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陳列盒領域技術,尤其是指一種折疊式可拆裝的陳列盒。
背景技術:
物品陳列盒可用于陳列各種物品,例如玩具、文具、手機或食品。目前,用于陳列檳榔等食品的陳列盒普遍不能拆分,運輸時占用空間較大,且容易損壞,不易修復,并且一些可以拆分的陳列盒也存在結構不牢固、內部空間數(shù)量不能變化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目前的陳列盒進行改進。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之缺失,其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折疊式可拆裝的陳列盒,其能有效解決現(xiàn)有之陳列盒不可拆分或者結構不牢固、內部空間數(shù)量不能變化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之技術方案:
一種折疊式可拆裝的陳列盒,其特征在于:包括有骨架、至少兩個豎向隔板和至少三個水平隔板;
該骨架包括有左側板、右側板、前側板、后側板、固定底板和折疊底板;該前側板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的前端內側和右側板的前端內側對插連接;該后側板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的后端內側和右側板的后端內側對插連接;該固定底板呈L型,固定底板之水平部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的后端內側底邊和右側板的后端內側底邊對插連接,固定底板之豎直部的頂邊與后側板的底邊之間形成有放入口;該折疊底板可上下翻轉折疊地與固定底板的前邊緣連接;
該兩個豎向隔板分別為第一豎向隔板和第二豎向隔板,該第一豎向隔板和第二豎向隔板前后間隔設置于骨架內,該第一豎向隔板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的內側和右側板的內側對插連接,該第二豎向隔板的左右兩端亦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的內側和右側板的內側對插連接;
該三個水平隔板分別為第一水平隔板、第二水平隔板和第三水平隔板;該第一水平隔板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的內側面和右側板的內側面上,第一水平隔板的前側緣與前側板的內側卡扣連接,第一水平隔板的后側緣與第一豎向隔板的下側緣轉動連接;該第二水平隔板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的內側面和右側板的內側面上,第二水平隔板的前側緣與第一豎向隔板的后側中部轉動連接,第二水平隔板的后側緣與第二豎向隔板的下側緣轉動連接;該第三水平隔板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的內側面和右側板的內側面上,第三水平隔板的前側緣與第二豎向隔板的后側中部轉動連接,第三水平隔板的后側緣與后側板的內側卡扣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左側板的內側面和右側板的內側面均設置有多個豎向插槽,該前側板的左右兩端、后側板的左右兩端、第一豎向隔板的左右兩端和第二豎向隔板的左右兩端分別插裝在對應的豎向插槽中固定。
優(yōu)選的,所述左側板的后端內側底邊和右側板的后端內側底邊均設置有水平插槽,該固定底板之水平部的左右兩端分別插入對應的水平插槽中固定。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水平隔板的前側緣與前側板之間以及第三水平隔板的后側緣與后側板之間通過扣孔和卡勾配合卡扣安裝連接固定。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豎向隔板和第二豎向隔板上設置有樞接勾,該第一水平隔板、第二水平隔板和第三水平隔板上均設置有樞接軸,該樞接軸與對應的樞接勾卡扣樞接。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豎向隔板和第二豎向隔板上設置有定位扣孔,該第一水平隔板、第二水平隔板和第三水平隔板上均設置有定位凸部,打開狀態(tài)下,該定位凸部與定位扣孔卡扣。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豎向隔板和第二豎向隔板上均設置有多個長條形通孔。
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水平隔板、第二水平隔板和第三水平隔板上均設置有多個橢圓形通孔。
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具體而言,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
本產(chǎn)品之骨架的各個側板可自由拆分組合,豎向隔板和水平隔板組合后可相互折疊并可拆裝地安裝于骨架上,便于在運輸過程中減少占據(jù)空間,并且本產(chǎn)品整體結構更加穩(wěn)固,可承受更大的重量,不容易損壞,產(chǎn)品使用壽命長,適合用于檳榔等物品的陳列,并且通過設置有固定底板和折疊底板,折疊底板可根據(jù)需要水平放置或豎向放置,以改變本產(chǎn)品內部的間隔空間數(shù)量,為使用帶來方便。
為更清楚地闡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特征和功效,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組裝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分解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截面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中另一狀態(tài)的截面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中各豎向隔板和各水平隔板連接打開的狀態(tài)示意圖。
