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推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兒童推車,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前支架;后支架,與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轉動連接;座位架本體,所述的座位架本體的前部與所述的前支架轉動連接;座位撐架,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下部與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轉動連接;靠背架,所述的靠背架的上部與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上部轉動連接,所述的靠背架的下部與所述的座位架本體的后部轉動連接。當將鎖定裝置解鎖后,將座位架本體的后部向上拎起,座位撐架與靠背架向前翻倒,并向前支架靠攏,前支架與后支架繞轉動折疊靠攏。
【專利說明】兒童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推車。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的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前輪組件、后輪組件、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下的鎖定裝置、設置于所述的推車車架上的座位,現有的推車車架的種類繁多,推車車架的桿件的數目不同,各桿件之間連接關系、連接位置不同,從而折疊原理與折疊方式各不相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兒童推車。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前輪組件、后輪組件、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下的鎖定裝置、設置于所述的推車車架上的座位,
[0005]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
[0006]前支架,所述的前輪組件設置于所述的前支架的下部;
[0007]后支架,與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轉動連接,所述的后輪組件設置于所述的后支架的下部;
[0008]座位架本體,所述的座位架本體的前部與所述的前支架轉動連接;
[0009]座位撐架,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下部與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轉動連接;
[0010]靠背架,所述的靠背架的上部與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上部轉動連接,所述的靠背架的下部與所述的座位架本體的后部轉動連接。
[0011]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推車車架還包括下部與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轉動連接的推桿架,所述的推桿架具有自下而上向后傾倒的正推狀態(tài)以及自下而上向前傾倒的反推狀態(tài),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的推桿架與所述的前支架之間的推桿鎖定裝置。
[0012]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推桿架與所述的前支架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后支架與所述的前支架的轉動連接處的上方。
[0013]在某些又一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下部、所述的前支架的上部、及所述的推桿架的下部同軸轉動連接。
[0014]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的座位撐架與所述的前支架之間的整車鎖定裝置。
[0015]在某些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座位架本體的后部具有向后向伸出的折疊提把,當整車鎖定裝置解鎖后,將所述的折疊提把向上提促使所述的推車車架收攏。
[0016]在某些再進一步實施方式中,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的座位撐架的下部與所述的后支架的上部之間的支架鎖定裝置,所述的支架鎖定裝置受所述的折疊提把的上提控制解鎖。
[0017]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座位能夠拆卸地或者固定地設置在所述的座位架本體上。
[0018]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座位撐架、靠背架、座位架本體及前支架構成四連桿機構。
[0019]以上所涉及到的上、下、前、后等方位名詞是在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作定義的,前輪組件所在的位置為前,后輪組件所在的位置為后。
[0020]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應涵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于)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坐寸ο
[0021]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的折疊構思的兒童推車,當將鎖定裝置解鎖后,將座位架本體的后部向上拎起,座位撐架與靠背架向前翻倒,并向前支架靠攏,前支架與后支架轉動折疊靠攏,整車折疊收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附圖1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立體圖;
[0023]附圖2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側視圖(推桿架處于反推狀態(tài)下);
[0024]附圖3為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的側視圖(推桿架處于正推狀態(tài)下);
[0025]附圖4為推車車架在折疊位置下的示意圖;
[0026]其中:1、前輪組件;2、后輪組件;11、前支架;12、后支架;13、座位架本體;131、提把;14、座位撐架;15、靠背架;16、推桿架;51、第一軸字體不同;52、第二軸;53、第三軸;54、第四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7]如各附圖所示,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前輪組件1、后輪組件2、用于將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下的鎖定裝置、設置于推車車架上的座位。
