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結構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坑防漏水結構。
背景技術:
傳統(tǒng)的基坑漏水處理都是采用注漿方式,注漿方式治標不治本,時間一長,仍然漏水。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基坑防漏水結構,止水效果好。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基坑防漏水結構,包括基坑支護結構和基坑止水結構,在基坑的底部靠近基坑支護結構處設有水溝,在基坑支護結構和基坑止水結構上開設有相互連通的開孔,開孔處安裝有鋼管,鋼管的一端伸出于基坑支護結構外并且在該伸出端設有閥門,鋼管的另一端伸出于基坑止水結構外并且在該另一伸出端設有環(huán)向的孔徑為5mm、間距為2cm的小孔,在鋼管周邊的基坑支護結構上安裝有注漿管,注漿管貫穿基坑止水結構。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基坑防漏水結構的有益效果如下:
(1)采用鋼管先引水,再用注漿管注漿,從而止水效果好。
通過以下的描述并結合附圖,本發(fā)明將變得更加清晰,這些附圖用于解釋本發(fā)明的實施例。
附圖說明
圖1為基坑防漏水結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xiàn)在參考附圖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標號代表類似的元件。
請參考圖1,所述的基坑防漏水結構包括基坑支護結構1和基坑止水結構2,在基坑的底部靠近基坑支護結構1處設有水溝3,在基坑支護結構1和基坑止水結構2上開設有相互連通的開孔4,開孔4處安裝有鋼管5,鋼管5的一端伸出于基坑支護結構1外并且在該伸出端設有閥門6,打開閥門6,使水沿著鋼管5流至基坑內的水溝3處或者集水井中,再進行集中排至基坑外排水溝中。鋼管5的另一端伸出于基坑止水結構5外并且在該另一伸出端設有環(huán)向的孔徑為5mm、間距為2cm的小孔7,水可以通過小孔7滲入鋼管5內。在鋼管5周邊的基坑支護結構1上安裝有注漿管8,注漿管8貫穿基坑止水結構1,通過注漿管8可以向滲漏處注漿,注漿材料有水泥砂漿、水泥水玻璃雙漿液。注漿前,打開閥門6,利用鋼管5引水,引水完成后,注漿,注漿后,關閉閥門6,起止水作用。
以上結合最佳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描述,但本發(fā)明并不局限于以上揭示的實施例,而應當涵蓋各種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本質進行的修改、等效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