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飲料和食品便攜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涉及低廉而又可以隨意使用的便攜箱,該便攜箱可用于盛裝飲料、食品以及其他各種物品。
飲料容器安放在由4塊聯(lián)鎖的底折板構成的箱底板上。如此,這些飲料杯和容器,不論它是泡沫塑料做的、紙做的、還是塑料的,不論其外形是圓的、方的、或者其他形狀,都能由該箱底板得到保護,使之避免接觸露天運動場看臺的臺面。上托盤滑過提手,支承在構成下箱體側壁的頂邊上。
在推薦的實施例中,側壁從該下箱體的箱底板向上延伸,其高度要大于飲料容器的高度,從而以其頂邊支承著該食品托盤的底板。這樣一來,就能維持該食品托盤的姿態(tài)平行于該下飲料箱體。
本發(fā)明推薦實施方式制造的便攜箱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優(yōu)點,這就是它是按可折疊的方式制造的,以方便載運、儲存,并且可以在棒球場或露天足球場便捷地豎立組裝起來。該可折疊便攜箱的總厚度最好只是裁切出來、用于構成該便攜箱的硬紙板材厚度的5倍。
圖20是
圖19所示實施方式制成的下飲料箱體的另一透視圖;圖21是示出圖19和20所示實施方式在裝上一個上食品托盤時的透視圖;圖22是裁切成構成圖19-21所示下飲料箱體的硬紙板箱樣的正視圖;圖23是裁切成構成圖21所示上食品托盤的硬紙板托盤樣的正視圖;圖24是本發(fā)明再一種實施方式制成的下飲料箱體的透視圖;圖25是圖24所示實施方式制成的下飲料箱體的另一透視圖;圖26是圖24和25所示下飲料箱體的仰視圖;圖27是裁切成構成圖24-26所示下飲料箱體的硬紙板箱樣的正視圖;以及圖28是下飲料箱體支承著一個上食品盒時的透視圖。
本發(fā)明的一個特征是該下箱體適合于載帶通常在棒球場和露天運動場出售的、任何形狀或結構的飲料容器。而且,雖然所示的實施例只配有4個隔室35,但是很明顯該下箱體可以制成帶有少一些或多一些數目的隔室。
如下所述并如圖1B和16所示,在這一實施例中,下箱體25的側壁45,46,47,48的最上邊要高于通常安放在該下箱體25內的最高的飲料杯40。
該下飲料箱體25最好在每一個隔室35下面都有一個箱底板49。這一箱底板是由4塊聯(lián)鎖的底折板構成的。
該下飲料箱體進一步包括一個整體平的、大致為矩形的提手,最好該提手是用兩層跟制造該下飲料箱體25相同的硬紙板或其他板材制成。該提手有一個細長的開口55,允許一只手的幾個手指穿過這一開口55,以便更加方便地攜帶該飲料和食品便攜箱。
上食品托盤30(最好見圖7和13)有一個基板或底板60,該底板最好要大于由該下箱體25的側壁45,46,47和48所圍成的面積。上食品托盤30的底板有一條細長的切縫61,其尺寸稍大于提手50的橫截面積。如圖13所示,在把飲料杯放在隔室35之后,托盤30向下滑過該提手50。
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一個重要特征是該上食品托盤30向下滑過提手50直至其支承在側壁45,46,47和48最上面的頂邊上(參見圖13和16)。按照這種組裝方式,托盤30的姿態(tài)就可以維持為相對該下飲料箱體25的水平狀態(tài),且其姿態(tài)不受放在隔室35中的飲料杯的高度、分布或數量的影響。此外,在這一優(yōu)選實施例中,比較有益的是飲料杯底系放在該下飲料箱體的箱底板49上。這樣,把已裝滿飲料的下箱體25放在露天運動場的看臺臺面或座位上,就不會對隔室內的飲料容器40的位置或托盤30的姿態(tài)有什么影響。
最好該下飲料箱體25和上食品托盤30各自由單張合適的硬紙板裁切出來。參見圖14和15,其中內部實線示出在該硬紙板上的切縫,而虛線則示出在該硬紙板上的成形折縫。按照下面的說明,在圖14和15中,該上、下箱體每一側壁的內面都朝上。作為特例,業(yè)已本發(fā)明制造出上下箱體,圖14所示業(yè)已裁成的平硬紙板箱樣的外部尺寸為3627/36英寸×16 3/8英寸,而圖15所示業(yè)已裁成的平硬紙板箱樣的外部尺寸則為17英寸×16英寸。
參見圖14,該下飲料箱體25是沿虛線按下列步驟折疊業(yè)已裁成的硬紙板箱樣制成的壁面段48保持平直,把壁面段45沿虛線104向上折疊,以形成沿虛線104的折縫。同樣,小室分隔件106先相對壁面段48沿虛線108向上折疊,再相對提手段110沿虛線112向下折疊,從而留下沿虛線108和112的折縫。壁面段47相對壁面段48沿虛線116向上折疊,以形成沿虛線116的折縫。
