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隱形眼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隱形眼鏡,尤指隱形眼鏡的周緣具有至少一圖樣的形狀。
背景技術:
長久以來,眼睛視力的受損和退化困擾著人們許久,尤其是在工業(yè)革命、信息革命的后,人們的生活由農業(yè)社會到工商業(yè)社會,現在則來到信息時代,隨著信息爆炸現象的產生,現代人必需花更多時間和精力去接收更多信息,在這情況下,眼睛所扮演的角色更是吃重,其重要性更勝以往。但也就因為工作份量的加重,造成現代人視力受損的比率增加,視力退化的程度也在持續(xù)升高,此時無論是手術、平時眼睛的保養(yǎng)還是一般人最常使用的配戴眼鏡以矯正視力的方式,各種有助于改善視力的技術更是有迫切需求的。其中配戴眼鏡可說是成本低且副作用小的方式。在此強烈需求下,無論是一般傳統(tǒng)眼鏡還是隱形眼鏡的技術均是日新月異、進步神速。
眼鏡的發(fā)展可推溯至公元1289年在意大利文獻上有正式紀錄眼鏡的存在,而后眼鏡的發(fā)展一直有所進展,尤其公元1488年由于新印刷技術的發(fā)明,書籍發(fā)行量大增,閱讀人口大量增加,眼鏡的發(fā)展更是大幅進步。公元1899年一位德國醫(yī)師實現達文西的夢想,將玻璃鏡片放在角膜上矯正視力而發(fā)明隱形眼鏡。隱形眼鏡和傳統(tǒng)眼鏡相比,因不會破壞臉部輪廓曲線且適于某些不宜配戴傳統(tǒng)眼鏡的特殊場合的特性,使其發(fā)展極快,使用人數極多。然而隱形眼鏡長久以來的發(fā)展仍不脫平滑周緣的結構設計,而輕乎了其它不同周緣設計結構所帶來的效果,縱然有美國專利號第4,435,050號前案,其設計特色在于該鏡體上具有窗型結構,以結構力學的觀點,此結構可增加隱形眼鏡結構的彈性,如此在配戴時,隱形眼鏡可更適宜角膜曲線,且經過仔細調整后,適于矯正散光,而彈性結構的設計可增加使用玻璃作為隱形眼鏡制作材料的可行性;美國專利號第4,618,227號前案在該隱形眼鏡周緣內側貼附角膜部份有微小通道,可幫助淚水分布,增加配戴時舒適性,且該結構適于多視角設計,可幫助老花眼的矯正;美國專利號第4,890,911號前案設計一支撐結構,該支撐結構可讓隱形眼鏡和角膜保持一微小距離,增加眼球透氧率,且還可避免隱形眼鏡阻礙淚水流動。但在前述案例中,結構設計為鏤空、具有溝槽設計或條狀外型等結構,其設計存在著增加成本、不易配戴和結構脆弱等疑慮,再加上缺乏考慮淚液的作用和異物感的產生等實際配戴時會發(fā)生的問題,致使許多周緣的設計并無法達到理想的情況,而都會有種種問題,以致無法在市場上實際使用。然而目前的隱形眼鏡仍會造成許多因為干燥、潤滑不足或機械性摩擦引起眼睛的發(fā)炎或不適等問題,更嚴重者會造成視力受損。
因此,如何發(fā)明出一種隱形眼鏡,以使隱形眼鏡能夠大幅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將是本發(fā)明所欲積極探討的處,希望能夠藉此改善配戴隱形眼鏡者的生活質量及眼睛健康。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上述已知隱形眼鏡的缺憾,本身為眼科??漆t(yī)師的發(fā)明人,在多年的臨床醫(yī)療工作中,接觸觀察到許多因配戴隱形眼鏡引起的問題,有感目前現有的隱形眼鏡未臻于完善,遂竭其心智悉心研究克服,憑其從事該項產業(yè)多年的累積經驗,進而研發(fā)出一種周緣具有至少一圖樣的隱形眼鏡,以期達到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的目的。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在提供一種可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的隱形眼鏡,其通過在該隱形眼鏡周緣設置至少一圖樣的形狀,以增加配戴時隱形眼鏡和淚水的接觸面積,造成周緣帶淚水量的增加而有保濕作用,可降低異物感及增加舒適性與穩(wěn)定性。在配戴隱形眼鏡時,會因眨眼時眼皮和隱形眼鏡摩擦而使隱形眼鏡產生位移,而本發(fā)明中周緣帶淚水量的增加,可使該隱形眼鏡質量增加,在眨眼時,隱形眼鏡質量增加可相對使隱形眼鏡因滑動而產生的位移減小,而增加穩(wěn)定性,使視力的質量提升,同時,周緣帶淚水量的增加也會增加潤滑性,可減輕眨眼時的摩擦作用力,亦可達到穩(wěn)定隱形眼鏡的作用。如此本發(fā)明即可達到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的目的。
為達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隱形眼鏡,其包括一主體,該主體設有一周緣,該周緣具有至少一圖樣形狀,使該隱形眼鏡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隱形眼鏡的最大寬度小于一上限值,以使隱形眼鏡覆蓋眼球時不受眼球四周肌肉所限制。藉此,以達成一可大幅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的隱形眼鏡。
