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能夠實現伴隨與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通常操作對應的電氣式致動器的工作而發(fā)生的閂鎖機構的閂鎖狀態(tài)解除、以及基于與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緊急操作對應的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閂鎖狀態(tài)解除,并且童鎖機構附設于閂鎖機構,該童鎖機構構成為對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和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的連結和連結解除進行切換,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被從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傳遞至該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120)配設于閂鎖機構(22B)并檢測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的工作。由此,能夠以減少了零件數量的簡單結構使得童鎖鎖定時無法基于閂鎖解除操作部件的操作而實現閂鎖解除。
【專利說明】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其通過與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檢測到車輛使用者對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進行了通常操作對應地進行的電氣式致動器的工作而解除閂鎖機構的閂鎖狀態(tài),并且在車輛使用者對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進行了緊急操作時使來自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作用于閂鎖機構,從而解除該閂鎖機構的閂鎖狀態(tài),童鎖機構附設于閂鎖機構,該童鎖機構使得通過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通常操作和緊急操作都無法實現閂鎖機構的閂鎖解除。
【背景技術】
[0002]根據專利文獻I已知這樣的結構:在通常時通過以較小行程按下設置于門的開啟按鈕,而使電氣致動器工作以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在由于電力不足等工作不良而導致無法通過電氣方式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的情況下,通過比通常操作時進一步按入所述開啟按鈕來進行緊急操作,經由與開啟按鈕連結的臂和線纜向閂鎖機構輸入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從而能夠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
[0003]另外,根據專利文獻2已知這樣的結構:為了防止在車輛的行駛過程中位于車內的兒童誤將門打開,而在閂鎖機構附設了童鎖機構,該童鎖機構禁止通過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操作來進行閂鎖解除。
[0004]現有技術文獻
[0005]專利文獻
[0006]專利文獻1:日本實公平6-35091號公報
[0007]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1-271536號公報
【發(fā)明內容】
[0008]發(fā)明欲解決的課題
[0009]另外,在將專利文獻2公開的童鎖機構應用于上述專利文獻I公開的門的閂鎖解除裝置的情況下,在童鎖鎖定時,必須是在開啟按鈕的通常操作時和緊急操作時都無法實現閂鎖解除動作,而在專利文獻I中,檢測開啟按鈕的通常操作的開關配設于直接檢測開啟按鈕的位置上,因此為了避免電氣致動器工作對應于該開關檢測到開啟按鈕的操作而工作從而解除閂鎖狀態(tài),就需要用于在童鎖鎖定時使得無法按下開啟按鈕的限制單元,零件數量會增大,配設開啟按鈕的扶手等的殼體的內部結構變得復雜且大型化。
[0010]本發(fā)明就是鑒于上述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減少了零件數量的簡單結構,使得在童鎖鎖定時無法通過閂鎖解除操作部件的操作實現閂鎖解除的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
[0011]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0012]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具有:電氣式致動器,其能夠發(fā)揮用于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的閂鎖解除用動力;閂鎖機構,其具有對應于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工作的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并且,該閂鎖機構隨著該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進行規(guī)定的量以上的工作而能夠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并且通過所述電氣式致動器的工作也能夠解除門的閂鎖狀態(tài);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其能夠實現用于使所述電氣式致動器工作的車輛使用者的通常操作以及使得對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輸入使其工作量在規(guī)定的量以上的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車輛使用者的緊急操作;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其用于在檢測到該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被進行了通常操作時使所述電氣式致動器工作;以及童鎖機構,其附設于所述閂鎖機構,使得通過所述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通常操作和緊急操作都不能夠實現所述閂鎖機構的閂鎖解除,該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童鎖機構構成為對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和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連結和連結解除進行切換,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被從所述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傳遞至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所述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配設于所述閂鎖機構并檢測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工作。