[0028]推車車架包括:
[0029]前支架11,前輪組件I設置于前支架11的下部;
[0030]后支架12,前支架11的上部與后支架12的上部繞第一軸51轉動連接,后輪組件2設置于后支架12的下部;
[0031]座位架本體13,座位架本體13的前部與前支架11繞第二軸52轉動連接,座位架本體13的后部具有向后向伸出的折疊提把131,當整車鎖定裝置解鎖后,便于推車車架在展開位置與折疊位置轉換的提拉,將折疊提把131向上提從而控制座位架本體13繞前支架11轉動,促使推車車架收攏,座位能夠拆卸地或者固定地安裝設置在座位架本體13上;
[0032]座位撐架14,座位撐架14的下部與前支架11的上部繞第五軸55轉動連接;
[0033]靠背架15,靠背架15的上部與座位撐架14的上部繞第三軸53轉動連接,靠背架15的下部與座位架本體13的后部繞第四軸54轉動連接。
[0034]所述座位撐架14、靠背架15、座位架本體13及前支架11構成四連桿機構。
[0035]推車車架還包括下部與前支架11的上部繞第五軸55轉動連接的推桿架16。即座位撐架14的下部、前支架11的上部與推桿架16的下部繞第五軸55同軸轉動連接。第五軸55位于第一軸51的上方。
[0036]推桿架16具有自下而上向后傾倒的正推狀態(tài)以及自下而上向前傾倒的反推狀態(tài),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推桿架16與前支架11之間的推桿鎖定裝置,推桿鎖定裝置能夠將推桿架16鎖定于正推狀態(tài)與反推狀態(tài)。推桿架16只是與前支架11發(fā)生轉動關系,因而當推桿鎖定裝置解鎖后,推桿架16與前支架11便可轉動實現折疊或者換向。推桿鎖定裝置的具體結構不是本實用新型的設計要點,在此不再詳述。
[0037]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座位撐架14與前支架11之間的整車鎖定裝置。除此之外,整車鎖定裝置還可以設置于座位撐架14與靠背架15之間,或者靠背架15與座位架本體13之間。同樣的,整車鎖定裝置的具體結構不是本實用新型的設計要點,只要是能夠將兩個轉動的部件之間鎖定的結構都能適用,在此不再詳述。同樣的,前述提到的支架鎖定結構與整車鎖定裝置一樣,在此不再詳述。鎖定裝置還包括設置在座位撐架14的下部與后支架12的上部之間的支架鎖定裝置,支架鎖定裝置受折疊提把131的上提控制解鎖。支架鎖定裝置的具體結構不是本實用新型的設計要點,只要是能夠將兩個轉動的部件之間鎖定的結構都可,如在后支架12上具有鎖舌,在座位撐架14上具有鎖孔,鎖舌與鎖孔配合鎖定,折疊提把131向上移動的過程中,控制鎖舌移動從而脫離鎖孔。
[0038]將推車車架由展開位置向折疊位置轉換時,需要將推桿鎖定裝置解鎖及整車鎖定裝置解鎖,使得推桿架16能夠向前翻轉向著前支架11靠攏,此時所述四連桿機構解鎖,但仍然保持原形,將座位架本體13的上的提把131向上提,前述四連桿機構變形,支架鎖定裝置解鎖,使得座位撐架14與靠背架15向前翻轉折疊收攏,并且提把131向上提的過程中,前支架11與后支架12靠攏至附圖4所示狀態(tài)。折疊后的推車車架體積較小、便于攜帶。
[0039]當推車車架處于展開位置下,當需要將推桿架16換向時,只需將推桿鎖定裝置解鎖,即可將推桿架16換向,換向后通過推桿鎖定裝置將推桿架16重新鎖定。
[0040]上述實施例只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及特點,其目的在于讓熟悉此項技術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并據以實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根據本實用新型精神實質所作的等效變化或修飾,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兒童推車,包括推車車架、前輪組件(I)、后輪組件(2)、用于將所述的推車車架鎖定于展開位置下的鎖定裝置、設置于所述的推車車架上的座位, 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車車架包括: 前支架(11),所述的前輪組件(I)設置于所述的前支架(11)的下部; 后支架(12),與所述的前支架(11)的上部轉動連接,所述的后輪組件(2)設置于所述的后支架(12)的下部; 座位架本體(13),所述的座位架本體(13)的前部與所述的前支架(11)轉動連接; 座位撐架(14),所述的座位撐架(14)的下部與所述的前支架(11)的上部轉動連接; 靠背架(15),所述的靠背架(15)的上部與所述的座位撐架(14)的上部轉動連接,所述的靠背架(15)的下部與所述的座位架本體(13)的后部轉動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車車架還包括下部與所述的前支架(11)的上部轉動連接的推桿架(16),所述的推桿架(16)具有自下而上向后傾倒的正推狀態(tài)以及自下而上向前傾倒的反推狀態(tài),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的推桿架(16)與所述的前支架(11)之間的推桿鎖定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桿架(16)與所述的前支架(11)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的后支架(12)與所述的前支架(11)的轉動連接處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位撐架(14)的下部、所述的前支架(11)的上部、及所述的推桿架(16)的下部同軸轉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于所述的座位撐架(14)與所述的前支架(11)之間的整車鎖定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位架本體(13)的后部具有向后向伸出的折疊提把(131),當整車鎖定裝置解鎖后,將所述的折疊提把(131)向上提促使所述的推車車架收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定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的座位撐架(14)的下部與所述的后支架(12)的上部之間的支架鎖定裝置,所述的支架鎖定裝置受所述的折疊提把(131)的上提控制解鎖。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座位能夠拆卸地或者固定地設置在所述的座位架本體(13 )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座位撐架(14)、靠背架(15)、座位架本體(13 )及前支架(11)構成四連桿機構。
【文檔編號】B62B7/08GK203920864SQ201420296544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5日
【發(fā)明者】楊興村, 查爾斯·凱加 申請人:好孩子兒童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