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臺車,包含一機殼、設于該機殼的一容置空間、設置于該機殼一側的一清潔機構及驅動該清潔機構運作的一驅動機構;及
一可充電電池,容置于該容置空間并電性連接該驅動機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臺車還包含鄰近該容置空間設置的一電源轉接器,該電源轉接器電性連接于該驅動機構與該可充電電池之間。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電池一側面具有一對連接器,該電源轉接器則具有與該對連接器耦接的一對對接連接器。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可充電電池為一鋰離子電池。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臺車還包含一拖吊機構,供接合地連動該機殼的升降。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機殼還包含凸設的多個緩沖輪,各該緩沖輪凸設的方向與該清潔機構設置的方向相同。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機殼還包含多個輪子。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機殼還包含用于遮蔽該容置空間的一活動門。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墻自動清洗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清潔機構還包含凸出于該機殼一側的多個刷輪、多個管道及分散設置于各該管道的多個噴嘴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