[0013]發(fā)明的效果
[0014]根據本發(fā)明的上述構成,由童鎖機構對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與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連結和連結解除,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被從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傳遞至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通過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檢測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工作,因此不需要限制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操作的結構,既能夠避免配設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殼體的內部結構的復雜化以及該殼體的大型化,又能夠以減少了零件數量的簡單結構使得在童鎖鎖定時通過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操作無法實現閂鎖解除。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乘用車輛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16]圖2是從車廂側觀察駕駛席側側門的門內手柄和閂鎖機構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17]圖3是切掉門內手柄的一部分進行表示的放大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18]圖4是通常操作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3的圖。(第I實施方式)
[0019]圖5是緊急操作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3的圖。(第I實施方式)
[0020]圖6是從車廂側觀察后部側門的門內手柄和閂鎖機構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1]圖7是閂鎖機構的放大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2]圖8是在從殼體取下罩部件和第2殼體的狀態(tài)下表示處于解鎖狀態(tài)的閂鎖機構的主要部分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3]圖9是基于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的工作實現的閂鎖解除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8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4]圖10是鎖定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8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5]圖11是圖7的11-11線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6]圖12是圖11的12-12線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7]圖13是圖11的13-13線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8]圖14是圖11的14-14線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29]圖15是使童鎖機構工作的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7的閂鎖機構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30]圖16是使童鎖機構工作的狀態(tài)下的對應于圖13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31]圖17是童鎖機構的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通常操作時的對應于圖13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32]圖18是童鎖機構的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緊急操作時的對應于圖13的剖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33]圖19是童鎖機構的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緊急操作時的對應于圖8的側視圖。(第I實施方式)
[0034]標號說明
[0035]22B...閂鎖機構
[0036]24...?作為電氣式致動器的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
[0037]29...?作為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按鈕
[0038]95....作為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的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
[0039]97...?作為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閂鎖解除用工作桿
[0040]106...童鎖機構
[0041]120..?作為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的開關
