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定活兩便商用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商用房,特別涉及一種定活兩便商用房。
背景技術:
中國人民是一個喜好熱鬧的民族,因此從古至今攤販就一直伴隨著中國人民的生活,并 被人民群眾所喜愛;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攤販經營存在的弊端"街道雜亂、難以管理",與 建設文明城市的精神相背,因此全國各大城市均有取締小商小販的政策,但還有不少商販采 取移動戰(zhàn)略繼續(xù)經營,而且越演越烈,導致小販與城管經常發(fā)生爭斗。因此國家政府部門也 意識到,堵不如疏,在疏通的同時需加強管理。如果現(xiàn)有小商販仍然繼續(xù)使用老模式席地擺 攤,這樣勢必不會被政府所接受,因此制作出一種可便于管理攤販,又不影響城市整潔的定 活兩便商用房勢在必行。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在擺攤期間可整齊擺放,便于統(tǒng)一管理,收攤 后可收折為移動箱體收集擺放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可以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它包括箱體,在箱體底部裝有滾輪,箱體由兩塊以上的活動板 體拼接構成,將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拉開或重新組裝構成商用房。
商用房的頂部為充氣式頂棚。
商用房的占地面積為箱體的3 8倍。
在商用房內設有活動貨架或掛鉤。
在商用房內設有柜臺。
活動板體為木質、塑料制或合金材料制的板體。
與現(xiàn)有技術比較,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適合夜市或零售小攤使用的商用房,這種商用 房在不使用時可收折為一個箱體,需擺攤時只需拉升或重組就可做為商用房;這樣國家管理 部門就可對商用房進行編號,對攤販進行統(tǒng)一管理,即可解決小販的臟亂、難管理問題,又 可解決就業(yè),滿足國人喜逛夜市的需求。商用房的頂部為充氣式頂棚,這樣即可降低本實用 新型的重量,又便于本實用新型的收折和展開;展開為商用房后的占地面積為箱體的3 8倍 ,這樣的占地可適應各類攤販的需求;在商用房內設有活動貨架、掛鉤和柜臺,這樣可提高 本實用新型的實用性;活動板體采用木質、塑料制或合金材料制的板體,這樣可降低本實用新型的成本和重量,便于收折為箱體后的移動。同時本實用新型還具有結構簡單、收攤、擺 攤方便等優(yōu)越性,有很好的使用和推廣價值。
圖l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如圖1所示,箱體1是由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3組裝而成,活動板體3可以采用質 量較輕的板材,如木質板、塑料板制、合金材板等,在箱體1底部裝有便于移動滾輪2。將箱 體1的占地面積擴展3 8倍成為商用房的方法有許多,如,在箱體l內另放有兩塊以上的活動 板體3,將活動板體3取出后重新拼接為商用房。另如將箱體l的各面板體制作為多層重疊板 ,在使用使將疊合的板材進行拉開變?yōu)閱螌?,使得箱體l變形為商用房。為減輕商用房的重 量,商用房的頂部采用充氣式頂棚,為增大商用房內部空間的使用率,在商用房內設有活 動貨架、掛鉤、或柜臺。
權利要求1.一種定活兩便商用房,它包括箱體(1),在箱體(1)底部裝有滾輪(2),其特征在于箱體(1)由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3)拼接構成,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3)拉開或組裝構成商用房。
2.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其特征在于商用房的頂部為充氣式頂棚。
3.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其特征在于商用房的占 地面積為箱體(1)的3 8倍。
4.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其特征在于在商用房內 設有活動貨架或掛鉤。
5.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其特征在于在商用房內設有柜臺。
6.根據(jù)權利要求l所述的定活兩便商用房,其特征在于活動板體( 3)為木質、塑料制或合金材料制的板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定活兩便商用房,它包括箱體(1),在箱體(1)底部裝有滾輪(2),箱體(1)由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3)拼接構成,將兩塊以上的活動板體(3)拉開或組裝構成商用房。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適合夜市或零售小攤使用的商用房,這種商用房在不使用時可收折為一個箱體,需擺攤時只需拉升或重組就可做為商用房;這樣國家管理部門就可對商用房進行編號,對攤販進行統(tǒng)一管理,既可解決小販的臟亂問題,又可解決就業(yè),滿足國人逛夜市的需求。
文檔編號E04H1/12GK201416277SQ200920302508
公開日2010年3月3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4月23日
發(fā)明者昆 姚, 姚玉林 申請人:姚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