而后,壁面段46保持平直,壁面段47相對壁面段46沿虛線120向上折疊,以形成沿虛線120的折縫。同樣,第二個小室分隔件122相對壁面段46沿虛線124向上折疊,再相對第二提手段126沿虛線128向下折疊,從而留下沿虛線124和128的折縫。此外,端部接合片130相對壁面段46沿虛線132向上折疊。該端部接合片130還相對提手段126沿虛線134折疊,使得該端部接合片區(qū)段138相對提手段126向上提起,從而使該連接件122和端部接合片130處于兩個具有沿虛線132和134所形成的折縫的平行平面上。
把壁面段45,48,47和46接上各自的底折板140,142,144和146。這每一個底折板都是相對壁面段45,48,和47沿各自的虛線150,152,154和156向上折疊,以形成沿這些虛線的折縫。
底折板142有一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0,它要相對底折板142的其余部分沿虛線162向下折疊。與之類似,底折板146有一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4,它也要相對底折板146的其余部分沿虛線166向下折疊。這樣就留下沿虛線162,166的折縫。
該下飲料箱體最好按下列步驟制成可折疊的結構把壁面段45,48,47和46沿折縫104,116,120和124折疊,以構成該下箱體的外壁。提手段126面朝下的一側跟提手段110壁面朝上的一側用適當的膠水或粘結劑粘結起來。端部接合片130面朝下的一側跟壁面段45面朝上的一側用膠水或粘結劑固定上。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0朝上的表面用膠水或粘結劑跟底折板140面朝下的一側相粘結。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4朝上的表面粘結到底折板144面朝下的一側上。
底折板140,142,144和146有一個重要的特征,這就是當下箱體豎立組裝成如圖1A所示的結構時,該底折板140,142,144和146重疊起來,以構成聯(lián)鎖的箱底板面49,用以支承許多裝滿飲料的容器(其數量以可放進該下箱體內為度)。底折板140和144的一個獨特的特征,是各自有內凹槽170,172。最好見圖5和6所示,當4塊底折板140,142,144和146疊合在一起時,該內凹槽170,172就放在一起、互相聯(lián)鎖,以維持該下箱體成如圖1A所示的豎立組裝的狀態(tài)。
折縫150,152,154,156,162和166進一步增強該可折疊下箱體的功用,當箱體打開時這些折縫使箱底板面49向上偏移。結果,該下箱體的承重量大于可以裝進該下箱體的所有飲料的重量。
圖14所示的另一個特征是從底折板140和144裁出的楔形部分。從底折板140裁出的楔形部分在底折板140的邊168和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0并列的邊之間留下一個楔形空間167。從底折板144裁出的小楔形部分在底折板144的邊169和角區(qū)接合片區(qū)段164并列的邊之間留下一個楔形空間173。這兩個切出來的邊168,169便于把下箱體制成如圖17所示的可折疊形態(tài)。因此,切邊168要折疊到板片102和100之間所形成的折縫104中去,而切邊169則要折疊到板片114,118之間的折縫120中去。圖17所示折疊的下飲料箱體的總厚度大體上只是裁切出來、用于構成該下飲料箱體的硬紙板材厚度的5倍。
上食品托盤30也最好是按圖15所示的樣式自一張硬紙板上裁切出來。端部接合片200,202,204和206面朝下的一側各自膠粘到可折疊區(qū)段210,212,214和216面朝上的一側。這樣就很容易把這個食品托盤制成如圖18所示的可折疊形態(tài),而又可以很快組裝成上食品托盤30。如圖18所示折疊的托盤的總厚度大體上只是用于構成該托盤的裁切板材厚度的5倍。
在把飲料放進該下箱體25內之后,托盤縫61很容易滑過提手50,直到該托盤支承在該下箱體4個側壁的頂邊上,如圖13和16所示。
因此,托盤30的底板60由4個側壁45,46,47和48的頂邊保持相對于該下飲料箱體25的箱底板49的水平狀態(tài),因而,當把該下箱體放在地面上的時候,就不會有食品灑落到地面上去的風險。
本發(fā)明制造的食品和飲料便攜箱的另一個實施例如圖19-23所示。在紙箱板片的下半部分裁切出一系列平行的切縫對300,301;305,306;以及310,311(如圖19-23所示),這些板片用于構成該下飲料箱體25A的4個隔室35A中的3個。這些切縫延伸過各自在該下飲料箱體相鄰板片之間的折縫,形成一系列的硬紙板帶315,316和317,用做飲料杯的約束件,從而有助于把飲料容器夾持在該隔室內。如圖20所示,這些硬紙板帶已被推進放飲料容器的隔室內,構成內楔形或約束,以連接飲料容器的外壁,使之在該下飲料箱體25A內保持直立的姿態(tài)。
