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可以提高劃船者的傳輸有用功的船槳,其特征是槳柄槳桿與槳葉通過轉(zhuǎn)動軸活動鏈接,槳葉與力臂固接為一體,鋼繩從槳桿中間穿出,通過第一滑輪與第二滑輪一頭與力臂連接,一頭連接鋼繩固定環(huán)然后固定在槳架上或固定在船舷上而力臂上有一根與槳桿相連的回力簧,槳桿上有支架環(huán)槽與船舷上的槳桿支架相結(jié)合,或與賽艇上的槳架支撐架結(jié)合。該結(jié)構(gòu)簡單,效率顯著,有利于提高劃船的速度。
【專利說明】【技術領域】
[〇〇〇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以提高劃船者的傳輸有用功的船槳。 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 【背景技術】
[0002] 手劃船槳,槳桿和槳葉現(xiàn)在是固定一體的結(jié)構(gòu),這種槳在入水后,槳桿后拉時,其 前端的槳葉在劃水時,是沿槳桿在船舷上的支架處為圓心畫一個弧線,因而,推力可以分解 為2個分力,一個是使船前進的力,做有用功,另一個是向外的分力,做的是無用功。隨著槳 桿與船運動方向的垂直線的逐漸接近,劃船者的有用功效率才達到100%,即全部用于使船 前進;當槳桿越過船運動方向的垂直線時,無用的分力又隨之產(chǎn)生,漸大,只是方向與入水 時相反,指向船身。
[0003] 蜻蛙在游泳時,腳蹼張開(類似于槳葉)的平面卻總是盡可能的保持垂直于前進 的方向。依照蜻蛙游泳原理,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會使槳葉受力方向始終與艇運動方向 的軸向(運動方向)保持平行,盡量減少產(chǎn)生無用功。
【發(fā)明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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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 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其特征是槳柄1、槳桿2與槳葉4通過轉(zhuǎn)動軸3活動鏈接, 槳葉4與力臂5固接為一體,鋼繩6從槳桿2中間穿出,通過第一滑輪7、第二滑輪8, 一頭 與力臂5連接,一頭連接鋼繩固定環(huán)9,然后固定在槳架上或固定在船舷,而力臂5上有一根 與槳桿2相連的回力簧11,槳桿2上有支架環(huán)槽10與船舷上的槳桿支架相結(jié)合,或與賽艇 上的槳架支撐架結(jié)合。
[0005] 有益效果:
[0006] 結(jié)構(gòu)簡單,效率顯著,有利于提高劃船的速度。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 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08] 其中:1_槳柄、2-槳桿、3-轉(zhuǎn)動軸、4-槳葉、5-力臂、6-鋼繩、7-第一滑輪、8-第二 滑輪、9-鋼繩固定環(huán)、10-支架環(huán)槽、11-回力簧。
[0009] 圖2為本使用新型的理論計算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〇〇1〇] 實施例:參見圖1,使用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時,先將支架環(huán)槽放入船舷兩側(cè)的 槳桿支架上,或與賽艇上的槳架(一般賽艇上的標準配置)的支架安裝處相結(jié)合,將鋼繩固 定環(huán)選擇在船舷上或槳架上的合適位置,再調(diào)整和固定鋼繩長度,調(diào)整方法是使提高傳輸 有用功的船槳與船身垂直,(即槳葉也與船身垂直)。這時槳柄向前推出,槳葉將從船的兩 側(cè)尾后部入水,鋼繩被拉出,回力簧被拉伸,槳葉就保持與船身垂直(即與船艇的運動方向 垂直)的狀態(tài)入水,隨著槳桿向后拉,第二與槳桿一起向鋼繩固定環(huán)的固定點接近,鋼繩在 槳葉劃水阻力和回力簧的共同作用下,收入槳桿中,釋放至槳葉力臂,直至槳出水面,槳葉 的受力方向?qū)⒈3植蛔儯磁c船身垂直)。直至槳葉出水后,在水面上劃回到船尾部,再重 復運動即可。
[〇〇11] 理論計算提高傳輸有用功的效率可達10%,設:船艇在運動方向所受的推力為 Fy,船艇在運動方向移動的距離為Y,F(xiàn)為槳在滑水時克服的阻力,做的有用功W1,仿生槳做 的有用功W2。
[0012]則:Fy = Fcost Y = Lsint
[0013] Uff = Fy · Y
[0014] dY = Lcost · dt
[0015] dff = Fy · dY = F · Lcos2t · dt
[0016]
【權利要求】
1. 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其特征是槳柄(1)槳桿(2)與槳葉(4)通過轉(zhuǎn)動軸(3)動 鏈接,槳葉(4)力臂(5)固接為一體,鋼繩(6)從槳桿(2)中間穿出,通過第一滑輪(7)、第 二滑輪(8),一頭與力臂(5)連接,一頭連接鋼繩固定環(huán)(9),然后固定在槳架上或固定在船 舷上。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提高傳輸有用功的船槳,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力臂(5)上有一 根與槳桿(2)相連的回力簧(11),槳桿(2)上有支架環(huán)槽(10)。
【文檔編號】B63H16/04GK203864979SQ201420179466
【公開日】2014年10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15日
【發(fā)明者】陳彥君 申請人:陳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