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夜視拍攝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拍攝設備,尤其涉及一種夜視拍攝設備。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的拍聶設備中,如攝像頭主要用于安防監(jiān)控領域,只能安裝在固定位 置拍攝固定的區(qū)域,并且需要外接電源及視頻輸出線,圖像通過傳送到主機后才能播放,完 全無法做到隨身攜帶拍攝。和攝像頭相比,現(xiàn)有技術中還有手持式DV機,雖然手持式DV機 可以隨身攜帶拍攝,但是紅外線LED的功耗會消耗掉DV本身的主電源使得拍攝時間大大減 少,即便是有些產品通過減少紅外線LED的數(shù)量來減少主電源消耗,但夜視的效果就會大 打折扣。
實用新型內容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紅外線LED的功耗會消耗掉DV本身的主電源使得拍攝時間 大大減少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夜視拍攝設備。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夜視拍攝設備,包括照明裝置、定位機構,所述定位機構能 夠安裝在拍攝裝置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能夠安裝在所述定 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由獨立電源供電。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機構設有第一透鏡,所述定位機構位于 所述拍攝裝置上時,所述第一透鏡位置與所述拍攝裝置的鏡頭位置相應。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該夜視拍攝設備還包括第二透鏡,所述第二透鏡 能夠安裝在所述拍攝裝置的鏡頭處,且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式連接。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第一透鏡為鍍有紅外線濾光膜的透鏡,所述 第二透鏡為鍍有紅外線濾光膜的透鏡;所述照明裝置為紅外線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紅外線燈為紅外線LED燈,所述紅外線LED燈 由若干節(jié)電池進行供電。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紅外線燈為紅外線LED燈,所述紅外線LED燈 為充電式紅外線LED燈。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定位機構為托架,所述托架設有第一卡槽和 第二卡槽,所述照明裝置卡于所述第一卡槽內,所述第二卡槽卡在所述拍攝機構處。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照明裝置設有開關按鈕,通過所述開頭按鈕 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開關。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照明裝置呈圓筒形狀。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照明裝置設有供更換所述電池的開口以及與 所述開口相配的蓋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該夜視拍攝設備包括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由獨 立電源供電,所以照明裝置不會消耗拍攝裝置的電源,使得拍攝裝置的拍攝時間增長,而且保證了夜視效果;因為所述定位機構能夠安裝在拍攝裝置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 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 以定位機構可從拍攝裝置上拆下,照明裝置也可從定位機構上拆下,由此方便了該夜視拍 攝設備的攜帶。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定位機構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透鏡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拍攝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至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夜視拍攝設備,包括照明裝置2、定位機 構,所述定位機構能夠安裝在拍攝裝置1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1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 裝置2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2由獨 立電源供電。該定位機構為托架3,所述托架3設有第一卡槽32和第二卡槽33,所述照明 裝置2卡于所述第一卡槽32內,所述第二卡槽33卡在所述拍攝機構1處。當然該定位機 構也可以為其他結構,只要能夠實現(xiàn)安裝在拍攝裝置1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1為可拆式連 接,所述照明裝置2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的結構 都屬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定位機構,均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內。定位機構與拍攝裝置1為可拆式連接是指定位機構與拍攝裝置1可通過螺紋連接 在一起或者卡扣式連接在一起,總之定位機構與拍攝裝置1可進行拆分;同理,照明裝置2 與定位機構通過螺紋或者卡扣連接在一起。所述照明裝置2由獨立電源供電是指通過若干節(jié)電池對照明裝置2進行供電或者 該照明裝置2本身就是可充電式,通過內部的可充電蓄電池對照明裝置2進行供電。該照明裝置2為紅外線燈,為了使該照明裝置2具有更好的節(jié)能環(huán)保效果,該照明 裝置2進一步可以是紅外線LED燈。該定位機構設有第一透鏡31,所述定位機構位于所述拍攝裝置1上時,即所述定 位機構位于所述拍攝裝置1連接在一起時,所述第一透鏡31位置與所述拍攝裝置1的鏡頭 位置相應。該夜視拍攝設備還包括第二透鏡4,所述第二透鏡4能夠安裝在所述拍攝裝置1的 鏡頭處,且所述第二透鏡4與所述拍攝裝置1為可拆式連接。該第二透鏡4為鍍有紅外線濾光膜的透鏡,當拍攝白天景物時,大部分的紅外光 會被透鏡阻隔在外,而不會影響到拍攝的影像品質。該第一透鏡31為鍍有紅外線濾光膜的 透鏡,當在黑暗環(huán)境時,只要將紅外線LED燈打開,紅外線光照射在景物上被反射回鏡頭, 這些被反射回來的紅外線光能夠穿過透鏡,并且會被DV機捕捉到而記錄成影片。該照明裝置2設有開關按鈕,通過所述開頭按鈕控制所述照明裝置2的開關。為 了方便照明裝置2從托架3上取下,所以將照明裝置2設計為圓筒形狀。所述照明裝置2設有供更換所述電池的開口以及與所述開口相配的蓋體,打開蓋體便可以更換電池,在本實施例中,照明裝置2內部使用3顆1. 5V標準AAA堿性電池,以9 顆燈為例一般可持續(xù)使用2個小時,這樣使用者就能輕松的更換電池及隨身攜帶,低電時 可以更換電池而不會影響到拍攝。本實用新型的拍攝裝置1可以DV機或者數(shù)碼相機等攝像設備。該照明裝置2優(yōu) 選使用紅外線LED燈,但也可以使用其他照明功能的燈具。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 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 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 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照明裝置、定位機構,所述定位機構能夠安裝 在拍攝裝置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 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由獨立電源供電。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機構設有第一透鏡,所 述定位機構位于所述拍攝裝置上時,所述第一透鏡位置與所述拍攝裝置的鏡頭位置相應。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該夜視拍攝設備還包括第二透 鏡,所述第二透鏡能夠安裝在所述拍攝裝置的鏡頭處,且所述第二透鏡與所述拍攝裝置為 可拆式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為鍍有紅外線濾 光膜的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為鍍有紅外線濾光膜的透鏡;所述照明裝置為紅外線燈。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燈為紅外線LED燈, 所述紅外線LED燈由若干節(jié)電池進行供電。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紅外線燈為紅外線LED燈, 所述紅外線LED燈為充電式紅外線LED燈。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機構為托 架,所述托架設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照明裝置卡于所述第一卡槽內,所述第二卡槽 卡在所述拍攝機構處。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設有開關按鈕,通 過所述開頭按鈕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開關。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呈圓筒形狀。
10.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夜視拍攝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裝置設有供更換所 述電池的開口以及與所述開口相配的蓋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夜視拍攝設備,包括照明裝置、定位機構,所述定位機構能夠安裝在拍攝裝置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由獨立電源供電。由于該夜視拍攝設備包括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由獨立電源供電,所以照明裝置不會消耗拍攝裝置的電源,使得拍攝裝置的拍攝時間增長,而且保證了夜視效果;因為所述定位機構能夠安裝在拍攝裝置上、且與所述拍攝裝置為可拆式連接,所述照明裝置能夠安裝在所述定位機構上、且與所述定位機構為可拆式連接,所以定位機構可從拍攝裝置上拆下,照明裝置也可從定位機構上拆下,由此方便了該夜視拍攝設備的攜帶。
文檔編號G03B7/26GK201837809SQ201020587749
公開日2011年5月18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1月2日
發(fā)明者劉晉, 趙俊祥 申請人:翔德電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