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包裝件(1),包含吸收性材料的至少兩個卷筒(2,3),所述至少兩個卷筒被包裹在柔性覆蓋材料(15)中,所述卷筒中的每個具有縱向中央軸線(A)、和平行于中央軸線(A)延伸的柱形外表面(4),每個卷筒的直徑(D)為至少13cm,所述卷筒在包裝件中設(shè)置成至少一層(6),以使得包裝件中所包含的卷筒的中央軸線平行于彼此,由此卷筒能夠由假想平行六面體限界,所述假想平行六面體具有:
與一層中的卷筒的在縱向中央軸線(A)的方向上的長度相等的長度尺寸(L),
與在一層中的所有卷筒的徑向方向上的總寬度相等的寬度尺寸(W),以及
與所有層的總高度相等的高度尺寸(H),
在所述假想平行六面體中,第一和第二平面(11,12)在長度尺寸(L)和寬度尺寸(W)上均在整個卷筒層(6)上延伸,且第三和第四平面(13,14)在長度尺寸(L)和高度尺寸(H)上均在包裝件中所包含的所有卷筒層上延伸,所述第一至第四平面(11,12,13,14)中的所有平面平行于卷筒的縱向中央軸線(A),其特征在于,
包裝件包括把手(7),其中,把手(7)的第一末端部分(8)在材料(15)與第一卷筒(2)的柱形外表面的一部分接觸的區(qū)域中附連到柔性覆蓋材料(15),所述第一卷筒定位在所述至少一層的第一末端處,且把手(7)的第二末端部分(9)在材料(15)與第二卷筒(3)的柱形外表面的一部分接觸的區(qū)域中附連到柔性覆蓋材料(15),所述第二卷筒定位在所述至少一層的第二末端處,且
把手(7)沿橫向于卷筒的中央軸線的方向在所述第一平面(11)中延伸,
其中,把手(7)的中間部分(9)的至少一部分將鄰近卷筒(2,3)的柱形外表面的各最上點(16,17)之間的距離(d1)橋接,所述最上點(16,17)定位在所述第一平面(11)中,以使得空間(18)形成在把手(7)和圍繞卷筒包裹的柔性覆蓋材料(15)之間,從而把手(7)能夠在所述空間(18)內(nèi)由手握持,無需移動把手遠(yuǎn)離所述第一平面(11)。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相對于所述長度尺寸(L)居中附連。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是由塑性材料制成的透明條。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的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8,9)借助于粘合劑附連到柔性覆蓋材料(15)。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呈粘合帶的形式,且包括附連到把手的中間部分(10)的插入元件(23)。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的寬度為10-80mm、優(yōu)選為20-50mm。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把手(7)的第一和第二末端部分(8,9)沿卷筒的柱形外表面(4)的周邊延伸,以使得所述第一和第二末端部分(8,9)中的每個的一部分在與把手(7)的中間部分(10)延伸的平面(11)垂直的平面(13,14)上延伸。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柔性覆蓋材料由將包裝件中所包含的所有卷筒包封的塑性材料收縮膜制成。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卷筒的直徑為15-22cm、優(yōu)選為18-20cm。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包裝件,所述包裝件包含至少兩層卷筒(6,19),且其中,把手(27)的第一末端部分(28)附連到與卷筒第一層(6)中的第一卷筒(2)的柱形外表面的一部分接觸的柔性覆蓋材料(15),且把手(27)的第二末端部分(29)附連到與在卷筒第二層(19)中的第一卷筒(26)的柱形外表面的一部分接觸的柔性覆蓋材料(15),且其中,把手(27)沿橫向于卷筒的中央軸線(A)的方向在所述第三平面(13)中延伸,
其中,把手(27)的中間部分(30)的至少一部分將在所述第一和第二層(6,19)的第一卷筒(2,3)的柱形外表面的各最外點(20,21)之間的距離(d2)橋接,以使得空間(22)形成在把手(27)和圍繞卷筒包裹的柔性覆蓋材料(15)之間,從而把手(27)能夠在所述空間(22)內(nèi)由手握持,無需把手遠(yuǎn)離所述第一平面(13)移動。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包裝件,其中,在第一平面(11)中延伸的把手(7)與在第三平面(13)中延伸的第二把手(27)成一體,以使得把手(7)的第一末端部分(8)也是第二把手(27)的第一末端部分(28)。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包括沿橫向于卷筒的中央軸線(A)的方向在所述第二平面(12)中延伸的把手(7'),所述把手以與所述第一把手(7)相同的方式附連到包裝件。
1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2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包括沿橫向于卷筒的中央軸線(A)的方向在所述第四平面(14)中延伸的把手(27'),所述把手以與所述第二把手(27)相同的方式附連到包裝件。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3任一所述的包裝件,其中,包裝件中所包含的每個卷筒的重量是至少0.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