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燈具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吊燈。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吊燈一般都包括有通線連桿,現(xiàn)有的通線連桿一般采用金屬制成,金屬材質的形狀、外觀難以變換,價格較高,導致了通線連桿的樣式單一呆板,而且時間長了金屬材質的通線連桿表面容易氧化,影響整體美觀及連接牢固性。
因此,如何實現(xiàn)一種結構新穎,有效保護及遮蓋通線連桿,使得款式靈活多變,且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的吊燈是業(yè)內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吊燈,旨在實現(xiàn)一種結構新穎,在通線連桿外套設有拉鏈式皮套,有效保護及遮蓋通線連桿,使得款式靈活多變,且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的吊燈。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吊燈,包括吸頂盤、連接于吸頂盤下端的電源線、設于電源線下方的內部可通線的通線連桿、設于通線連桿下端的可安裝光源的燈頭結構、套設于燈頭結構外的燈罩結構,還包括與通線連桿適配并套設于通線連桿外的拉鏈式的皮套,皮套側面上設有可方便安裝及拆卸的拉鏈。
優(yōu)選地,吊燈還包括連接于電源線與通線連桿之間的皮帶組件。
優(yōu)選地,燈罩結構包括依次套設于燈頭結構外的金屬蓋、透光罩,燈頭結構貫穿金屬蓋及透光罩后,通過一安裝環(huán)與燈頭結構連接固定并把金屬蓋、透光罩固定于燈頭結構上。
優(yōu)選地,吸頂盤內設有驅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吊燈包括吸頂盤、連接于吸頂盤下端的電源線、設于電源線下方的內部可通線的通線連桿、設于通線連桿下端的可安裝光源的燈頭結構、套設于燈頭結構外的燈罩結構,還包括連接于電源線與通線連桿之間的皮帶組件,還包括與通線連桿適配并套設于通線連桿外的拉鏈式的皮套,皮套側面上設有可方便安裝及拆卸的拉鏈。本吊燈在通線連桿外套設有拉鏈式的皮套,皮套側面上設有可方便安裝及拆卸的拉鏈,這樣的結構十分新穎,皮套的設置可以有效保護并遮蓋通線連桿,這樣,通線連桿可以采用不同的材質來制作,靈活方便,可降低生產(chǎn)成本,并能保護通線連桿以防止通線連桿表面發(fā)生氧化,而且,皮套的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可以根據(jù)安裝場所、燈具設計等需求來隨意更換不同的皮套,無需改變通線連桿即可靈活變換出各種款式,樣式靈活多變,變換方式也簡易快捷。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一種結構新穎,在通線連桿外套設有拉鏈式皮套,有效保護及遮蓋通線連桿,使得款式靈活多變,且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的吊燈。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吊燈的一實施例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xiàn)、功能特點及優(yōu)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參照圖1,提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吊燈的一實施例,包括吸頂盤100、連接于吸頂盤100下端的電源線200、設于電源線200下方的內部可通線的通線連桿300、設于通線連桿300下端的可安裝光源的燈頭結構、套設于燈頭結構外的燈罩結構500,還包括連接于電源線200與通線連桿300之間的皮帶組件400,還包括與通線連桿300適配并套設于通線連桿300外的拉鏈式的皮套301,皮套301側面上設有可方便安裝及拆卸的拉鏈302?,F(xiàn)有的吊燈一般都包括通線連桿,現(xiàn)有的通線連桿一般采用金屬制成,金屬材質的形狀、外觀難以變換,價格較高,導致了通線連桿的樣式單一呆板,而且時間長了金屬材質的通線連桿表面容易氧化,影響整體美觀。而本吊燈在通線連桿300外套設有拉鏈式的皮套301,皮套301側面上設有可方便安裝及拆卸的拉鏈302,這樣的結構十分新穎,皮套301的設置可以有效保護并遮蓋通線連桿300,這樣,通線連桿300可以采用不同的材質來制作,靈活方便,可降低生產(chǎn)成本,并能保護通線連桿300以防止通線連桿300表面發(fā)生氧化,而且,皮套301的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可以根據(jù)安裝場所、燈具設計等需求來隨意更換不同的皮套301,無需改變通線連桿300即可靈活變換出各種款式,樣式靈活多變,變換方式也簡易快捷。而且,皮帶組件400可與皮套301相輝映,達到更好的裝飾效果。
燈罩結構500包括依次套設于燈頭結構外的金屬蓋、透光罩,燈頭結構貫穿金屬蓋及透光罩后,通過一安裝環(huán)與燈頭結構連接固定并把金屬蓋、透光罩固定于燈頭結構上,組裝時無需螺釘,無需粘接劑,組裝簡易快捷。
吸頂盤100內設有驅動裝置。
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一種結構新穎,在通線連桿300外套設有拉鏈式皮套301,有效保護及遮蓋通線連桿300,使得款式靈活多變,且外表新穎美觀,安裝拆卸簡易快捷的吊燈。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