[0042]DB...?作為門的后部側門
【具體實施方式】
[0043]以下,參照附圖1?19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
[0044]第I實施方式
[0045]首先,在圖1中,在乘用車輛的駕駛席側側門DA安裝有門內手柄21A,該門內手柄21A用于由駕駛席的車輛使用者在車廂側進行駕駛席側側門DA的開閉操作,并且在駕駛席側側門DA配設能夠在閂鎖狀態(tài)和非閂鎖狀態(tài)之間切換的閂鎖機構22A,該閂鎖狀態(tài)時,閂鎖機構22A通過卡合于車體側而保持駕駛席側側門DA的關閉狀態(tài),該非閂鎖狀態(tài)時,能夠對駕駛席側側門DA進行開放操作。另外,在乘用車輛的后部側門DB安裝有門內手柄21B,該門內手柄21B用于由后部座席的車輛使用者在車廂側進行后部側門DB的開閉操作,并且在后部側門DB配設能夠在閂鎖狀態(tài)和非閂鎖狀態(tài)之間切換的閂鎖機構22B,該閂鎖狀態(tài)時,閂鎖機構22B通過卡合于車體側而保持后部側門DB的關閉狀態(tài),在該非閂鎖狀態(tài)時,能夠對后部側門DB進行開放操作。
[0046]在圖2中,在駕駛席側側門DA的所述閂鎖機構22k中內置有正反旋轉自如的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和作為電氣式致動器的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該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發(fā)揮在能夠實現駕駛席側側門DA的閂鎖解除的解鎖狀態(tài)和無法實現駕駛席側側門DA的閂鎖解除的鎖定狀態(tài)之間切換的動力,該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發(fā)揮用于在解鎖狀態(tài)下解除閂鎖狀態(tài)的動力。另外,所述閂鎖機構22A在鎖定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下都能夠實現對應于基于車輛使用者在車廂內的操作而產生的閂鎖解除操作力的機械性輸入的閂鎖解除。
[0047]一并參照圖3,所述門內手柄21A構成為其內部具有中空部25,所述門內手柄21A由如下部分構成:在車輛的前后方向較長地延伸的把持部21a ;連續(xù)設置于該把持部21a的前端的圓形的前部支撐部21b ;形成為大于前部支撐部21b的圓形且連續(xù)設置于所述把持部21a的后端的后部支撐部21c,朝前上傾斜的所述門內手柄21A的前部支撐部21b和后部支撐部21c固定于所述駕駛席側側門DA的內表面?zhèn)取?br>
[0048]在所述門內手柄21A的前部支撐部21b的面對車廂內的面配設有鎖定/解鎖切換用開關26,該鎖定/解鎖切換用開關26用于切換包括乘用車輛的所述駕駛席側側門DA和所述后部側門DB在內所有的門的閂鎖機構22A、22B...的鎖定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
[0049]在所述門內手柄21A的把持部21a的前部上側面形成有向下方凹陷的凹部27,并且設有在該凹部27的大致中央部開口的按鈕插入孔28,在該按鈕插入孔28中配置有作為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的按鈕29。該按鈕29以上端部面對所述凹部27的方式插入到所述按鈕插入孔28中,在按鈕29的下部一體設有朝半徑方向外側突出的凸緣部29a,該凸緣部29a能夠從下方與所述按鈕插入孔28的周緣部內表面抵接、卡合。
[0050]在所述按鈕29的下端部經由銷30連結有連桿31的前端部,該連桿31在車輛的前后方向延伸且配置于所述中空部25內。另一方面,在所述門內手柄21A的所述把持部21a上,在靠近所述后部支撐部21c的一側下部經由第I支軸32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撐所述連桿31的后端部,所述連桿31對應于所述按鈕29的按下操作而繞第I支軸32的軸線轉動。
[0051]在與所述連桿31的長度方向中間部對應的部分,在所述把持部21a的一側下部,經由第2支軸34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撐有桿33。該桿33 —體具有連結臂部33a和抵接臂部33b且形成為大致L字狀,該連結臂部33a的一端部經由第2支軸34支撐于所述把持部21a,該抵接臂部33b以成大致直角的方式連續(xù)設置于該連結臂部33a的一端部,且抵接于所述連桿31的長度方向中間部下端,在所述把持部21a和所述桿33之間設有扭簧35,所述桿33憑借所述扭簧35發(fā)揮的彈簧力而被向使所述抵接臂部33b從下方抵接于所述連桿31的一側轉動施力。另外,在所述連結臂部33a的另一端部連結線纜36的一端部,該線纜36用于向所述閂鎖機構22A傳遞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
[0052]另一方面,所述扭簧35的彈簧力從所述桿33經由所述連桿31而作用于所述按鈕29,按鈕29在其非操作狀態(tài)下如圖3的實線所示,處于使所述凸緣部33a抵接于所述按鈕插入孔28的周緣部內表面的非操作位置上。
[0053]車輛使用者能夠進行使所述閂鎖機構22k的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工作、以較小的行程量按下按鈕29使其從所述非操作位置到達圖4所示的通常操作位置的通常操作,以及為了向所述閂鎖機構22k輸入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而以較大的行程按下按鈕29使其從所述非操作位置到達圖5所示的緊急操作位置的緊急操作,在對所述按鈕29進行通常操作時,所述連桿31略微轉動,從而所述桿33略微轉動,所述線纜36被略微牽引,在對所述按鈕29進行緊急操作時,所述連桿31大幅轉動,從而所述桿33大幅轉動,所述線纜36被大幅牽引。
[0054]在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非操作狀態(tài)下,所述按鈕29的緊急操作被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限制,隨著車輛使用者操作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允許所述按鈕29的緊急操作。
[0055]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形成為在車輛的前后方向較長地延伸,其后部在第I支軸32的后方經由第3支軸39以能夠轉動的方式連結于所述門內手柄21A的所述把持部21a的下部。另外,在所述把持部21a的下部設有沿前后較長地形成的開口部40,非操作狀態(tài)下的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前部的一部分從所述開口部40向所述把持部21a的下方突出,車輛使用者能夠在把持所述門內手柄21A的所述把持部21a的狀態(tài)下向上方頂起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前部并同時對所述按鈕29進行緊急操作。
