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前照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兩輪車、尤其用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E-Bike)、電動車(Pedelec)等的前照燈(Frontscheinwerfer),其帶有殼體,在其中設置有控制LED的電路板;帶有容納LED的照明單元,其具有在充分利用反射器以及散光玻璃的情況下與道路交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相匹配的發(fā)射特性。
背景技術:
開頭所提及的類型的前照燈從未預先公開的文件DE 10 2010 037 174中已知,其中,此處示出的前照燈設計成將各個部件分離地容納在殼體中且將它們分離地與該殼體可松開地相連接。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開頭所提及的類型的前照燈,在其中使它的各個部件的裝配容易。對于開頭所提及的類型的前照燈,該目的由此來實現(xiàn),即殼體形成為帶有至少一個用于固定器件的中央容納部(Zentralaufnahme)的中央殼體,即設置有用于容納至少一個電氣存儲單元的容納框架并且照明單元和容納框架相應具有至少一個環(huán)形接板(Ringlasche),其借助于可引入中央容納部中的固定器件能夠可松開地與中央殼體連接。該優(yōu)點與此相聯(lián)系,即照明單元和用于存儲單元的容納框架利用至少一個共同的固定器件(例如螺栓)可確定在殼體處。因此,構件相互間的該確定和固定提供前照燈的 精確的且能再現(xiàn)的光效果。當中央容納部、固定器件和環(huán)形接板正好雙倍地來設置時,證實為特別有利的。因此,除了由固定器件夾緊地產生的力配合之外,圍繞固定器件縱軸線的旋轉自由度通過在雙倍地設置的環(huán)形接板上的形狀配合被附加地阻礙。此外,前照燈的構件由此可彼此非常精確地取向。當殼體具有殼體支撐(Gehaeusestuetze)時,是特別有意義的。該殼體支撐將由LED產生的熱量從容納框架中的熱敏感的電氣存儲單元屏蔽,其中,其促成前照燈附加的穩(wěn)定性。當殼體支撐具有至少一個、優(yōu)選地正好兩個貫通部(Durchfuehrung)時,是有利的。在這些貫通部中,容納框架和照明單元的環(huán)形接板可被導引地插入且裝配到中央殼體中。示出為特別優(yōu)選的是,中央容納部具有用于安置至少一個環(huán)形接板的接合面。該接合面也為裝配工提供了裝配時的簡便,因為其通過接合面獲得對此的提示,即其必須將照明單元和容納框架帶到哪個位置中,以便將兩個構件確定在殼體處。此外,當環(huán)形接板設計成相互貼靠時,是有利的。除了平的接合面之外,波浪的或鋸齒狀的接合面是可能的,其阻止照明單元的環(huán)形接板與容納框架的環(huán)形接板彼此間的相對運動。當容納框架具有用于它的后面的位置固定的元件時,證實為特別有利的。經(jīng)常,電氣存儲單元是非常重的,使得容納框架的以固定器件確定的環(huán)形接板遭受非常強的負荷。在此,元件用于容納框架的后面的位置固定以平衡這些負荷。通過可借助于固定器件固定的環(huán)形接板提供實現(xiàn)用于后面的位置固定的元件的簡單的可能性。當容納框架以可模塊式更換的方式形成時,證實為特別有利的。由此,在前照燈中可使用不同的容納框架用于容納不同的電氣存儲單元。尤其地,存儲單元例如鋰離子蓄電池、鎳-金屬-氫化物蓄電池或者普通的電池或標準蓄電池可在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前照燈中發(fā)現(xiàn)其應用。最后證實為有利的是,容納框架關聯(lián)有至少一個可模塊式更換的且能夠可松開地與電路板連接的接觸元件。由此,不同的蓄電池類型或電池型號可被用于前照燈的運行。
下面在附圖中示出的實施例中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其中
圖I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前照燈的第一實施形式的分解視圖,
圖2顯示了帶有定位在殼體中的照明單元和所使用的蓄電池的根據(jù)圖I的前照燈,
圖3顯示了帶有蓋板的根據(jù)圖I的前照燈,
圖4顯示了通過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前照燈的剖面,
圖5顯示了拆卸了蓄電池的前照燈,
圖6顯示了另一實施形式的分解視圖,
圖7顯示了圖6中的前照燈的局部裝配,
圖8顯示了拆卸了電池的根據(jù)圖6的前照燈,
圖9顯示了安裝了電池的根據(jù)圖8的前照燈,
圖10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前照燈的透視圖,
圖11顯示了前照燈的另一實施形式的透視圖。附圖標記清單
1前照燈
2殼體
3LED
4電路板
5照明單元
6反射器
7散光玻璃
8中央容納部
9固定器件
10容納框架
11存儲單元
12環(huán)形接板
13殼體支撐14貫通部
15接合面
16元件
17接觸元件
18蓋板
19支承部(Lagerung)
20泡沫材料
21按鈕
22彈簧
23搖桿
24USB 接□
25按鍵。具體實施形式
圖I至5顯示了用于兩輪車、尤其用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等的前照燈1,其帶有殼體2,在其中設置有控制LED 3的電路板4 ;帶有容納LED的照明單元5,其具有在充分利用反射器6以及散光玻璃7的情況下與道路交通的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相匹配的發(fā)射特性。殼體2在示出的實施例中形成為帶有用于兩個固定器件9的兩個中央容納部8的中央殼體2。容納框架10設置用于容納電氣存儲單元11且照明單元5和容納框架10相應具有正好兩個環(huán)形接板12,其借助于可引入中央容納部8中的固定器件9能夠可松開地與中央殼體2連接。中央殼體2具有殼體支撐13,在其中構造有兩個用于引導環(huán)形接板12的貫通部14。在此,每個中央容納部8具有用于安置環(huán)形接板12的接合面15。