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LED燈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
背景技術:
LED模組就是把發(fā)光二極管按一定規(guī)則排列在一起再封裝起來,加上一些防水處理組成的產品就是LED模組,為了提高照明角度和照明亮度,現(xiàn)有的LED模組多數(shù)為三燈模組或三燈以上模組,模組上的燈珠數(shù)量越多,所損耗的電力資源越多。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包括注塑罩殼,注塑罩殼為圓柱形或長方體結構,注塑罩殼的頂部開有開口,且注塑罩殼的頂部外壁通過螺絲連接有頂蓋,注塑罩殼的底部開有出光口,且注塑罩殼的底部內壁上嵌裝有透鏡,且注塑罩殼的頂部內壁上開有上卡接口,且注塑罩殼的底部內壁上開有下卡接口,所述上卡接口和下卡接口均為環(huán)形卡槽,且上卡接口和下卡接口之間安裝有支撐筒,支撐筒位于透鏡外側,所述支撐筒的頂部與上卡接口的內壁卡接,支撐筒的底部與下卡接口的內壁卡接,支撐筒的內壁上開有卡槽,且卡槽內卡接有反光鏡片,且反光鏡片位于支撐筒與透鏡之間,所述注塑罩殼頂部內壁的中心位置處焊接有反光金屬板,且反光金屬板位于支撐筒內,且反光金屬板底部的中心位置處焊接有安裝座,且安裝座內通過螺絲固定有LED芯片。
優(yōu)選的,所述透鏡的截面為T形結構,且透鏡的底部與出光口的內壁相卡接,且透鏡與出光口內壁的連接處設有密封圈。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筒頂部直徑小于支撐筒底部直徑,且支撐筒的側面為半橄欖球形結構。
優(yōu)選的,所述反光鏡片為弧形的片狀結構,且反光鏡片靠近支撐筒的一側外壁上焊接有卡塊,且卡塊與卡槽相卡接。
優(yōu)選的,所述支撐筒上設有40-50個卡槽,且卡槽在支撐筒的內壁上等距離分布。
優(yōu)選的,所述LED芯片連接有開關,且開關與HV9910B型LED驅動控制器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中,反光金屬板將射向罩殼頂部的光線反射,且反光鏡片將射向四周的光線反射,能夠將光線集中,使LED芯片發(fā)出的光線通過出光口集中射出,提高了照明亮度,支撐筒頂部直徑小于支撐筒底部直徑,且反光鏡片與支撐筒配合,使射出的光線構成圓臺狀結構,增加了照明范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的底部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的反光鏡片結構示意圖。
圖中:1注塑罩殼、2出光口、3透鏡、4上卡接口、5下卡接口、6支撐筒、7卡槽、8反光鏡片、9卡塊、10反光金屬板、11安裝座。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一燈底部透鏡大角度LED注塑模組,包括注塑罩殼1,注塑罩殼1為圓柱形或長方體結構,注塑罩殼1的頂部開有開口,且注塑罩殼1的頂部外壁通過螺絲連接有頂蓋,注塑罩殼1的底部開有出光口2,且注塑罩殼1的底部內壁上嵌裝有透鏡3,且注塑罩殼1的頂部內壁上開有上卡接口4,且注塑罩殼1的底部內壁上開有下卡接口5,上卡接口4和下卡接口5均為環(huán)形卡槽,且上卡接口4和下卡接口5之間安裝有支撐筒6,支撐筒6位于透鏡3外側,支撐筒6的頂部與上卡接口4的內壁卡接,支撐筒6的底部與下卡接口5的內壁卡接,支撐筒6的內壁上開有卡槽7,且卡槽7內卡接有反光鏡片8,且反光鏡片8位于支撐筒6與透鏡3之間,注塑罩殼1頂部內壁的中心位置處焊接有反光金屬板10,且反光金屬板10位于支撐筒6內,且反光金屬板10底部的中心位置處焊接有安裝座11,且安裝座11內通過螺絲固定有LED芯片。
本實用新型中,透鏡3的截面為T形結構,且透鏡3的底部與出光口2的內壁相卡接,且透鏡3與出光口2內壁的連接處設有密封圈,支撐筒6頂部直徑小于支撐筒6底部直徑,且支撐筒6的側面為半橄欖球形結構,反光鏡片8為弧形的片狀結構,且反光鏡片8靠近支撐筒6的一側外壁上焊接有卡塊9,且卡塊9與卡槽7相卡接,支撐筒6上設有40-50個卡槽7,且卡槽7在支撐筒6的內壁上等距離分布,LED芯片連接有開關,且開關與HV9910B型LED驅動控制器連接。
工作原理:LED芯片通電發(fā)光,反光金屬板10將射向罩殼1頂部的光線反射,且反光鏡片8將射向支撐筒6四周的光線反射,能夠將光線集中,使LED芯片發(fā)出的光線通過出光口2集中射出,支撐筒6頂部直徑小于支撐筒6底部直徑,且反光鏡片8與支撐筒6配合,通過出光口2射出的光線形成圓臺狀結構。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