[0056]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在后端部一體具有彈簧承受部37a,該彈簧承受部37a比第3支軸39向后方突出,扭簧42纏繞于在所述門內手柄21A的后部支撐部21c —體設置的圓筒狀的彈簧支撐部41,該扭簧42設置于所述后部支撐部21c和所述彈簧承受部37a之間。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被所述扭簧42發(fā)揮的彈簧力向使該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前部從所述開口部40向下方突出的一側施加彈簧力,由于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抵接于所述開口部40的周緣,從而限制了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在所述扭簧42的施力方向的轉動端。
[0057]所述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通過限制突部37b和抵接突部31a構成,該限制突部37b設置于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后部,該抵接突部31a能夠從下方抵接于該限制突部37b且在第I支軸32的后方一體地突出設置于所述連桿31的后端部,在所述按鈕29處于非操作位置的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非操作狀態(tài)時,所述抵接突部31a如圖3所示位于比限制突部37b略微靠下方的位置,如果在該狀態(tài)下按下按鈕29,則如圖4所示,抵接突部31a抵接于限制突部37b,從而連桿31的轉動被限制,按鈕29的按下操作被限制為小行程的通常操作。
[0058]在按下操作了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時,如圖3的虛線所示,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向所述限制突部37b離開所述抵接突部31a的方向轉動,在該狀態(tài)下,直到所述抵接突部3Ia抵接于所述限制突部37b為止的所述連桿31的轉動量變大,如圖5所示,能夠以較大行程對所述按鈕29進行緊急操作至緊急操作位置。
[0059]在圖6中,關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除了沒有配設在所述駕駛席側側門DA的所述門內手柄2IA配設的鎖定/解鎖切換用開關26之外,具有與所述駕駛席側側門DA的所述門內手柄21A基本相同的結構,按鈕29、連桿31、桿33、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和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等與所述駕駛席側側門DA的所述門內手柄21A的情況同樣地配設。而且,用于向閂鎖機構22B傳遞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線纜36在所述按鈕29的按下操作被限制為小行程的通常操作時被略微牽引,而如果在按下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同時以較大行程對所述按鈕29進行緊急操作至緊急操作位置,則所述線纜36被大幅牽引。
[0060]后部側門DB的所述閂鎖機構22B內置有正反旋轉自如的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和作為電氣式致動器的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該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發(fā)揮在能夠實現后部側門DB的閂鎖解除的解鎖狀態(tài)和無法實現后部側門DB的閂鎖解除的鎖定狀態(tài)之間切換的動力,該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發(fā)揮用于在解鎖狀態(tài)下解除閂鎖狀態(tài)的動力。另外,所述閂鎖機構22B在鎖定狀態(tài)和解鎖狀態(tài)下都能夠實現對應于基于車輛使用者在車廂內的操作而產生的閂鎖解除操作力的機械性輸入的閂鎖解除。
[0061]在圖7中,所述閂鎖機構22B的殼體45具有第I殼體46和第2殼體47,該第I殼體46收容所述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和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該第2殼體47具有能夠使車體側的撞針(未圖示)進入的進入凹部50并以能夠拆裝的方式安裝于第I殼體46,第I殼體46構成為具有朝車廂側開放的盒狀的殼體主體48和封閉該殼體主體48的開放端并以能夠拆裝的方式安裝于殼體主體48的罩部件49。
[0062]在第2殼體47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有閂鎖51,該閂鎖51與關閉后部側門DB時進入所述進入凹部50的所述撞針卡合,通過阻止該閂鎖51的轉動,從而成為以關閉狀態(tài)保持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態(tài),通過允許所述閂鎖51的轉動來解除所述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
--τ O
[0063]在圖8中,在第I殼體46的殼體主體48內的靠近第2殼體47的部分上,從所述罩部件49的相反側起按順序重疊配置有開放連桿54、釋放連桿55和第I解除桿56,所述開放連桿54或所述釋放連桿55以在上下延伸的姿態(tài)向上方移動并從下方與棘輪桿58抵接、卡合,從而該棘輪桿58轉動,允許所述閂鎖51的轉動,解除所述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
--τ O
[0064]在所述殼體主體48的第2殼體47側的下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有開放桿59,該開放桿59對應于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外表面?zhèn)鹊拈T外手柄(未圖示)的操作而轉動,所述開放連桿54的下端部以允許該開放連桿54的轉動的方式連結于所述開放桿59,所述開放連桿54對應于所述開放桿59的轉動而上下進行動作。而且,在開放連桿54設有按壓部54a,該按壓部54a在該開放連桿54如圖8所示為在上下延伸的姿態(tài)時能夠從下方與所述棘輪桿58抵接、卡合。
[0065]另外,所述釋放連桿55以能夠上下進行動作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在所述殼體主體48設置有引導所述釋放連桿55的上下移動的導向壁60,該導向壁60配置于所述釋放連桿55和第2殼體47之間,在所述殼體主體48和所述釋放連桿55之間設有扭簧61,該扭簧61對所述釋放連桿55向使其與所述導向壁60滑動接觸的一側施力。另外,在所述釋放連桿55的上部植入設置有連桿銷62,能夠從下方與所述棘輪桿58抵接、卡合的按壓部55a設置于所述釋放連桿55。
