèi)部且位于篩桶4底部的開口下方;散料盤5安裝在篩桶4內(nèi)部,位于入料斗I下方,且固定在主軸3頂部,隨主軸3轉動。接料盤7直徑大于篩桶4底部開口直徑,當接料盤7向上移動與篩桶4底部連接時,可以將篩桶4開口封閉,避免篩桶4內(nèi)部物料漏出。接料盤背部設置有復位裝置,復位裝置包括氣動缸和杠桿裝置10,杠桿裝置10 —端與接料盤背部中間連接,另一端與氣動缸連接,氣動缸上設置有定時開關,通過氣動缸開啟或者關閉控制杠桿裝置10,利用杠桿原理帶動接料盤做上、下運動,同時依靠定時開關定時開啟或者關閉氣動缸,以達到自動卸料的目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還設置有外罩殼11,外罩殼11包裹在篩桶4外部,外罩殼11底部設置有接水槽12,接水槽12與蓄水箱連接,在離心力作用下從篩桶4排出的水分,在外罩殼11內(nèi)匯集,然后通過接水槽12匯聚到蓄水箱內(nèi),避免水資源浪費。
[0019]經(jīng)過清洗的物料,如農(nóng)副產(chǎn)品或是中藥材,通過入料斗I進入篩桶4,落到散料盤5上,散料盤5在動力部件2及主軸3作用下高速旋轉產(chǎn)生離心力,物料在離心力作用下,從散料盤5四周均勻散落,同時因重力作用往篩桶4底部落下,落在接料盤7上;物料表面物料表面的水分在離心力作用下,從篩桶4表面的孔洞中排出,進入外罩殼11內(nèi),最后通過接水槽12匯聚到蓄水箱內(nèi);在脫水裝置運行一段時間后,大量物料聚集在接料盤7上,氣動缸9開啟,與氣動缸9連接的杠桿裝置10端上升,接料盤7下移,接料盤7與篩桶4底部分開,物料從接料盤7與篩桶4底部的間隙中落入出料斗8內(nèi),卸料一段時間后,氣動缸9在定時開關控制下關閉,杠桿裝置10帶動接料盤7上升,重新與篩桶4底部結合,在使用過程中,也可以通過人工進行開啟、關閉,進行人工干預。
【主權項】
1.一種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包括入料斗、脫水裝置和動力裝置,入料斗(I)安裝在脫水裝置頂部,動力裝置與脫水裝置連接,為脫水裝置提供動力,其特征在于該動力裝置包括動力部件(2)和主軸(3),動力部件(2)與主軸(3)連接,帶動主軸(3)繞主軸(3)軸心轉動;脫水裝置包括篩桶(4)、散料盤(5 )、連接筋(6 )、接料盤(7 )和出料斗(8 ),篩桶(4)底部開口,主軸(3)豎直設置在篩桶(4)內(nèi)部,主軸(3)通過連接筋(6)帶動篩桶(4)轉動;脫水裝置安裝在篩桶(4)頂部,出料斗(8)固定在篩桶(4)下方,接料盤(7)設置在出料斗(8)內(nèi)部且位于篩桶(4)底部的開口下方;散料盤(5)安裝在篩桶(4)內(nèi)部,位于入料斗(I)下方,且固定在主軸(3)頂部,隨主軸(3)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料盤(7)直徑大于篩桶(4)底部開口直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料盤(7)背部設置有復位裝置,復位裝置包括氣動缸(9)和杠桿裝置(10),杠桿裝置(10)—端與接料盤(7)背部中間連接,另一端與氣動缸(9)連接,氣動缸(9)上設置有定時開關。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還設置有外罩殼(11),外罩殼(11)包裹在篩桶(4)外部,外罩殼(11)底部設置有接水槽(12),接水槽(12)與蓄水箱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篩桶(4)采用沖孔板制成錐臺狀。
【專利摘要】一種自卸料離心脫水機,涉及農(nóng)副產(chǎn)品及中藥材初加工設備。本實用新型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包括入料斗、脫水裝置和動力裝置,入料斗安裝在脫水裝置頂部,動力裝置與脫水裝置連接,為脫水裝置提供動力,其特征在于該動力裝置包括動力部件和主軸,動力部件與主軸連接,帶動主軸繞主軸軸心轉動;脫水裝置包括篩桶、散料盤、連接筋、接料盤和出料斗,篩桶底部開口,主軸豎直設置在篩桶內(nèi)部,主軸通過連接筋帶動篩桶轉動;脫水裝置安裝在篩桶頂部,出料斗固定在篩桶下方,接料盤設置在出料斗內(nèi)部且位于篩桶底部的開口下方;散料盤安裝在篩桶內(nèi)部,位于入料斗下方,且固定在主軸頂部,隨主軸轉動。本實用新型的自卸料離心脫水機,設計科學,使用方便。
【IPC分類】F26B5-08, F26B25-02
【公開號】CN20453528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140350
【發(fā)明人】廖增強, 楊韓暉, 殷存真
【申請人】云南省農(nóng)業(yè)機械研究所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