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尤其涉及一種設有引導組件使活動部相對于固定部運動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
背景技術:
1、隨著科技進步,電子裝置的應用愈來愈普遍。尤其是具有照相或錄影功能的電子裝置,例如手機、筆記本電腦等,已逐漸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來說,這些電子裝置通常設有多鏡頭模塊,以達成更高品質的攝影功能。然而,就制造成本及功能性等方面而言,現有的多鏡頭模塊仍有改良的空間。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公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以解決上述至少一個問題。
2、本公開的一些實施例提供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包括:活動部、固定部以及驅動組件。活動部用以連接光學元件,且可相對固定部運動。驅動組件用以驅動活動部相對固定部沿著第一軸運動。
3、在一些實施例中,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引導組件,其中活動部經由引導組件可相對固定部沿著第一軸運動,且引導組件包括第一引導組件以及第二引導組件。第二引導組件接觸第一引導組件且可相對第一引導組件運動。第一引導組件的第一接觸面接觸第二引導組件的第二接觸面。在第二軸上,第一接觸面的最大尺寸不同于第二接觸面的最大尺寸,且第二軸垂直第一軸。
4、在一些實施例中,在第二軸上,第一接觸面的最大尺寸大于第二接觸面的該最大尺寸。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引導組件還包括第一定位部,第一定位部具有第一定位表面。第一定位表面面朝第一引導組件,第一定位表面與第二接觸面之間的夾角介于15度到60度之間。在一些實施例中,當活動部位于第一位置時,第一引導組件抵頂于第一定位部,且光學元件遮蔽固定部的多個光學開口。
5、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引導組件還包括第二定位部,第二定位部具有第二定位表面,其中第二定位表面面朝第一引導組件,第二定位表面與第一定位表面不平行且不垂直。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二定位表面與第二接觸面不平行且不垂直。在一些實施例中,第一定位表面與第二接觸面之間的夾角與第二定位表面與第二接觸面之間的夾角不同,且第一定位表面和第二接觸面之間的夾角大于第二定位表面和第二接觸面之間的夾角。
6、在一些實施例中,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連動組件,其中當活動部相對固定部運動時經由連動組件帶動光學元件運動,且光學元件可相對活動部運動。在一些實施例中,連動組件包括連動元件以及開口結構。連動元件具有凸出結構。開口結構對應于連動元件。在一些實施例中,連動元件與開口結構于分別垂直第一軸且相互垂直的第二軸以及第三軸上重疊。
7、在一些實施例中,活動部的第一對應表面面朝光學元件的第二對應表面。當活動部位于中間位置時,第一對應表面不接觸第二對應表面。在一些實施例中,當活動部位于中間位置時,第一對應表面與第二對應表面不平行。
8、在一些實施例中,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導磁片,埋設于固定部中。當活動部位于極限位置時,導磁片與活動部分隔開。在一些實施例中,當活動部位于極限位置時,活動部的承靠部接觸固定部。在一些實施例中,承靠部包括導角結構,當活動部位于極限位置時,導角結構接觸固定部。
9、在一些實施例中,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還包括電路組件,電性連接至驅動組件。電路組件包括第一接點和第二接點,第一接點和第二接點分別位于驅動組件的線圈的相對側。在一些實施例中,電路組件包括多個段部,埋設于固定部內,且前述段部分別沿不同方向延伸。
10、在一些實施例中,固定部包括外框,外框具有頂面以及從頂面延伸的側壁,且側壁不平行于頂面。在一些實施例中,側壁與頂面之間的夾角小于90度。
11、本公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公開提供一種設有引導組件使活動部相對于固定部運動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通過引導組件的設置,可降低活動部及光學元件在未驅動狀態(tài)下移位的風險,進而降低光學元件驅動機構的故障風險。
1.一種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在該第二軸上,該第一接觸面的該最大尺寸大于該第二接觸面的該最大尺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引導組件還包括: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當該活動部位于一第一位置時,該第一引導組件抵頂于該第一定位部,且該光學元件遮蔽該固定部的多個光學開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引導組件還包括一第二定位部,具有一第二定位表面,其中該第二定位表面面朝該第一引導組件,該第二定位表面與該第一定位表面不平行且不垂直。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定位表面與該第二接觸面不平行且不垂直。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定位表面和該第二接觸面之間的該夾角與該第二定位表面和該第二接觸面之間的一夾角不同,且該第一定位表面和該第二接觸面之間的該夾角大于該第二定位表面和該第二接觸面之間的該夾角。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連動組件,其中當該活動部相對該固定部運動時經由該連動組件帶動該光學元件運動,且該光學元件可相對該活動部運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連動組件包括: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連動元件與該開口結構于分別垂直該第一軸且相互垂直的一第二軸以及一第三軸上重疊。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活動部的一第一對應表面面朝該光學元件的一第二對應表面,當該活動部位于一中間位置時,該第一對應表面不接觸該第二對應表面。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當該活動部位于該中間位置時,該第一對應表面與該第二對應表面不平行。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導磁片,埋設于該固定部中,其中當該活動部位于一極限位置時,該導磁片與該活動部分隔開。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當該活動部位于該極限位置時,該活動部的一承靠部接觸該固定部。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承靠部包括一導角結構,當該活動部位于該極限位置時,該導角結構接觸該固定部。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電路組件,電性連接至該驅動組件,其中該電路組件包括一第一接點和一第二接點,該第一接點和該第二接點分別位于該驅動組件的一線圈的相對側。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電路組件包括多個段部,埋設于該固定部內,且多個所述段部分別沿不同方向延伸。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部包括一外框,該外框具有一頂面以及從該頂面延伸的一側壁,且該側壁不平行于該頂面。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光學元件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側壁與該頂面之間的一夾角小于9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