如圖19所示,這些硬紙板帶(要是不需要的話)仍然可以在該下飲料箱體25A的外壁上保持平直狀態(tài)?;蛘?,只是推進一、二條硬紙板帶到隔室內,以協(xié)同限定飲料容器,防止其移動和傾倒。
圖19-22以及圖24-27所示的下飲料箱體的另一個特征是有一個加強的提手,其中板片110A帶有一個由硬紙板做的附加提手折板325,該折板一般為1/2英寸寬。在硬紙板已按圖22裁切出來并按圖19-21折疊之后,就把該提手折板325向上折疊,以提供附加的硬紙板厚度來增強提手,從而使攜帶該飲料便攜箱更為舒適。
圖24-27示出本發(fā)明制造的便攜箱的又一優(yōu)選實施例。如圖24,25和27所示,在兩個相鄰板片的下半部裁切出一個倒梯形片400,以作為另一種飲料杯約束件。如圖25所示,該倒梯形片400可以沿折縫線410,411折疊起來,以便在該飲料箱體的隔室415內提供一個硬紙板折板,來限制飲料杯,使之不會移動或傾倒。此外,如圖24所示,若不需要用折板410來限制飲料杯,則折板410仍可在該飲料箱體的外壁405,406上保持平直。
顯然,在其他相鄰的板片上也可以裁切出附加的倒梯形片,以提供附加折板410。
圖26和27示出另一種帶有鎖緊凹槽450,451的底折板,以便在組裝該飲料箱體時把底折板牢固地鎖緊在一起,從而為該飲料箱體提供附加的底部強度。
圖28示出本發(fā)明帶有上食品盒500的下飲料箱體,該上食品盒的蓋和底都有一道細長縫510。通常食品盒500有一個基本上蓋住其上部的盒蓋,該食品盒用來裝比薩餅,不過,顯然它也可以用來裝許多種其他食品。
本發(fā)明所述各種推薦實施方式的飲料和食品便攜箱是用單張硬紙板制成的。市售適用的硬紙板有一厚度范圍,典型的厚度范圍是0.016-0.028英寸。厚度較薄的硬紙板一般最好用做上食品托盤,其裝載的食品要輕一些,而厚度為0.020-0.028英寸的硬紙板則一般用來做下飲料箱體,以便載帶比較重的各種飲料容器。典型的用做上食品托盤和下飲料箱體的硬紙板的品種計有1.普通粗硬紙板或無涂層的硬紙板;2.帶有增強印制效果粘結劑涂層的硬紙板,以便在該便攜箱的表面上印制廣告、貨樣以及其他標志;3.帶有耐水涂層的硬紙板,以便提供基本的濕強度,使之可以裝載已灑出或會泄漏的飲料容器。
4.作為特例,Riverwood International生產的這種無涂層和帶涂層的硬紙板,其相應的商標為Kraftsmaster,Omni-Kote,Peal-Kote以及Aqua-Kote。
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制造的食品和飲料便攜箱具有若干重要的優(yōu)點,包括1.該便攜箱是以可折疊的形態(tài)制成和載運的,而又可以在棒球場或露天足球場便捷地組裝起來。該折疊的便攜箱(例如參見圖17和18)的總厚度大體上只是用做該下箱體的裁切板材厚度的5倍。
2.由該便攜箱載帶的飲料容器的底部是由該下箱體聯(lián)鎖的底折板支承的,當把該飲料和食品便攜箱放在地面上時,飲料容器的底部不會受到擾動。因而,當把該便攜箱放在看臺臺面或地面上時,飲料就得到保護。
3.該飲料和食品便攜箱的上下兩部分都是用單張硬紙板廉價地制成。
除了提供一種極簡便而又低廉的批量生產極有用的食品和飲料便攜箱的方法之外,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還便于出售廣告版面,因為在硬紙板材裁切之前,就完全可以把廣告稿印制在如圖14,15,22,23和27所示的硬紙板上。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制成的便攜箱,在其上下箱體的側壁上可以出售基本面積的廣告版面,用于印制這類廣告。
權利要求
1.一種低廉而又可以隨意使用的便攜箱,用于裝載飲料容器和食品,所述便攜箱制成折疊的形態(tài),并且在使用前可以很容易地豎立起來,從而提供一個由下飲料箱體所支承的上食品托盤,包括所述下飲料箱體有一個箱底板和多個適用于夾持各種尺寸飲料容器的隔室,所述下飲料箱體是由單張裁切出來的板材經過折疊,以構成4個側壁,用以構成箱底板的4個聯(lián)鎖的底折板,一提手,兩個分隔件,所述分隔件從所述提手延伸到相對并列的兩側壁,以構成至少4個用來夾持飲料容器的隔室;在所述下飲料箱體相鄰的側壁上切有一道窄縫切口,以便在至少一個所述隔室內構成一個飲料杯約束件;所述上食品托盤是由單張裁切出來的板材制成的,其上有一道可滑過所述提手的切縫,所述托盤,當其放在所述下飲料箱體上時,系由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4個側壁的頂邊所支承,因而,所述托盤大體上保持相對于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箱底板平行的狀態(tài),并且高于所述最高飲料容器的頂部。