附圖標識說明:
10、骨架 11、左側板
12、右側板 13、前側板
14、后側板 15、固定底板
151、水平部 152、豎直部
16、折疊底板 101、放入口
102、豎向插槽 103、水平插槽
104、卡勾 105、凸扣
20、豎向隔板 21、第一豎向隔板
22、第二豎向隔板 201、長條形通孔
202、樞接勾 203、定位扣孔
30、水平隔板 31、第一水平隔板
32、第二水平隔板 33、第三水平隔板
301、橢圓形通孔 302、扣孔
303、樞接軸 304、定位凸部。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1至圖5所示,其顯示出了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的具體結構,包括有骨架10、至少兩個豎向隔板20和至少三個水平隔板30。
該骨架10包括有左側板11、右側板12、前側板13、后側板14、固定底板15和折疊底板16;該前側板13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11的前端內側和右側板12的前端內側對插連接;該后側板14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11的后端內側和右側板12的后端內側對插連接;該固定底板15呈L型,固定底板15之水平部151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11的后端內側底邊和右側板12的后端內側底邊對插連接,固定底板15之豎直部152的頂邊與后側板14的底邊之間形成有放入口101;該折疊底板16可上下翻轉折疊地與固定底板15的前邊緣連接。
該兩個豎向隔板20分別為第一豎向隔板21和第二豎向隔板22,該第一豎向隔板21和第二豎向隔板22前后間隔設置于骨架10內,該第一豎向隔板21的左右兩端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11的內側和右側板12的內側對插連接,該第二豎向隔板22的左右兩端亦分別可拆裝地與左側板11的內側和右側板12的內側對插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豎向隔板21和第二豎向隔板22上均設置有多個長條形通孔201。
該三個水平隔板30分別為第一水平隔板31、第二水平隔板32和第三水平隔板33;該第一水平隔板31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11的內側面和右側板12的內側面上,第一水平隔板31的前側緣與前側板13的內側卡扣連接,第一水平隔板31的后側緣與第一豎向隔板21的下側緣轉動連接;該第二水平隔板32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11的內側面和右側板12的內側面上,第二水平隔板32的前側緣與第一豎向隔板21的后側中部轉動連接,第二水平隔板32的后側緣與第二豎向隔板22的下側緣轉動連接;該第三水平隔板33的左右兩端分別抵于左側板11的內側面和右側板12的內側面上,第三水平隔板33的前側緣與第二豎向隔板22的后側中部轉動連接,第三水平隔板33的后側緣與后側板14的內側卡扣連接。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水平隔板31、第二水平隔板32和第三水平隔板33上均設置有多個橢圓形通孔301。
所述左側板11的內側面和右側板12的內側面均設置有多個豎向插槽102,該前側板13的左右兩端、后側板14的左右兩端、第一豎向隔板21的左右兩端和第二豎向隔板22的左右兩端分別插裝在對應的豎向插槽102中固定,組裝拆卸方便。以及,所述左側板11的后端內側底邊和右側板12的后端內側底邊均設置有水平插槽103,該固定底板15之水平部151的左右兩端分別插入對應的水平插槽103中固定。并且,左側板11的內側面和右側板12的內側面均設置有用于定位折疊底板16的凸扣105。
以及,所述第一水平隔板31的前側緣與前側板13之間以及第三水平隔板33的后側緣與后側板14之間通過扣孔302和卡勾104配合卡扣安裝連接固定。
另外,所述第一豎向隔板21和第二豎向隔板22上設置有樞接勾202,該第一水平隔板31、第二水平隔板32和第三水平隔板33上均設置有樞接軸303,該樞接軸303與對應的樞接勾202卡扣樞接。
此外,所述第一豎向隔板21和第二豎向隔板22上設置有定位扣孔203,該第一水平隔板31、第二水平隔板32和第三水平隔板33上均設置有定位凸部304,打開狀態(tài)下,該定位凸部304與定位扣孔203卡扣。
組裝時,先將左側板11、右側板12、前側板13、后側板14、固定底板15和折疊底板組裝在一起形成骨架10,并根據(jù)需要將折疊底板16水平放置或豎向放置;接著,如圖5所示,將兩個豎向隔板20和三個水平隔板30裝配在一起并打開;然后,將打開并裝配在一起兩個豎向隔板20和三個水平隔板30置于骨架10并與骨架10對插連接固定即可;拆卸時,將兩個豎向隔板20和三個水平隔板30一并上下拉起并與骨架10分離,然后,將兩個豎向隔板20和三個水平隔板30彼此折疊在一起,并將骨架10拆卸分開即可。
本實用新型的設計重點是:本產(chǎn)品之骨架的各個側板可自由拆分組合,豎向隔板和水平隔板組合后可相互折疊并可拆裝地安裝于骨架上,便于在運輸過程中減少占據(jù)空間,并且本產(chǎn)品整體結構更加穩(wěn)固,可承受更大的重量,不容易損壞,產(chǎn)品使用壽命長,適合用于檳榔等物品的陳列,并且通過設置有固定底板和折疊底板,折疊底板可根據(jù)需要水平放置或豎向放置,以改變本產(chǎn)品內部的間隔空間數(shù)量,為使用帶來方便。
以上結合具體實施例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原理。這些描述只是為了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釋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诖颂幍慕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即可聯(lián)想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方式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