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槽式刮板自卸車廂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槽式刮板自卸車廂。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通過尾部卸貨的自卸車,車斗的底板在卸貨時需要傾斜才能將所裝物料卸凈。如 果在卸貨時傾斜的角度較小,又會有少量的物料遺留在車斗內(nèi),需要人工作業(yè)清理,導致卸 貨的工作效率顯著降低。隨著運輸業(yè)的發(fā)展,車廂的長度不斷加長,由于其傾斜角度較大, 車廂離地的高度勢必增大,導致車身穩(wěn)定性較差,易發(fā)生翻車事故。為了安全、高效地卸貨, 車斗自卸技術亟待改進。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全性能好,使用方便,卸車工作效率高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 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包括車斗,所述車斗的下部安裝有底架,所述車斗下端具 有四壁呈倒梯形的料斗,料斗的下部設有出料口,出料口的前后側壁活動安裝有插板,出料 口的下部設有刮板槽和一鏈條刮板機構,刮板槽的兩側固定安裝在底架上,鏈條刮板機構通 過支架固定安裝在底架上,鏈條刮板機構的鏈條置于所述刮板槽中及刮板槽和所述底架之間。 本發(fā)明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中所述鏈條刮板機構包括兩套前、后鏈輪、鏈條和若干刮 板,所述支架分別設置在刮板槽四角的下方,刮板均勻分布地安裝在鏈條上,前或后鏈輪由 汽車動力機構驅動。
本發(fā)明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中所述料斗的倒梯形側壁與水平面的夾角為35。 45° 。 本發(fā)明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中所述插板經(jīng)鋼絲繩與汽車動力機構相連接。 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車斗的下部安裝有底架、倒梯形的料斗、刮板槽和鏈條 刮板機構,從而可在較小的頂升高度狀態(tài)下將貨物迅速卸下,不需要人工作業(yè)清理,使用方 便,也避免了車體在卸車時出現(xiàn)嚴重偏載產(chǎn)生安全隱患的問題,其安全性能好。由于鏈輪由 汽車動力機構驅動,插板經(jīng)鋼絲繩也與汽車動力機構相連接,可以大大提高卸車工作效率。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的主視圖; 圖2為圖1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由圖1和圖2可以看出,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在車斗1的下部安裝有底架4, 車斗1下端具有四壁呈倒梯形的料斗2,倒梯形側壁與水平面的夾角為35° 45° 。料斗2 的下部設有出料口 11,出料口 11的前后側壁活動安裝有插板9,插板9經(jīng)鋼絲繩可與汽車動
力機構相連接。出料口 11的下部設有刮板槽3,刮板槽3的兩側固定安裝在底架4上。
出料口 11的下部設有鏈條刮板機構,鏈條刮板機構通過支架10固定安裝在底架4上, 包括兩套前、后鏈輪5、 6、鏈條7和若干刮板8,支架10分別設置在刮板槽3四角的下方, 鏈條7通過鏈輪5、 6閉合連接,刮板8均勻分布地安裝在鏈條7上,前或后鏈輪5、 6由汽 車動力機構驅動。
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固定安裝的方式可以采用焊接,也可以采用螺栓連接。 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在安裝使用時,可以從汽車變速速廂的取力器取出動力,經(jīng) 機械減速器傳送給前鏈輪5的動力輸入軸,并經(jīng)鏈條7帶動刮板8,當車斗1中裝有物料時, 打開插板9,放置在車斗1中的物料就會由出料口 11落入鏈條刮板機構,由刮板8從車后卸 下。
卸料完畢和新裝物料時,先將插板9在料斗2中放好,封閉料斗2,即可裝料。 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構思和范 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方案前提下,本領域中普通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 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本發(fā)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nèi)容,已 經(jīng)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權利要求
1.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包括車斗(1),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斗(1)的下部安裝有底架(4),所述車斗(1)下端具有四壁呈倒梯形的料斗(2),所述料斗(2)的下部設有出料口(11),所述出料口(11)的前后側壁活動安裝有插板(9),所述出料口(11)的下部設有刮板槽(3)和一鏈條刮板機構,所述刮板槽(3)的兩側固定安裝在所述底架(4)上,所述鏈條刮板機構通過支架(10)固定安裝在所述底架(4)上,所述鏈條刮板機構的鏈條置于所述刮板槽(3)中及所述刮板槽(3)和所述底架(4)之間。
2. 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鏈條刮板機構包括 兩套前、后鏈輪(5、 6)、鏈條(7)和若干刮板(8),所述支架(10)分別設置在所述刮板 槽(3)四角的下方,所述刮板(8)均勻分布地安裝在所述鏈條(7)上,所述前或后鏈輪(5、 6)由汽車動力機構驅動。
3. 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料斗(2)的倒 梯形側壁與水平面的夾角為35° 45° 。
4. 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插板(9)經(jīng)鋼絲繩 與汽車動力機構相連接。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包括車斗和底架,車斗下端具有四壁呈倒梯形的料斗,料斗的下部設有前后側壁活動安裝有插板的出料口,出料口的下部設有刮板槽和鏈條刮板機構,刮板槽和鏈條刮板機構固定安裝在底架上,鏈條刮板機構的鏈條置于刮板槽中及刮板槽和底架之間。本發(fā)明的槽式刮板自卸車廂的優(yōu)點在于,可在較小的頂升高度狀態(tài)下將貨物迅速卸下,不需要人工作業(yè)清理,使用方便,避免了車體在卸車時出現(xiàn)嚴重偏載產(chǎn)生安全隱患的問題,其安全性能好。由于鏈輪由汽車動力機構驅動,插板經(jīng)鋼絲繩也與汽車動力機構相連接,可以大大提高卸車工作效率。
文檔編號B60P1/56GK101367348SQ20071012020
公開日2009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07年8月13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8月13日
發(fā)明者彬 趙 申請人:彬 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