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菱形反光杯包括反光杯體,所述反光杯體包括第一側壁、第二側壁、與第一側壁相對的第三側壁及與第二側壁相對的第四側壁,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順次連接,且相鄰側壁之間呈夾角設置,并圍成內部中空且呈菱形錐體狀的反光杯體;
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的內表面形成有反光面,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圍成的菱形錐體中錐尖部設有供適配光源的通孔,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圍成的菱形錐體中錐底部形成呈菱形狀的出光口,以將射入反光杯體內壁的光線反射呈菱形光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體還包括位于所述菱形椎體中錐尖部的安裝部,所述安裝部的外邊緣分別與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連接,且所述通孔位于所述安裝部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中相鄰兩側壁之間的夾角均呈尖角設置。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壁、第二側壁、第三側壁及第四側壁中相鄰兩側壁的夾角呈倒圓角或倒直角設置,以在相鄰兩側壁之間形成呈弧面或平面的四條反光帶,相鄰反光帶相互垂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遠離所述反光杯體中出光口的倒圓角的半徑為4-25mm,靠近所述反光杯體中出光口的倒圓角的半徑為6-25mm。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遠離所述反光杯體中出光口的倒直角的寬度為2-8mm,靠近所述反光杯體中出光口的倒直角的寬度為5-15mm。
7.如權利要求2至6任一項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及通孔均為菱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中內切圓的半徑為10-50mm;所述出光口的內切圓的半徑為40-200mm,所述反光杯體的高度為15-60mm。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菱形反光杯,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杯體外側還設置有供裝配燈板的至少一定位柱。
10.一種舞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舞臺燈包括反光杯、位于反光杯的出光口的擴散板,位于反光杯杯底的燈板及固定于燈板上且正對擴散板設置的LED燈珠,所述反光杯為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菱形反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