[0066]在第I解除桿56的上端部形成有抵接面63,該抵接面63能夠從所述導向壁60的相反側和下方抵接于所述連桿銷62,并且在第I解除桿56的上端部設有卡止板部64,該卡止板部64從第2殼體47的相反側與所述連桿銷62對置。
[0067]第I解除桿56的下端部以能夠轉動的方式連結于釋放桿65的一端部,該釋放桿65的中間部能夠以使第I解除桿56上下進行動作的方式轉動并經由第4支軸66支撐于所述殼體主體48。
[0068]在所述殼體主體48固定配設有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與設置于該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輸出軸67的蝸桿齒輪68嚙合的蝸輪69經由具有平行于第4支軸66的軸線的第5支軸70而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在該蝸輪69設有與該蝸輪69 —起轉動的凸輪71,與該凸輪71滑動接觸的銷72被植入設置于所述釋放桿65的另一端部。而且在所述殼體主體48和所述釋放桿65之間設有扭簧73,該扭簧73在使所述銷72滑動接觸所述凸輪71的方向上對所述釋放桿65轉動施力。
[0069]而且,當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以使所述蝸輪69和所述凸輪71向圖8的逆時針方向轉動的方式工作,則所述銷72與所述凸輪71滑動接觸,從而所述釋放桿65向圖8的逆時針方向轉動,第I解除桿56被向上方頂起。
[0070]在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上方,在所述殼體主體48的上部固定配設有所述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與設置于該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的輸出軸76的蝸桿齒輪77嚙合的蝸輪78經由平行于第5支軸70的第6支軸79而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在該蝸輪78上從其中心軸線偏置地設有卡合突起80,扇狀的第I鎖定桿84在外周具有能夠使該卡合突起80卡合的卡止凹部82,該扇狀的第I鎖定桿84經由平行于第6支軸79的第7支軸85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與第I鎖定桿84 —起轉動的第2鎖定桿86也經由第7支軸85而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
[0071]在第2鎖定桿86設有第I銷87和第2銷88,該第I銷87貫插于在上下方向上延伸且設置于所述開放連桿54的長孔89中,該第2銷88貫插于在第I解除桿56設置的矩形狀的開口部90中。而且在殼體主體48和第I解除桿56之間設有扭簧91,該扭簧91在使所述開口部90的與第2殼體47相反一側的側緣抵接于第2銷88的方向上對第I解除桿56施力。
[0072]在成為能夠實現后部側門DB的閂鎖解除的解鎖狀態(tài)時,所述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使得使所述卡合突起80與卡止凹部82卡合的蝸輪78轉動至圖8所示的位置上并停止,在該狀態(tài)下,第2鎖定桿86處于繞第7支軸85的軸線向圖8的逆時針方向轉動了最大限度的狀態(tài)。由此,所述開放連桿54和第I解除桿56如圖8所示成為在上下方向延伸的姿態(tài),第I解除桿56的上端部的抵接面63能夠從下方抵接于所述連桿銷62并將其頂起,另外開放連桿54的按壓部54a也能夠從下方抵接于棘輪桿58。
[0073]當在這種解鎖狀態(tài)下借助于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工作而如圖9所示向上方頂起第I解除桿56時,第I解除桿56的上端部的抵接面63從下方抵接于釋放連桿55的連桿銷62,隨著第I解除桿56被進一步頂起,釋放連桿55也被向上方頂起,釋放連桿55的按壓部55a從下方抵接于棘輪桿58,該棘輪桿58被轉動驅動,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態(tài)被解除。另外,當在解鎖狀態(tài)下操作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外表面?zhèn)鹊拈T外手柄并轉動所述開放桿59時,所述開放連桿54向上方被頂起,通過該開放連桿54的按壓部54a對所述棘輪桿58進行轉動驅動,由此也能解除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態(tài)。
[0074]在成為通過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工作或所述門外手柄的操作都無法實現后部側門DB的閂鎖解除的鎖定狀態(tài)時,所述鎖定/解鎖切換用電動馬達23使蝸輪78從圖8的狀態(tài)向逆時針方向轉動,使得使所述卡合突起80與所述卡止凹部82卡合的蝸輪78轉動至圖10所示的位置并停止,在該狀態(tài)下,第2鎖定桿86成為繞第7支軸85的軸線向圖10的順時針方向轉動了最大限度的狀態(tài)。由此,所述開放連桿54和第I解除桿56成為從該在上下方向延伸的姿態(tài)向離開所述導向壁60的方向傾斜了的姿態(tài)。在該狀態(tài)下,第I解除桿56的上端部的抵接面63處于如下的位置:即使第I解除桿56向上方移動,也不會從下方抵接于所述連桿銷62,且開放連桿54的按壓部54a也無法從下方抵接于棘輪桿58。因此,即使通過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工作而使第I解除桿56向上方被頂起,釋放連桿55也不會向上方移動,而且即使操作所述門外手柄使開放連桿54向上方移動,按壓部54a也不會從下方抵接于棘輪桿58,因此后部側門DB保持閂鎖狀態(tài)。
[0075]在圖7中,所述線纜36對應于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IB的所述按鈕29的操作而將機械性力傳遞至閂鎖機構22B側,該線纜36是通過在外側線纜92內插入內側線纜93而構成的,外側線纜92的所述閂鎖機構22B側的端部支撐于第I殼體46的殼體主體48。
[0076]一并參照圖11和圖12,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經由第8支軸96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于第I殼體46的罩部件49,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從所述門內手柄21B的所述按鈕29被傳遞至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
