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交通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帶可伸縮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適用于車輛道路故障的環(huán)境。
背景技術:
路障交通錐是一種道路交通隔離警戒設施,尤其適用于車輛道路故障的環(huán)境。傳統(tǒng)的交通錐只是單純的使用反光材料提醒后方車輛注意警戒,并且需要人工放置,使得車上人員需要在道路中行走,尤其是高速公路以及車流量較大的時候,存在相當大的安全隱患。
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fā)展,智能小車以其架構簡單、成本較低、智能化集成化程度較高等特點逐漸成為研究和創(chuàng)新使用的對象,目前,其還沒有在智能交通領域得到很好的應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帶可伸縮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該裝置能夠在車輛故障過程中實現(xiàn)路障智能化自動化施放和回收,有效避免車輛道路故障時人工施放路障的危險性,發(fā)光模塊提示以及語音播報能夠有效地降低事故風險。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這樣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一種可伸縮交通錐智能小車裝置,包括、交通錐1、電機、攝像頭2、揚聲器3、車架4、車輪5、中央控制器6以及終端;所述中央控制器6設置于車架的底部,所述交通錐1設置于車架頂部,攝像頭2和揚聲器3設置于車架的前端;所述交通錐、攝像頭、揚聲器分別與中央控制器連接,所述車輪通過電機與中央控制器連接,所述終端以無線方式與中央控制器建立連接。
進一步,所述交通錐的頂端設置有拉環(huán)。
進一步,所述交通錐上設置有發(fā)光模塊,發(fā)光模塊與中央控制器連接。
進一步,所述交通錐為可伸縮交通錐。
進一步,所述可伸縮交通錐為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或柱形折疊燈籠式交通錐。
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的優(yōu)點:
本實用新型能夠有效避免車輛道路故障時人工施放路障的危險性,實現(xiàn)了路障智能化自動化施放和回收,同時,發(fā)光模塊提示以及語音播報能夠有效地降低事故風險,值得大力推廣。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其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架構示意圖;
圖2為帶發(fā)光模塊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壓縮示意圖;
圖3為帶發(fā)光模塊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拉伸示意圖;
圖4為帶發(fā)光模塊的柱形折疊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壓縮示意圖;
圖5為帶發(fā)光模塊的柱形折疊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拉伸示意圖;
圖6為可伸縮的交通錐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架構示意圖,如圖所示,一種可伸縮交通錐智能小車裝置,包括中央控制器6、交通錐1、電機、車架4、車輪5、攝像頭2、揚聲器3、電源7以及終端。中央控制器分別與帶發(fā)光模塊的可伸縮交通錐、4個電機、攝像頭、揚聲器、電源相連接,并與終端實現(xiàn)通訊;4個電機分別與車輪相連接。
所述的中央控制器懸掛在車架中央,并帶有4個脈沖寬度調(diào)制(PWM)驅(qū)動模塊、通訊模塊以及I/O驅(qū)動模塊等;通過脈沖寬度調(diào)制(PWM)驅(qū)動模塊去分別控制4個電機,電機固定到車架兩側,并分別與4個車輪連接;通過通訊模塊與車載終端以及手機終端等進行實時數(shù)據(jù)交換,控制智能小車動作;通過中央控制器的I/O驅(qū)動模塊驅(qū)動帶發(fā)光模塊的可伸縮交通錐的發(fā)光模塊燈閃爍。
所述的攝像頭安裝在車架正前方以便能看清小車前方路況、揚聲器安裝在車架的正前,電源安裝在車架底端靠近中央控制器,能夠防止雨水造成的電路故障。
中央控制器的I/O驅(qū)動模塊與攝像頭、揚聲器以及電源分別相連,實現(xiàn)圖像與終端的實時交互,以及警示提示音的播報。
所述交通錐的頂端設置有拉環(huán)。交通錐上設置有發(fā)光模塊燈發(fā)光模塊與中央控制器連接。所述交通錐可伸縮,可伸縮交通錐為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
在本實施例中,可伸縮的交通錐,它包含錐體本體;所述的錐體本體由底座15和錐體構成;底座的上部設有錐體,所述的錐體由一號錐體13、二號錐體12和三號錐體11構成;所述一號錐體的內(nèi)部中空,可以容納下二號錐體,所述二號錐體的內(nèi)部中空,可以容納下三號錐體,所述一號錐體為上小下大結構,二號錐體為上小下大結構,一號錐體的上端半徑略小于二號錐體的下端半徑,二號錐體的上端半徑略小于一號錐體的下端半徑。一號錐體的頂端設置拉環(huán)。
