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清掃器械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自動掃地機。
背景技術:公共場所的掃地是一項艱苦的工作,不但灰塵影響勞動者的健康,而且勞動強度高,工作時間長。如廣場、街道及高速路的清掃,靠勞動者用掃把一下一下的去清掃,由于面積大,又希望在清晨就要結束工作,否則,影響道路通行,影響公眾在廣場的鍛煉活動。于是他們就半夜起床趕去工作,起居不能正常,夜間氣溫低,也增加了他們工作的艱苦性。一掃把一掃把的清掃大面積的道路和廣場,工效低是最主要的問題;也是清掃工需要半夜起床干活的原因。否則清掃地面的任務就不能趕在規(guī)定的時限前結束,而影響他人的活動。公共場所的垃圾大致可分為兩種,包括灰塵和大件垃圾,這就對清掃的方式有了一定的要求,目前市面上存在的自動掃地機的清掃方式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通過真空吸頭將垃圾吸入收集箱內,一種則是通過自動掃把頭的方式將垃圾掃入收集箱內。兩種清掃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不足,真空吸塵式清掃極為容易造成管道的堵塞,因為公共場合垃圾種類繁多,若只有碎紙屑、灰塵等,該種清掃方式省時省力且清掃效果極好,但若有大型塑料袋、木板等垃圾,極為容易損壞設備本體,給清掃工作造成極大的困難。而自動掃把頭的清掃方式則是將垃圾通過旋轉掃把頭掃入收集箱內,因為其工作原理注定垃圾收集箱的上沿不能太高,這就導致垃圾收集箱很容易就存滿,不利于較多垃圾的存放,使得一次清掃的地面面積大大減小。申請?zhí)枮镃N201420433617.8的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手推式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頭和手柄,所述手柄安裝在清掃頭上,清掃頭底部設有清掃裝置,清掃頭內設有垃圾收集室,清掃裝置將垃圾掃入垃圾收集室內,所述清掃頭后部還設有一垃圾收集室門,清掃頭的頂部還設有一按鈕,通過推動按鈕,能將垃圾收集室門頂開,在連桿兩側的垃圾收集室頂部還分別設有一立柱,兩立柱均通過彈簧與垃圾收集室門連接。該實用新型清掃效果很好,但是煙塵較大,且收集室對垃圾的存放量較小。申請?zhí)枮镃N201520167065.5的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輕便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件、動力傳遞機構和車架,在車架的車梁前段通過掃輥支座轉動安裝有掃輥,其輥面上沿軸向垂直固接有多個掃片框,在掃片框上固定多層棕片疊合成的掃片;在車架的兩根車梁中段位置下側,有一對下輥支座,安裝下輥;車架后部的車梁上通過輸送帶軸座安裝上輥,在上輥軸的右端安裝上輥鏈輪,車軸上安裝輸送帶動力鏈輪,用輸送帶鏈條連接;在下輥至上輥套裝輸送帶;在下輥支座的下部位于下輥的上方固裝垃圾接收板;車軸左側固裝掃輥動力鏈輪,與從動輪軸上的從動鏈輪鏈條連接;從動輪軸上的從動輪與變向輪軸上的變向輪齒合,變向輪軸外端的掃輥主動鏈輪與掃輥鏈輪鏈條連接構成掃輥動力傳遞機構。該實用新型通過傳送帶來提升垃圾,提高垃圾收集室的存放量,但是會使得掃地機的體積大大增加,不利于其使用。申請?zhí)枮镃N201210346087.9的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電動掃地車垃圾自動傾倒裝置,包括電動液壓升降系統(tǒng)和垃圾箱門自動開閉裝置,所述電動液壓升降系統(tǒng)包括液壓伸縮桿、液壓伸縮桿底座和液壓系統(tǒng);所述垃圾箱門自動開閉裝置包括“7”字旋轉壓塊、調節(jié)連動桿、掛鉤、設置在垃圾箱門上的掛槽和設置在垃圾箱底部的頂塊。本發(fā)明的電動掃地車垃圾自動傾倒裝置,結構簡單,能有效實現(xiàn)垃圾的自動傾倒,垃圾箱門自動開閉,一鍵式電動控制,大大降低了人工傾倒垃圾的難度,方便實用。該發(fā)明從垃圾的傾倒入手,在沒有增加每次垃圾箱承載量的情況下提高效率,結構更加復雜,不利于推廣使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自動掃地機,可以在清掃過程中對垃圾進行大量存儲,增加了工作效率。