[0077]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 —體地具有連結臂部95a和按壓臂部95b,該連結臂部95a的末端部與內側線纜93的從所述外側線纜92突出的端部連結,該按壓臂部95b成直角地連續(xù)設置于該連結臂部95a,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以將除連結臂部95a的末端部之外的大部分配置于所述罩部件49的內側的方式經由第8支軸96轉動自如地支承于所述罩部件49。
[0078]所述連結臂部95a的末端部從罩部件49向外方突出,在該連結臂部95a的末端部連結所述內側線纜93。由此,當對應于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的所述按鈕29的操作而對所述線纜36進行牽引時,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繞第8支軸96的軸線向圖12的逆時針方向轉動。
[0079]一并參照圖13,作為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的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經由與第8支軸96同軸的第9支軸98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第I殼體46的殼體主體48,該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對應于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工作,并且對應于其工作量在規(guī)定的量以上而解除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態(tài)。
[0080]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形成為一體具有如下部分:連結臂部97a,其經由連結銷102連結于上下延伸的聯動連桿101的下端部;受壓臂部97b,其在與該連結臂部97a大致正交的方向延伸;以及被檢測臂部97c,其向所述連結臂部97a的相反方向延伸。
[0081]在所述連結臂部97a和所述聯動連桿101的下端部之間設有扭簧103,所述聯動連桿101繞所述連結銷102的軸線向圖8?圖10的逆時針方向被轉動施力,所述扭簧103的轉動施力方向上的所述聯動連桿101的轉動端因抵接于第I鎖定桿84而被限制。另外,第I鎖定桿84在所述聯動連桿101從最下限位置向上方移動了規(guī)定的行程時與該聯動連桿101的中間部聯動、連結,在所述聯動連桿101進一步向上方移動時,第I鎖定桿84和第2鎖定桿86向圖8?圖10的逆時針方向被轉動驅動。
[0082]另一方面,在所述開放連桿54、所述釋放連桿55和第I解除桿56的上方,第2解除桿100經由第10支軸99以轉動自如的方式支承于所述殼體主體48。該第2解除桿100一體具有按壓臂部10a和連結臂部100b,該按壓臂部10a從所述導向壁60側與第I解除桿56的卡止板部64對置,該連結臂部10b位于所述聯動連桿101的上方,連結臂部10b的末端部和所述開放連桿54的長度方向中間部之間經由抵消連桿104而連結。而且當所述聯動連桿101向上方被頂起時,所述聯動連桿101的上端抵接于第2解除桿100的連結臂部10b的末端部并頂起該連結臂部100b,通過所述按壓臂部10a按壓所述卡止板部64,從而第I解除桿56成為傾斜的姿態(tài),而且所述開放連桿54被向上方拉起。
[0083]另外,在后部側門DB的所述閂鎖機構22B配設有童鎖機構106,該童鎖機構106用于使得通過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IB的按鈕29的通常操作和緊急操作都無法實現所述閂鎖機構22B的閂鎖解除。
[0084]關注圖7和圖11,所述童鎖機構106具有: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部件95,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從所述按鈕29被傳遞至該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部件95 ;第I童桿107,其構成為對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連結和連結解除進行切換,配置于第I殼體46的罩部件49的外表面?zhèn)惹乙欢瞬烤哂胁僮鞑?07a ;第2童桿108,其配置于所述罩部件49的外表面?zhèn)惹乙欢瞬窟B結于第I童桿107的另一端部;中繼桿109,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夾在該中繼桿109與所述罩部件49之間,該中繼桿109與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一起經由第8支軸96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于所述基座部件49 ;以及銷110,其能夠沿著第8支軸96的半徑方向移動,且一端部連結于所述該中繼桿109而另一端部貫通所述罩部件49并貫插于第2童桿108的另一端部。
[0085]呈直線狀延伸的第I童桿107的中間部經由第11支軸111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罩部件49,其一端部的所述操作部107a配置于若不使后部側門DB為開放狀態(tài)則無法操作的位置上。另外,形成為呈大致L字狀彎曲的第2童桿108的中間部經由第12支軸112以能夠轉動的方式支承于所述罩部件49,第2童桿108的一端部經由連結銷113與第I童桿107的另一端部連結。
[0086]關注圖14,所述中繼桿109具有:按壓臂部109a,其配置于在第8和第9支軸96、98的軸線方向與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非工作狀態(tài)下的所述受壓臂部97b重疊的位置上;以及臂部10%,其在與所述臂部109a在第8支軸96的周向隔開間隔的位置處向第8支軸96的半徑方向外方延伸,在按壓臂部109a成直角地連續(xù)設置有按壓板部109c,該按壓板部109c從沿著因所述線纜36被牽引而實現的所述機械性操作輸入桿95的轉動方向114的后方與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的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所述受壓臂部97b對置、抵接。因此,在中繼桿109向圖14的逆時針方向轉動時,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也向逆時針方向轉動。
[0087]在所述臂部109b設有在第8支軸96的半徑方向延伸的第I長孔115,第I長孔115的兩側部嵌合于在所述銷110的一端部外周設置的環(huán)狀凹部116中,所述銷110的一端部能夠沿著第I長孔115移動且連結于所述中繼桿109的所述臂部109b。而且,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的按壓臂部95b能夠從沿著所述轉動方向114的后方側抵接于位于第I長孔115的長度方向中間位置的所述銷110,第I長孔115的外端被設定為沿著第8支軸96的半徑方向位于比所述按壓臂部95b的外端靠外方的位置。