圖1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隱形眼鏡的前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隱形眼鏡的立體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隱形眼鏡的施做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實施例的前視圖。
圖5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實施例的前視圖。
圖6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實施例的前視圖。
圖7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實施例的前視圖。
圖8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實施例的前視圖。
圖中符號說明1 主體11周緣21弧形圖樣的周緣
211橢圓狀的弧形圖樣的周緣22 角形圖樣的周緣23 經倒角的角形圖樣的周緣24 方形圖樣的周緣25 經倒角的方形圖樣的周緣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充分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及功效,茲通過下述具體的實施例,并配合所示附圖,對本發(fā)明做一詳細說明,說明如后圖1及圖2分別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較佳實施例的前視及立體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弧形圖樣21。一般來說,人類的眼晴直徑約為21毫米(mm)至26毫米,角膜的直徑約為11毫米至12毫米,眼球上直肌與下直肌之間的距離約為25毫米,眼球內直肌與外直肌之間的距離約為24毫米,而目前市面上常用的隱形眼鏡,以硬式的隱形眼鏡來說,其直徑約為8毫米至11毫米,以軟式的隱形眼鏡來說,其直徑約為12毫米至16毫米。因此,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主體1加上周緣11的圖樣的最大寬度設定為小于18毫米的一上限值,以使隱形眼鏡覆蓋眼球時不受眼球四周肌肉所限制,例如眼皮眨眼帶動隱形眼鏡時,仍可使隱形眼鏡與眼球之間產生相對的移動或轉動而不受眼外肌影響。如隱形眼鏡為硬式材料,則最大寬度宜小于角膜直徑(小于12毫米),如隱形眼鏡為軟式材料,則最大寬度不受角膜直徑大小所限制,但若考慮到配戴的便利性,最大寬度宜小于16毫米。另外,在通過主體中心的一徑向方向上,自主體1的周緣11至圖樣的邊緣的最大距離與主體1的中心至主體1的周緣11的最大距離的一比例介于1∶2與1∶100之間,其中,較佳為介于1∶4與1∶10之間。
使用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時,具弧形圖樣21的周緣11可有效增加隱形眼鏡和淚水接觸的周長,而造成周緣11帶淚水量增加,如為半圓形,由于周長增加約0.57倍,所以周緣11淚水量亦增加約0.57倍,其使該隱形眼鏡質量增加,根據牛頓力學第二定律,作用力等于質量乘上加速度,如此在眨眼時,考慮眨眼作用力不變的情況下,隱形眼鏡質量增加可相對造成隱形眼鏡加速度減小,致使隱形眼鏡因滑動而產生的位移減小,而增加穩(wěn)定性,使視力的質量提升,同時,隱形眼鏡周緣11帶淚水量的增加也會增加潤滑性,可減輕眨眼時的摩擦作用力,也可使隱形眼鏡加速度及位移減小而達到穩(wěn)定隱形眼鏡的作用,隱形眼鏡周緣11帶淚水量的增加,亦可因淚水的潤滑而降低異物感及增加舒適性,另外,具弧形圖樣21的周緣11可使位于主體1周緣11附近的弧形圖樣21比較不會累積分泌物。
圖3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隱形眼鏡的施做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弧形圖樣21。施做隱形眼鏡時,首先設定隱形眼鏡周緣11的圖樣,然后再以車削的方式去掉不要的部份,其亦可以激光切割或機械切割的方式進行,另外,亦可以鑄模的方式先制作包含周緣11圖樣的隱形眼鏡的模具,然后再澆鑄于該模具內以成型。
圖4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另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橢圓狀的弧形圖樣211。該橢圓狀的弧形圖樣211是將弧形圖樣沿橢圓形路徑設置,其較圖1的弧形圖樣21增加更多的周長,對應的效果亦增加。
圖5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再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角形圖樣22。具角形圖樣22的周緣11設計可增加隱形眼鏡周長,使隱形眼鏡周緣11帶淚水量大幅增加,如為等邊三角形,由于周長增加約1倍,所以周緣11淚水量亦增加約1倍,其使?jié)駶櫠?、穩(wěn)定性及舒適性增加而降低異物感。