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所述清掃機構設置在矩形底座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下方設置行走機構,所述清掃機構包括轉軸和所述轉軸上設置的清掃片,所述轉軸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上,所述轉軸通過傳動機構與電機連接,所述清掃機構后方設置輸送板,所述輸送板與提升室內的提升板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通過提升機構設置在所述提升室內,所述提升室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所述提升室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設置存儲箱,所述存儲箱下方活動設置底板。進一步的,所述提升機構包括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所述第一伸縮桿和第二伸縮桿與所述提升板下方鉸接。進一步的,所述清掃機構上方設置罩體,所述電機設置在所述罩體上方。進一步的,所述罩體上設置若干個除塵口,所述除塵口通過進風管道與集塵箱連接,所述集塵箱通過出風口和出風管道與風機連接,所述出風口設置除塵濾網。進一步的,所述除塵口設置防護濾網。進一步的,所述清掃片包括若干個硬毛刷組成的矩形刷體,所述清掃片為若干個。進一步的,所述罩體下方對應所述清掃片設置敲打機構,所述敲打機構包括T型支架,所述敲打機構設置在所述清掃機構的后方。進一步的,所述行走機構包括所述矩形底座前端設置的兩個固定輪和后端設置的兩個萬向輪。進一步的,所述矩形底座后端設置把手。進一步的,所述行走機構包括與行走電機連接的主動輪和與轉向電機連接的轉向輪,所述行走電機和所述轉向電機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與控制手柄連接。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其工作過程為電機驅動轉軸進行轉動,從而帶動清掃片進行上下旋轉,將垃圾向后掃入輸送板上,輸送板為一個斜向的硬板,前端與地面接觸,便于垃圾被清掃至輸送板上,可以將垃圾承接至提升板內,當垃圾在提升板內堆積到一定程度,提升機構會將提升板頂起通過傾倒口將垃圾倒入存儲箱內,然后再將提升板放下繼續(xù)承載垃圾,這樣可以實現(xiàn)每次清掃較大范圍內的垃圾,且不會顯著增加掃地機的體積致使操作不便,提升機構可采用電動伸縮桿,與液壓等伸縮桿相比占用空間小,控制較為簡單。矩形底座下方的行走機構可分為人力或者電機來驅動,存儲箱下方的底板在清掃垃圾時關閉,防止垃圾從存儲箱下方落下,在清掃完垃圾之后將掃地機移動至垃圾場打開底板便可將垃圾倒出,使用方便,結構簡單。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1、通過提升板來對垃圾進行升降,避免了采用斜向傳送帶的方式,大大簡化了掃地機的結構,縮小了掃地機的體積,使用更加方便,也方便了其在狹窄范圍內的清掃工作。2、掃地機上的垃圾存儲箱能夠暫時存儲大量垃圾,可以使得掃地機在清掃大量垃圾之后再對垃圾進行處理,加快了工作的效率,減輕了工作人員的負擔。3、罩體對清掃機構進行覆蓋保護,避免清掃片將垃圾掃落別處,也避免了灰塵被卷起造成揚塵污染周圍空氣。4、可以對清掃片卷起的塵土進行清除,既能對大片垃圾進行清掃,還可對路面沙塵進行吸除,使得被清掃區(qū)域更加干凈整潔。5、敲打機構可以防止清潔片上纏繞垃圾,且敲打機構設置在清掃機構后方,當垃圾被擋下之后可以直接被掃入輸送板,設計巧妙。附圖說明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圖1是本發(fā)明自動掃地機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fā)明提升機構與提升板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fā)明敲打機構和清掃片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本發(fā)明防護濾網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本發(fā)明遙控式行走機構的結構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下面結合圖1至圖5對本發(fā)明技術方案進一步展示,具體實施方式如下:實施例一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2,所述清掃機構2設置在矩形底座1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