在圖2中,照明單元5的環(huán)形接板12與中央容納部8的接合面15相接觸。此外示出電氣存儲單元11安裝到容納框架10中。所顯示的容納框架10具有用于其后面的位置固定的元件16,其在此形成為可利用固定器件9固定的環(huán)形接板12。在圖3中可識別出,環(huán)形接板12在所顯示的實施例中設計成相互貼靠。此外,在殼體支撐13中設置有用于可擺動的蓋板18的支承部19。在蓋板18中定位有泡沫材料20,其(如在圖4中所示)用作在蓋板18與電氣存儲單元11之間的墊充(Polsterung)。在圖4中此外可識別出,在中央殼體2處設置有用于操作電路板4的按鈕21。在蓋板18處布置有支撐搖桿23的彈簧22。由此,前照燈I能夠被可松開地與支架相連接。在圖5中,電氣存儲單元11被拆卸且示出帶有打開的蓋板18的前照燈I。圖6至9顯示了帶有可模塊化地更換的容納框架10的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前照燈I的另一實施形式。在從圖6中的分解視圖中可識別出,容納框架10關聯(lián)有可模塊化地更換的且能夠可松開地與電路板4連接的接觸元件17。這里示出的容納框架10用于容納標準電池或普通的蓄電池。在圖7中顯示了圖6中的前照燈I的局部裝配,然而圖8和圖9顯示前照燈完全裝配,一個帶有安裝的電池而一個帶有取出的電池。電氣存儲單元11 (如在該類型的前照燈I中常見的那樣)可經(jīng)由設置在電路板4處的USB接口 24充電。當然,在中央殼體2中的蓄電池在前照燈I的一個優(yōu)選的實施形式中也可以以傳統(tǒng)的方式來充電,而在此不需USB接口 24。
圖10在從后面的透視圖中顯示了前照燈1,其中可識別出,在后面設置有用于打開中央殼體2的按鍵25。由此,蓋板28可圍繞支承部19的軸線擺起,以便更換標準電池或普通的蓄電池。 在帶有鋰離子蓄電池的前照燈I的運行中,該按鍵25可省去,如在圖11中所示。在此,電氣存儲單元11持續(xù)保留在前照燈I的殼體2中且通常從外部經(jīng)由USB接口 24來充電。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兩輪車、尤其用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等的前照燈(1),其帶有殼體(2),在其中設置有控制LED(3)的電路板⑷;帶有容納所述LED(3)的照明單元(5),其具有在充分利用反射器¢)以及散光玻璃(7)的情況下與道路交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相匹配的發(fā)射特性,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2)形成為帶有至少一個用于固定器件(9)的中央容納部(8)的中央殼體(2),即設置有用于容納至少一個電氣存儲單元(11)的容納框架(10),且所述照明單元(5)和所述容納框架(10)相應具有至少一個環(huán)形接板(12),其借助于可引入所述中央容納部(8)中的固定器件(9)能夠可松開地與所述中央殼體(2)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容納部(8)、所述固定器件(9)和所述環(huán)形接板(12)剛好雙倍地被設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殼體(2)具有殼體支撐(13)。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支撐(13)具有至少一個、優(yōu)選地正好兩個貫通部(14)。
5.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容納部(8)具有用于安置至少一個環(huán)形接板(12)的接合面(15)。
6.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環(huán)形接板(12)設計成相互貼靠。
7.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框架(10)具有用于其后面的位置固定的元件(16)。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后面的位置固定的元件(16)通過可借助于固定器件(9)固定的環(huán)形接板(12)來形成。
9.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框架(10)以可模塊式更換的方式形成。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前照燈(I),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納框架(10)關聯(lián)有至少一個可模塊式更換的且能夠可松開地與所述電路板(4)連接的接觸元件(17)。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兩輪車、尤其用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等的前照燈(1),其帶有殼體(2),在其中設置有控制LED(3)的電路板(4);帶有容納LED(3)的照明單元(5),其具有在充分利用反射器(6)以及散光玻璃(7)的情況下與道路交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要求相匹配的發(fā)射特性,其特征在于,殼體(2)形成為帶有至少一個用于固定器件(9)的中央容納部(8)的中央殼體(2),即設置有用于容納至少一個電氣存儲單元(11)的容納框架(10),且照明單元(5)和容納框架(10)相應具有至少一個環(huán)形接板(12),其借助于可引入中央容納部(8)中的固定器件(9)能夠可松開地與中央殼體(2)連接。
文檔編號F21S9/02GK102798074SQ20121016353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5月24日
發(fā)明者L.科滕布雷德 申請人:T-投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