[0088]在第2童桿108的另一端部設有第2長孔117,該第2長孔117在第2童桿108的非工作狀態(tài)下形成為以第8支軸96的軸線為中心的圓弧狀,所述銷110的另一端部貫插于第2長孔117中。而且,在第2童桿108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時,所述銷110位于第I長孔115的長度方向中間位置,在所述線纜36未被牽引的狀態(tài)下,所述銷110位于第2長孔117的上端位置。
[0089]另外,在所述罩部件49設有導向孔118,該導向孔118的形狀與第2童桿108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時的第I和第2長孔115、117 —致,所述銷110貫通該導向孔118。
[0090]在使所述童鎖機構106工作時,如圖15所示按下第I童桿107的操作部107a,使第I童桿107向圖15的順時針方向轉動。于是,第2童桿108向圖15的逆時針方向轉動,一端部貫插于第2長孔117的上端部的所述銷110對應于第2童桿107的轉動而在第I長孔115內向外方移動,移動到比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的按壓臂部95b靠外方的位置。因此,即使通過線纜36的牽引使得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向轉動方向114轉動,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的按壓臂部95b如圖16所示,不會與所述銷110抵接而是進行空擺,不會從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經由所述銷110向所述中繼桿109傳遞轉動力。因此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也不會轉動,而保持非工作狀態(tài)。[0091 ] 另一方面,在所述閂鎖機構22B配設有作為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的開關120,該開關120用于在檢測到對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的所述按鈕29進行了通常操作時使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工作,該開關120檢測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工作,來自所述按鈕29的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經由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所述銷110和所述中繼桿109被傳遞至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且該開關120安裝于所述閂鎖機構22B的第I殼體46的殼體主體48。
[0092]所述開關120具有緊固于所述殼體主體48的開關殼體121和從該開關殼體121突出的檢測元件122,檢測元件122被向從所述開關殼體121突出的方向彈性施力,檢測元件122構成為通過將該檢測元件122按進去來改變開關方式。
[0093]所述開關殼體121在如下位置緊固于所述殼體主體48:當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因為轉動力從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經由所述銷110和所述中繼桿109傳遞來而轉動時,所述檢測元件122被該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所述被檢測臂部97c按進去。
[0094]而且,在所述童鎖機構106為非工作狀態(tài),銷110位于第I長孔115的長度方向中間位置、且從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向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傳遞轉動力的狀態(tài)下,當對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的所述按鈕29進行通常操作時,如圖17所示,隨著線纜36被略微牽引,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略微轉動,相應地,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略微轉動,所述開關120的檢測元件122被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所述被檢測臂部97c按進去,由此開關120的開關方式發(fā)生變化,從而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向解除閂鎖狀態(tài)的方向進行工作。
[0095]此外,在所述童鎖機構106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時,當對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的所述按鈕29進行緊急操作時,如圖18所示,隨著線纜36被大幅牽引,所述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大幅轉動,相應地,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大幅轉動,所述開關120的檢測元件122保持被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所述被檢測臂部97c壓入的狀態(tài)。
[0096]在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如上大幅轉動時,如圖19所示,所述聯動連桿101向上方被大幅頂起,第2解除桿100向圖19的順時針方向轉動,第I解除桿56成為傾斜成使其抵接面63從連桿銷62的下方向側方移位了的姿態(tài),開放連桿54向上方被牽引。此時,第2鎖定桿86被向圖19的逆時針方向轉動驅動,第2鎖定桿86的第I銷87貫插于所述開放連桿54的長孔89中,因此通過第2鎖定桿86的轉動,所述開放連桿54成為上下延伸的姿態(tài),該開放連桿54的按壓部54a從下方抵接、卡合于所述棘輪桿58,從而該棘輪桿58轉動,由此解除了后部側門DB的閂鎖狀態(tài)。