1下方設置行走機構3,所述清掃機構2包括轉軸4和所述轉軸4上設置的清掃片5,所述轉軸4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1上,所述轉軸4通過傳動機構6與電機7連接,所述清掃機構2后方設置輸送板8,所述輸送板8與提升室9內的提升板10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10通過提升機構11設置在所述提升室9內,所述提升室9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12,所述提升室9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12設置存儲箱13,所述存儲箱13下方活動設置底板14。其工作過程為電機驅動轉軸進行轉動,從而帶動清掃片進行上下旋轉,將垃圾向后掃入輸送板上,傳動機構可采用鏈條傳動或齒輪傳動,具體考慮電機與轉軸的相隔距離,輸送板為一個斜向的硬板,前端與地面接觸,便于垃圾被清掃至輸送板上,可以將垃圾承接至提升板內,當垃圾在提升板內堆積到一定程度,提升機構會將提升板頂起通過傾倒口將垃圾倒入存儲箱內,然后再將提升板放下繼續(xù)承載垃圾,這樣可以實現(xiàn)每次清掃較大范圍內的垃圾,且不會顯著增加掃地機的體積致使操作不便,提升機構可采用電動伸縮桿,與液壓等伸縮桿相比占用空間小,控制較為簡單。矩形底座下方的行走機構可分為人力或者電機來驅動,存儲箱下方的底板在清掃垃圾時關閉,防止垃圾從存儲箱下方落下,在清掃完垃圾之后將掃地機移動至垃圾場打開底板便可將垃圾倒出,使用方便,結構簡單。如圖2所示,所述提升機構11包括第一伸縮桿15和第二伸縮桿16,所述第一伸縮桿15和第二伸縮桿16與所述提升板10下方鉸接。該種設計便于垃圾在提升至合適高度后倒入傾倒口內,第一伸縮桿最長長度大于第二伸縮桿的最長長度,第二伸縮桿的伸到最長時正好使得提升板到達傾倒口的高度,這樣第一伸縮桿會繼續(xù)伸長,使得提升板形成一個傾斜角度,使得垃圾可以輕易的從傾倒口進行存儲箱。實施例二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2,所述清掃機構2設置在矩形底座1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1下方設置行走機構3,所述清掃機構2包括轉軸4和所述轉軸4上設置的清掃片5,所述轉軸4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1上,所述轉軸4通過傳動機構6與電機7連接,所述清掃機構2后方設置輸送板8,所述輸送板8與提升室9內的提升板10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10通過提升機構11設置在所述提升室9內,所述提升室9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12,所述提升室9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12設置存儲箱13,所述存儲箱13下方活動設置底板14。所述清掃機構2上方設置罩體17,所述電機7設置在所述罩體17上方。設置的罩體能夠防止清掃機構將垃圾揚起,避免在清掃過程中垃圾散落在周圍,改善工作環(huán)境。所述罩體17上設置若干個除塵口18,所述除塵口18通過進風管道19與集塵箱20連接,所述集塵箱20通過出風口21和出風管道22與風機23連接,所述出風口21設置除塵濾網24。該設計能實現(xiàn)對清掃過程中的灰塵進行吸收,風機可以對集塵箱形成一個負壓環(huán)境,這樣除塵口便將揚塵吸入至集塵箱內,且通過出風口的除塵濾網將灰塵過濾并將灰塵留在集塵箱內,無法通過風機排除,但是干凈的空氣可以從出風管道排出,通過與罩體的配合,可以避免掃地過程中造成較大的揚塵,減輕城市的霧霾狀況。所述除塵口18設置防護濾網25,除塵口的防護濾網是為了防止大件垃圾被吸入集塵箱內,避免其堵塞進風管道和除塵濾網,導致設備損壞和除塵效果降低,對設備起到保護作用。如圖4所示,防護濾網在罩體下方凸出,清掃片前端在旋轉過程中可以與防護濾網接觸,這樣清掃片在對地面清掃時又能夠對防護濾網進行清掃,避免垃圾因為集塵箱的負壓環(huán)境而粘在防護濾網上,導致除塵效果降低。防護濾網的結構可以為圓柱形,但是濾網頂端邊緣呈圓弧形柔滑過渡,避免棱角在清掃片與防護濾網接觸時對清掃片造成磕碰損壞,增加設備的使用壽命。