圖6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再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經倒角的角形圖樣23。經倒角后的圖樣較無尖銳處,可同時保有具圖樣的周緣11帶來的好處,且因為具有倒角,于配戴時讓使用者增加舒適性,且位于主體1周緣11附近的倒角亦比較不會累積分泌物。
圖7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再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方形圖樣24。方形圖樣24的周緣11設計可大幅增加隱形眼鏡周長,可有效增加隱形眼鏡和淚水接觸周長,使周緣11帶淚水量大幅增加,如為正四邊形,由于周長增加約2倍,所以周緣11淚水量亦增加約2倍,其使?jié)駶櫠?、穩(wěn)定性及舒適性增加而降低異物感。
圖8為本發(fā)明的隱形眼鏡的再一實施例的前視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一種隱形眼鏡可包含一主體1及經倒角的方形圖樣25。具方形圖樣25的周緣11的設計除可使?jié)駶櫠取⒎€(wěn)定性及舒適性增加而降低異物感外,因其更具有倒角,讓使用者配戴時增加舒適性,且位于主體1的周緣11附近的倒角亦比較不會累積分泌物。
如上所述,本發(fā)明完全符合專利三要件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產業(yè)上的可利用性。以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而言,本發(fā)明于隱形眼鏡周緣設計具有至少一圖樣形狀,進而達到本發(fā)明的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的隱形眼鏡;就產業(yè)上的可利用性而言,利用本發(fā)明所衍生的產品,當可充分滿足目前市場的需求。
本發(fā)明在上文中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然而熟習本項技術者應理解的是,該實施例僅用于描繪本發(fā)明,而不應解讀為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應注意的是,舉凡與該實施例等效的變化與置換,均應設為涵蓋于本發(fā)明的范疇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以所述的申請專利范圍所界定者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隱形眼鏡,其包括一主體,該主體設有一周緣,該周緣具有至少一圖樣形狀,隱形眼鏡的最大寬度小于一上限值,以使隱形眼鏡覆蓋眼球時不受眼球四周肌肉所限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上限值小于18毫米。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隱形眼鏡為硬式材料,該上限值小于12毫米。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隱形眼鏡為軟式材料,該上限值小于16毫米。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在通過該主體的中心的一徑向方向上,自主體的該周緣至該至少一圖樣的邊緣的最大距離與主體的中心至主體的周緣的最大距離的一比例介于1∶2與1∶100之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比例介于1∶4與1∶10之間。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圖樣可為弧形。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圖樣可為角形。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圖樣可為經倒角的角形。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圖樣可為方形。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形眼鏡,其中,該圖樣可為經倒角的方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為一種隱形眼鏡,其包括一主體,該主體設有一周緣,該周緣具有至少一圖樣的形狀,該圖樣可為弧形、角形、方形、經倒角的角形或經倒角的方形……等形狀,使該隱形眼鏡增加濕潤度、降低異物感、增加舒適性及穩(wěn)定性,隱形眼鏡的最大寬度小于一上限值,以使隱形眼鏡覆蓋眼球時不受眼球四周肌肉所限制。
文檔編號G02C7/04GK101078815SQ20061008485
公開日2007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5月23日
發(fā)明者許維斌 申請人:許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