2.一種低廉而又可以隨意使用的便攜箱,用于裝載飲料容器和食品,所述便攜箱制成折疊的形態(tài),并且在使用前可以很容易地豎立起來,從而提供一個由下飲料箱體所支承的上食品托盤,包括一下飲料箱體有一個箱底板和多個適用于夾持各種尺寸飲料容器的隔室,所述下飲料箱體是由單張裁切出來的板材經過折疊,以構成4個側壁,用以構成箱底板的4個聯(lián)鎖的底折板,一提手,以及至少兩個從所述提手延伸到相對并列的兩側壁的分隔件;一上食品托盤是由單張裁切出來的板材制成的,其上有一道可滑過所述提手的切縫,所述托盤,當其放在所述下飲料箱體上時,系由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4個側壁的頂邊所支承,因而,所述托盤大體上保持相對于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箱底板平行的狀態(tài),并且高于通常裝在所述下飲料箱體內的最高飲料容器的頂部。
3.一種低廉而又可以隨意使用的便攜箱,用于裝載飲料容器和食品,所述便攜箱制成折疊的形態(tài),并且在使用前可以很容易地豎立起來,從而提供一個由下飲料箱體所支承的上食品托盤,包括一個可折疊的下飲料箱體,它有一個箱底板和多個側壁,所述下飲料箱體是由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來的,其上帶有折縫,用以折疊構成所述箱底板和所述側壁;一個可折疊的上食品托盤,所述食品托盤有一個底板和多個側壁,并且是由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來的,其上帶有折縫,用以折疊構成所述底板和所述側壁;所述下箱體的所述側壁具有高于通常裝在所述下箱體內的最高飲料容器的頂部的最高邊;以及所述托盤適合于安放在所述下飲料箱體上,所述上食品托盤的底板系由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最高邊來支承。
4.一種飲料容器和食品便攜箱,包括一個帶有一個箱底板和多個側壁的下飲料箱體,所述側壁具有高于最高飲料容器的頂部的最高邊;一個帶有一個底板和多個側壁的上食品箱體,,所述上食品箱體適合于安放在所述下飲料箱體上,其底板系由所述下飲料箱體的所述最高邊來支承。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便攜箱僅僅由單張裁切出來的板材制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下箱體可制成折疊的形態(tài),其總厚度大體上是所述板材厚度的5倍。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下箱體有一個箱底板和多個適用于固定各種尺寸飲料容器的隔室。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下箱體系由單張裁切的板材制成并經過折疊,構成所述箱底板和所述側壁。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箱底板是由4塊聯(lián)鎖的底折板構成的,所述底折板各自跟所述側壁成一整體。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底折板有兩塊帶有凹槽,當所述下箱體豎立時,這兩個凹槽被聯(lián)鎖。
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上食品箱體是由單張裁切的板材制成,并且可以折疊成厚度大體上是所述硬紙板厚度5倍的便攜件。
12.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下箱體有一個整體提手,所述提手系由所述兩個裁切出來的硬紙板層形成。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上食品箱體在其底板上有一道切縫,通過所述切縫插進所述提手,以便把所述上食品托盤安放在所述下箱體的所述最高邊上。
14.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上食品箱體的底板大于所述下飲料箱體的箱底板。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底折板有兩塊是制成帶有楔形部分的,以便于所述下箱體的豎立和折疊。
1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正常使用時,所述上箱體的姿態(tài)基本上保持跟所述下箱體的姿態(tài)相同。