實施例三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2,所述清掃機構2設置在矩形底座1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1下方設置行走機構3,所述清掃機構2包括轉軸4和所述轉軸4上設置的清掃片5,所述轉軸4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1上,所述轉軸4通過傳動機構6與電機7連接,所述清掃機構2后方設置輸送板8,所述輸送板8與提升室9內的提升板10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10通過提升機構11設置在所述提升室9內,所述提升室9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12,所述提升室9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12設置存儲箱13,所述存儲箱13下方活動設置底板14。所述清掃片5包括若干個硬毛刷26組成的矩形刷體,所述清掃片5為若干個。本發(fā)明不采用常規(guī)的旋轉時掃地裝置,常規(guī)的為筒狀柔性刷體,重點依靠吸塵裝置對垃圾進行吸除,而本發(fā)明則是對大件垃圾和灰塵進行分類清除,采用硬毛刷制成的矩形刷體可以將大件垃圾更好的掃入提升室內,不會將垃圾掃向其它方位,工作效率更高。如圖3所示,所述罩體17下方對應所述清掃片5設置敲打機構35,所述敲打機構35包括T型支架27,所述敲打機構35設置在所述清掃機構5的后方。敲打機構為T型的支架,可以設置若干個,這樣在清掃片旋轉一圈后便可與其相碰,將清掃片上附著的垃圾碰掉,且敲打機構設置在清掃機構的后方,在垃圾被碰掉后可以再次被清掃進入輸送板上,提高了清掃的效率。實施例四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2,所述清掃機構2設置在矩形底座1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1下方設置行走機構3,所述清掃機構2包括轉軸4和所述轉軸4上設置的清掃片5,所述轉軸4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1上,所述轉軸4通過傳動機構6與電機7連接,所述清掃機構2后方設置輸送板8,所述輸送板8與提升室9內的提升板10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10通過提升機構11設置在所述提升室9內,所述提升室9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12,所述提升室9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12設置存儲箱13,所述存儲箱13下方活動設置底板14。所述行走機構3包括所述矩形底座1前端設置的兩個固定輪28和后端設置的兩個萬向輪29,所述矩形底座1后端設置把手30。該結構是采用人力的方式來推動掃地機移動,萬向輪起到方向調節(jié)的作用,因此設置在矩形底座的后端,使用時通過向前推動把手便可將掃地機向前推動,而需要轉向時側向推動把手,掃地機便可向相反的方向調頭,結構簡單、非常方便。實施例五本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自動掃地機,包括清掃機構2,所述清掃機構2設置在矩形底座1的前端,所述矩形底座1下方設置行走機構3,所述清掃機構2包括轉軸4和所述轉軸4上設置的清掃片5,所述轉軸4通過軸承設置在所述矩形底座1上,所述轉軸4通過傳動機構6與電機7連接,所述清掃機構2后方設置輸送板8,所述輸送板8與提升室9內的提升板10活動連接,所述提升板10通過提升機構11設置在所述提升室9內,所述提升室9側面上方設置傾倒口12,所述提升室9側面對應所述傾倒口12設置存儲箱13,所述存儲箱13下方活動設置底板14。所述行走機構3包括與行走電機33連接的主動輪34和與轉向電機31連接的轉向輪32,所述行走電機33和所述轉向電機31通過有線或無線的方式與控制手柄連接。該結構是采用遙控的方式來驅動掃地機,通過控制手柄控制轉向電機帶動轉向輪掉頭或者驅動行走電機帶動主動輪旋轉,實現(xiàn)對掃地機的位移控制,可以減輕工作人員的工作負擔,在對道路清掃時不用工作人員隨掃地機一起工作,大大增加了工作的安全性。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所做的其他修改或者等同替換,只要不脫離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均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