在本實施例中,一號錐體該錐體靠近尖端的側壁處開設有至少一徑向貫穿的鏤空部,鏤空部嵌合有燈罩,在燈罩的內(nèi)側面凹設有容置槽;所述的發(fā)光模塊包含基板及至少一個電性連接在基板上的發(fā)光二極管,該基板結合在燈罩內(nèi)側面的容置槽,該發(fā)光二極管朝向燈罩外面。
在使用時,手拎交通錐,錐體本體拉伸,在沒有受到外來壓力作用的情況下,保持拉伸狀態(tài)。
將壓縮的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放置在駕駛室的儲物空間中。當車輛在道路中發(fā)生故障后,打開車上應急燈,車上駕駛人員放下車窗,手拎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頂端拉環(huán),智能小車受自身重力使得帶有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拉伸展開,并放置到路面上。駕駛人員通過車載或者手機終端實現(xiàn)與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實時通訊控制,控制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向事故車輛后方行駛到一定的警示距離,同時,開啟語音播報以及LED等閃爍提示功能。
當車輛在道路中故障解除后,駕駛人員通過車載或者手機終端實現(xiàn)與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實時通訊控制,控制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向事故車輛方向行駛到駕駛室門旁,同時,關閉語音播報以及LED等閃爍提示功能。駕駛人員放下車窗,手拎帶LED燈的錐形折疊水杯式交通錐智能小車頂端拉環(huán),將其取回車內(nèi)并人為壓縮,啟動車輛,并關閉車上應急燈。
在本實施例中,可伸縮的交通錐還可以采用另一種結構??缮炜s的交通錐,它包含錐體本體;所述的錐體本體由底座15和錐體構成;底座的上部設有錐體,所述的錐體由一號錐體13、二號錐體12和三號錐體11構成;所述的一號錐體的下端外壁設有一號外螺紋;所述的底座中部的圓形槽的內(nèi)壁設有與一號外螺紋相配合的一號內(nèi)螺紋;所述的一號錐體的上端內(nèi)壁設有二號內(nèi)螺紋;所述的二號錐體的下端外壁設有與二號內(nèi)螺紋相配合的二號外螺紋;所述的二號錐體的上端內(nèi)壁設有三號內(nèi)螺紋;所述的三號錐體的下端外壁設有與三號內(nèi)螺紋相配合的三號外螺紋;所述的一號錐體通過一號外螺紋和一號內(nèi)螺紋的配合旋接在底座上;所述的二號錐體通過二號內(nèi)螺紋和二號外螺紋的配合旋接在一號錐體內(nèi);所述的三號錐體通過三號內(nèi)螺紋和三號外螺紋旋接在二號錐體內(nèi)。
實施案例2:
下面將結合附圖1、圖4、圖5,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架構示意圖,如圖所示,一種可伸縮交通錐智能小車裝置,包括中央控制器6、交通錐1、電機、車架4、車輪5、攝像頭2、揚聲器3、電源7以及終端。中央控制器分別與帶LED燈的可伸縮交通錐、4個電機、攝像頭、揚聲器、電源相連接,并與終端實現(xiàn)通訊;4個電機分別與車輪相連接。
所述的中央控制器懸掛在車架中央,并帶有4個脈沖寬度調(diào)制(PWM)驅(qū)動模塊、通訊模塊以及I/O驅(qū)動模塊等;通過脈沖寬度調(diào)制(PWM)驅(qū)動模塊去分別控制4個電機,電機固定到車架兩側,并分別與4個車輪連接;通過通訊模塊與車載終端以及手機終端等進行實時數(shù)據(jù)交換,控制智能小車動作;通過中央控制器的I/O驅(qū)動模塊驅(qū)動帶LED燈的可伸縮交通錐的LED燈閃爍。
所述的攝像頭安裝在車架正前方以便能看清小車前方路況、揚聲器安裝在車架的正前,電源安裝在車架底端靠近中央控制器,能夠防止雨水造成的電路故障。
中央控制器的I/O驅(qū)動模塊與攝像頭、揚聲器以及電源分別相連,實現(xiàn)圖像與終端的實時交互,以及警示提示音的播報。
所述交通錐的頂端設置有拉環(huán);交通錐上設置有LED燈,LED燈與中央控制器連接。所述交通錐可伸縮,可伸縮交通錐為柱形折疊燈籠式交通錐。
將壓縮的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路障裝置放置在駕駛室的儲物空間中。當車輛在道路中發(fā)生故障后,打開車上應急燈,車上駕駛人員放下車窗,手拎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頂端拉環(huán),智能小車受自身重力使得帶有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拉伸展開,并放置到路面上。駕駛人員通過車載或者手機終端實現(xiàn)與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實時通訊控制,控制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向事故車輛后方行駛到一定的警示距離,同時,開啟語音播報以及LED等閃爍提示功能。
當車輛在道路中故障解除后,駕駛人員通過車載或者手機終端實現(xiàn)與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的實時通訊控制,控制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向事故車輛方向行駛到駕駛室門旁,同時,關閉語音播報以及LED等閃爍提示功能。駕駛人員放下車窗,手拎帶LED燈的柱形燈籠式交通錐智能小車頂端拉環(huán),將其取回車內(nèi)并人為壓縮,啟動車輛,并關閉車上應急燈。
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