[0097]關注圖2,關于駕駛席側側門DA的所述閂鎖機構22A,除了未設置所述童鎖機構106這一點和設置了對應于來自設置于駕駛席側側門DA的圓筒鎖125(參照圖1)的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解除閂鎖狀態(tài)的機構這一點之外,都與后部側門DB的所述閂鎖機構22B同樣地構成,在此省略詳細說明。
[0098]接著,說明該實施方式的作用,在包括駕駛席側側門DA和后部側門DB的所有門設置有閂鎖機構22A、22B...,該閂鎖機構22A、22B...內置了能夠發(fā)揮閂鎖解除用動力的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該閂鎖機構22A、22B…對應于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工作以及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解除閂鎖狀態(tài),按鈕29…能夠實現使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工作的車輛使用者的通常操作以及向所述閂鎖機構22A、22B…輸入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車輛使用者的緊急操作,該按鈕29…配設于包括駕駛席側側門DA和后部側門DB的所有門的門內手柄21A、21B...,在各門內手柄21A、21B…分別配設有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和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該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能夠由車輛使用者進行操作,該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在該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非操作狀態(tài)下限制所述按鈕29…的緊急操作,而對應于所述限制解除用操作部件37的操作,該緊急操作限制單元38允許所述按鈕29…的緊急操作,因此能夠避免不必要地進行按鈕29…的緊急操作。
[0099]另外,設置于后部側門DB的閂鎖機構22B具有對應于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工作的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并且隨著該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進行規(guī)定的量以上的工作,能夠解除閂鎖狀態(tài),并且通過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的工作也能夠解除閂鎖狀態(tài),在閂鎖機構22B配設有開關120和童鎖機構106,該開關120用于在檢測到車輛使用者對配設于后部側門DB的門內手柄21B的按鈕29進行了通常操作時使所述閂鎖解除用電動馬達24工作,該童鎖機構106使得通過所述按鈕29的通常操作和緊急操作都無法實現閂鎖解除,該童鎖機構106構成為對從所述按鈕29接受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傳遞的機械性操作力輸入桿95和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連結以及連結解除進行切換,所述開關120檢測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桿97的工作,因此不需要在童鎖鎖定時限制按鈕29的操作的結構,既能夠避免配設按鈕29的門內手柄2IB的內部結構的復雜化以及該門內手柄2IB的大型化,又能夠以減少了零件數量的簡單結構使得在童鎖鎖定時無法基于按鈕29的操作實現閂鎖解除。
[0100]以上,說明了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然而本發(fā)明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可以在不脫離其主旨的情況下進行各種設計變更。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其具有:電氣式致動器(24),其能夠發(fā)揮用于解除門(DB)的閂鎖狀態(tài)的閂鎖解除用動力;閂鎖機構(22B),其具有對應于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輸入而工作的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并且,該閂鎖機構(22B)隨著該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進行規(guī)定的量以上的工作而能夠解除門(DB)的閂鎖狀態(tài),并且通過所述電氣式致動器(24)的工作也能夠解除門(DB)的閂鎖狀態(tài);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29),其能夠實現用于使所述電氣式致動器(24)工作的車輛使用者的通常操作以及使得對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輸入使其工作量在規(guī)定的量以上的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的車輛使用者的緊急操作;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120),其用于在檢測到該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29)被進行了通常操作時使所述電氣式致動器(24)工作;以及童鎖機構(106),其附設于所述閂鎖機構(22B),使得通過所述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29)的通常操作和緊急操作都不能夠實現所述閂鎖機構(22B)的閂鎖解除, 該車輛用門的閂鎖解除裝置的特征在于,所述童鎖機構(106)構成為對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95)和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的連結和連結解除進行切換,機械性閂鎖解除操作力被從所述閂鎖解除用操作部件(29)傳遞至該機械性操作力輸入部件(95),所述閂鎖解除意志檢測單元(120)配設于所述閂鎖機構(22B)并檢測所述閂鎖解除用工作部件(97)的工作。
【文檔編號】E05B81/34GK104471166SQ201380036477
【公開日】2015年3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5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7月9日
【發(fā)明者】高妻宏行, 谷山雅幸, 廣谷康平 申請人:本田制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