17.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箱,其中,在所述下箱體相鄰的側壁上裁切出一系列平行的切縫,以便在至少一個所述隔室內構成一條飲料杯約束帶。
1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攜箱,其中,在所述下箱體相鄰的側壁上裁切出大致為倒梯形的切縫,以便在至少一個所述隔室內構成一個飲料杯約束折板。
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層中的一層包括有提手折板,其折疊繞過所述第二層硬紙板,以構成所述整體提手的附加厚度。
2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材料是無涂層的硬紙板材。
2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材料是帶有涂層的硬紙板材。
2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硬紙板的厚度為0.020-0.028英寸。
2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硬紙板的厚度為0.016-0.028英寸。
24.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上食品箱體是一個帶有基本上敞口頂部的托盤。
2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箱,其中,所述上食品箱體是一個帶有基本上可封閉頂部的盒子。
26.一種以折疊狀態(tài)制造易豎直的飲料容器便攜箱的方法,該便攜箱帶有4個側壁和一個箱底板,包括自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4個整體的箱體側壁以及4個各自跟所述側壁成整體的底折板,所述側壁要高于所述最高的飲料容器;折疊所述裁切出來的硬紙板,以構成帶有4個側壁的箱體;把所述側壁之一的端部、頂部和一側分別跟其相鄰側壁的內表面連接起來;把所述兩個底折板上的接合片跟其相鄰底折板的下側連接起來;聯(lián)鎖所述底折板,以構成所述箱體的箱底板。
27.一種以折疊狀態(tài)制造易豎直的飲料和食品便攜箱的方法,該便攜箱帶有4個側壁和一個箱底板,包括自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4個整體的箱體側壁,其中兩個側壁帶有外延的提手,以及4個各自跟所述側壁成整體的底折板;折疊所述裁切出來的硬紙板,以構成帶有4個側壁和一個提手的箱體;把所述側壁之一的端部、頂部和一側分別跟其相鄰側壁的內表面連接起來;把所述兩個底折板上的接合片跟其相鄰底折板的下側連接起來;聯(lián)鎖所述底折板,以構成所述箱體的箱底板;自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一個帶有一道細長切縫的托盤件;折疊所述裁切出來的硬紙板,以構成裝食品的托盤;以及使提手穿過所述細長切縫就位。
28.一種以折疊狀態(tài)制造易豎直的便攜箱的方法,該便攜箱帶有4個側壁和一個箱底板,包括自單張硬紙板材裁切出4個整體的箱體側壁以及4個各自跟所述側壁成整體的底折板;折疊所述裁切出來的硬紙板,以構成帶有4個側壁的箱體;把所述側壁之一的端部、頂部和一側分別跟其相鄰側壁的內表面連接起來;把所述兩個底折板上的接合片跟其相鄰底折板的下側連接起來;聯(lián)鎖所述底折板,以構成所述箱體的箱底板。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裝飲料和食品的雙件套可折疊便攜箱。該便攜箱的下箱體(25)有一個箱底板(49)和四個側壁(45-48),尤其適用于載帶各種不同大小容器裝的飲料。該下箱體側壁的最高邊要比通常載帶的、最高的飲料容器還要高些。裝在下箱體上的是上食品托盤(30),該托盤帶有一個底板(60)和四個側壁;該托盤的底板支承在該下箱體的最高邊上,因而正常使用時,該托盤和該下飲料箱體總是保持相同的姿態(tài)。
文檔編號B65D6/18GK1438954SQ01811727
公開日2003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01年6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6月26日
發(fā)明者P·S·V·戴維斯 申請人:捷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