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筒,更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
背景技術: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電筒,多為單獨的電筒或是附著在其他工具上作為一個功能部件,單獨的電筒功能單一,附著在其他工具上作為一功能部件的電筒使用起來不是很方便,比如在多功能鉗、刀柄上附帶有的電筒,因整個工具體積比較大,導致使用起來比較麻煩。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提供具有鉗子功能又具有照明功能的、使用方便的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它包括有筒體、電池、發(fā)光體、燈座和工具鉗,電池放于筒體內,發(fā)光體安裝在燈座上,燈座和筒體螺紋連接,所述工具鉗的一個鉗柄與筒體尾端固定連接,另一鉗柄自由活動,在筒體的尾端還活動連接有一收納并限制工具鉗打開的鉗罩。上述鉗罩通過螺紋或扣合的方式與筒體連接,鉗罩上還設置有一彈性夾。上述筒體的殼面在鉗柄收合的位置設置有凹槽,凹槽的深度與鉗柄的厚度相當。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工具鉗收納在鉗罩內并由鉗罩鎖住其閉合狀態(tài),鉗罩和筒體渾然一體成筆形,需要使用工具鉗時只需將鉗罩擰開或摘下即可,要點亮發(fā)光體只需擰緊燈座即可,整個產品使用起來方便實用,鉗罩上還設置有一彈性夾,攜帶時便于掛在口袋、背包、工具包等地方。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筒體的剖視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工具鉗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電筒與工具鉗組合在一起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描述。如圖1到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它包括有筒體1、電池、發(fā)光體、燈座2和工具鉗3,電池放于筒體I內,發(fā)光體安裝在燈座2上,燈座2和筒體I螺紋連接,所述工具鉗3的一個鉗柄與筒體I尾端固定連接,另一鉗柄自由活動,在筒體I的尾端還活動連接有一收納工具鉗3的鉗罩4,當工具鉗3收納在鉗罩4內時工具鉗3不能打開,此時工具鉗3處于閉合狀態(tài)受鉗罩4限制鎖定,只有將鉗罩4從工具鉗3上摘除使工具鉗3裸露,工具鉗3才可以自由打開使用或收合。更具體地說,上述鉗罩4通過螺紋或扣合的方式與筒體I連接組成一筆形的圓柱體,鉗罩4上還設置有一彈性夾5,該彈性夾5在攜帶時可以夾在口袋、背包、工具包等地方。作為進一步改進,上述筒體I的殼面在鉗柄收合的位置設置有凹槽6,凹槽6的深度與鉗柄的厚度相當,這樣在工具鉗3閉合套上鉗罩4后,鉗柄藏在筒體I的殼面的凹槽6中不會突出殼體表面,整個產品結構緊湊渾然一體,形成一筆狀的圓柱體。本實用新型作為電筒使用時,鉗罩4在筒體I尾端擰緊或扣合將工具鉗3收納在鉗罩4內,整體呈筆狀的圓柱體,由于發(fā)光體的其中一個電極已經(jīng)通過燈座2和筒體I的殼面與電池接通,要點亮發(fā)光體,只需旋轉連接于筒體I前端的燈座2,使燈座2擰緊即可使發(fā)光體的另一個電極與位于筒體I內的電池接觸而接通,要熄滅則將燈座2擰松使發(fā)光體的電極與電池脫離即可。當然,無論鉗罩4是否與筒體I尾端擰緊或扣合,都不影響發(fā)光體的使用,只是利用鉗罩4將工具鉗3收納好后使用起來比較方便。
權利要求1.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它包括有筒體、電池、發(fā)光體、燈座和工具鉗,電池放于筒體內,發(fā)光體安裝在燈座上,燈座和筒體螺紋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鉗的一個鉗柄與筒體尾端固定連接,另一鉗柄自由活動,在筒體的尾端還活動連接有一收納并限制工具鉗打開的鉗罩。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鉗罩通過螺紋或扣合的方式與筒體連接,鉗罩上還設置有一彈性夾。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的殼面在鉗柄收合的位置設置有凹槽,凹槽的深度與鉗柄的厚度相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工具鉗的筆形電筒。它包括有筒體、電池、發(fā)光體、燈座和工具鉗,電池放于筒體內,發(fā)光體安裝在燈座上,燈座和筒體螺紋連接,所述工具鉗的一個鉗柄與筒體尾端固定連接,另一鉗柄自由活動,在筒體的尾端還活動連接有一收納并限制工具鉗打開的鉗罩。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工具鉗收納在鉗罩內并由鉗罩鎖住其閉合狀態(tài),鉗罩和筒體渾然一體成筆形,需要使用工具鉗時只需將鉗罩擰開或摘下即可,要點亮發(fā)光體只需擰緊燈座即可,整個產品使用起來方便實用,鉗罩上還設置有一彈性夾,攜帶時便于掛在口袋、背包、工具包等地方。
文檔編號F21V33/00GK203023828SQ201320047839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月29日
發(fā)明者關則志 申請人:關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