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熔制玻璃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采用傳統(tǒng)單元窯熔制玻璃配合料的廢氣余熱利用,該方法的主要設備包括單元窯、金屬換熱器等,但現(xiàn)有的單元窯熔制玻璃配合料的廢氣余熱利用的裝置和方法工藝復雜,金屬換熱器與單元窯的使用時間不相匹配,一次性投資大,運行成本高,維護勞動強度大等缺陷,所以亟需一種熔制玻璃的廢氣余熱利用裝置以解決上述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該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工藝簡單,且運行成本低。
[0004]為達到上述要求,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該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包括單元窯,其特征在于:單元窯前端設置有水平煙道,水平煙道前端設置有下垂直煙道,單元窯、水平煙道及下垂直煙道均相互連通,下垂直煙道前端設置有應急廢氣通道,下垂直煙道下方與余熱蒸汽鍋爐相連通,余熱蒸汽鍋爐上方與鍋爐引風機相連通。
[0005]該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的優(yōu)點如下:
[0006]1、通過去掉與單元窯使用時間不相匹配的金屬換熱器,使單元窯直接熔制玻璃配合料的廢氣通過水平煙道、下垂直煙道直接進入余熱蒸汽鍋爐生產蒸汽。
[0007]2、通過設置單元窯、水平煙道、下垂直煙道、余熱蒸汽鍋爐、鍋爐引風機及應急廢氣通道使得該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設計更加先進合理,與傳統(tǒng)單元窯的廢氣利用裝置相比具有工藝簡化、使用時間長、一次性投資小、運行成本地、維護勞動強度小等優(yōu)點。
【附圖說明】
[0008]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申請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在這些附圖中使用相同的參考標號來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申請,并不構成對本申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09]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jù)本申請一個實施例的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0]圖2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據(jù)本申請一個實施例的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1]其中:1、單元窯;2、水平煙道;3、下垂直煙道;4、余熱蒸汽鍋爐;5、鍋爐引風機;
6、應急廢氣通道。
【具體實施方式】
[0012]為使本申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申請作進一步地詳細說明。
[0013]在以下描述中,對“一個實施例”、“實施例”、“一個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實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結構、特性、性質、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個實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結構、特性、性質、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復使用短語“根據(jù)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雖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實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實施例。
[0014]為簡單起見,以下描述中省略了本領域技術人員公知的某些技術特征。
[0015]根據(jù)本申請的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如圖1至圖2所示,包括單元窯I,其特征在于:單元窯I前端設置有水平煙道2,水平煙道2前端設置有下垂直煙道3,單元窯1、水平煙道2及下垂直煙道3均相互連通,下垂直煙道3前端設置有應急廢氣通道6,下垂直煙道3上方與余熱蒸汽鍋爐4相連通,余熱蒸汽鍋爐4上方與鍋爐引風機5相連通。
[0016]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所述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包括單元窯(I),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元窯(I)前端設置有水平煙道(2),所述水平煙道(2)前端設置有下垂直煙道(3),所述單元窯(1)、水平煙道(2)及下垂直煙道(3)均相互連通,所述下垂直煙道(3)前端設置有應急廢氣通道(6),下垂直煙道(3)下方與余熱蒸汽鍋爐(4)相連通,所述余熱蒸汽鍋爐(4)上方與鍋爐引風機(5)相連通。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包括單元窯,其特征在于:單元窯前端設置有水平煙道,水平煙道前端設置有下垂直煙道,單元窯、水平煙道及下垂直煙道均相互連通,下垂直煙道前端設置有應急廢氣通道,下垂直煙道下方與余熱蒸汽鍋爐相連通,余熱蒸汽鍋爐上方與鍋爐引風機相連通。該單元窯廢氣余熱利用裝置工藝簡單,且運行成本低。
【IPC分類】C03B5-16
【公開號】CN204265625
【申請?zhí)枴緾N201420632464
【發(fā)明人】劉鋼, 劉術明, 何斌
【申請人】內江華原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15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