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輕結構建筑物的建筑單元的制作方法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由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組成、無框架及支承結構的,用于輕結構建筑物的建筑單元。
如所周知,現(xiàn)場組裝的輕結構建筑物愈來愈被經(jīng)常應用。這些建筑物通常用板材拼裝,如瓦壟板制成的單元,同時以框架支承這些單元。板材的用途是圍成空間,而框架則承受靜力及其他荷載??蚣苁惯@種建造方法極為昂貴,因為分別制造的框架與覆蓋板材需要可觀的投資及外加的工作。框架的設計荷載大多數(shù)大于真正發(fā)生者,而且是實際上不可能存在的。
輕結構建筑物是在現(xiàn)場組裝的,不用框架,由所謂盒式結構制成。這些是剛性板材,在所有方向都能承受荷載。在所有方向都能承受荷載的剛性板材能用鋼筋混凝土較容易的制成,但輕結構剛性板材就復雜和費錢了。例如,假設原材料為瓦壟板,那么將另一塊波紋方向與其垂直的瓦壟板放在第一塊上面,并將此兩塊板固定在一起,(就形成一塊剛性板材)。按照另一種解決方法,是以剛性的能承受荷載的邊框圍繞瓦壟板,這樣聯(lián)合構成建筑單元。
這種解決方法意味著可觀的外加費用及工作量。
本發(fā)明目的在于消除上述的缺點,并實現(xiàn)這樣一種建筑單元,利用它可使輕結構建筑以較低的費用方便和快速地組裝,并且不需要框架。
本發(fā)明根據(jù)這種認識,即作用于建筑物上的荷載不具有普遍性,只作用于一定的方向,例如,重力荷載,天花板與雪的荷載就永遠是垂直荷載。結果是,這種半剛性單元就足夠了,它適合于在主要方向承受荷載,例如垂直荷載,換言之,假如建筑單元沿其平面承受壓力,并只在一個方向垂直于其平面承受撓曲荷載,那么(半剛性單元)就足夠了,但它們抵抗作用于其平面上的剪力則是剛性的。
因此本發(fā)明描述了用于房屋建設的輕質(zhì)建筑單元,它更適合于由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組成的,沒有框架與支承結構的建筑物的組裝。
本發(fā)明的主要特征是一種構成整個單元的無框架瓦壟形或梯形板材,板材的溝槽走向沿主要荷載方向,并且在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的至少一個面上配置斜向交叉直線形加強桿件,它與溝槽形成一個角度。同時加強桿件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互連結。
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的溝槽相垂直的邊緣上,配置有縱向端頭覆蓋桿件,它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能在靜力上滿足建筑物的要求正如以前所熟知的結構一樣-在建造時可節(jié)約相當多的材料與人工。也即當按本發(fā)明制作建筑單元時,已知結構形式的那些需要大量材料的部份被節(jié)省了,該部分在建筑物中不承受靜力。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在需要時可以開門窗洞,因此在瓦壟形或梯形板材上形成所需洞口,洞口周圍有邊緣構件,該構件至少在一些點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這些洞口在靜力方面并不削弱建筑單元。
本發(fā)明借助于圖形,用舉例的方法詳細描述,其中圖1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的實施例的前立面示意圖。
圖2 適用于窗和門的建筑單元構造。
圖3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組裝的建筑物的透視圖。
如圖1所示,建筑單元10包含具有垂直方向溝槽的瓦壟形板材1,板材裁切成建筑單元的尺寸。在瓦壟板材1的一個面上有斜向交叉的加強桿件,并與瓦壟板材固定。緊固的方法可以是連續(xù)或間斷的,可用焊接,鉚接或螺絲連接。本發(fā)明要點在于,加強桿件在靜力上與瓦壟形板材1共同作用,并共同保證受荷載時,半剛性板材所需的剛度。
實施例的構造是,瓦壟形板材1在頂部及底部配置有端頭覆蓋桿件,即,在與溝槽方向相垂直的兩個邊緣上,它與瓦壟形板材1相固定的方法與加強桿件3相同。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即使開了窗或門,仍保持其所需的半剛性。
圖2所示的建筑單元10具有適合于門的洞口5,周圍環(huán)以邊緣構件4。當然邊緣構件與瓦壟形板材1相連結。
圖3表示一幢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組裝而成的建筑物,因此建筑單元10與鉸結點6相互連結。形成建筑物前墻的建筑單元10與基礎用夾具11相互固定。
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是預制的,某些連結部件是在工廠制造,而一些其它部件則在施工現(xiàn)場連結。
除了已提到的優(yōu)點以外,按本發(fā)明的建筑單元組裝的建筑物能方便地運輸,拆卸及重新就位。
因此,按本發(fā)明制作的建筑單元是一種承重的半剛性板材,它能承受主要方向的荷載,也即垂直受壓的,撓曲的荷載,以及相應的剪應力,同時對于沿邊緣發(fā)生的脈動剪應力它又是剛性中帶有柔韌性的。
由于采用了直線型鉸結點,或轉角剛性結點,這種建筑物可用按本發(fā)明制造的單元來組裝,并能滿足圍成空間及承受荷載的要求。
權利要求
1.用于輕結構建筑物的建筑單元,特別是沒有框架及支承結構的建筑物的組裝,由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組成,其特征為無框架瓦壟形或梯形板材(1)組成單元(10)的全部面積,其溝槽走向沿著荷載的主要方向,并且瓦壟形或梯形板材(1)的至少一個面上最好具有與溝槽形成一個角度的斜向交叉的直線型加強構件(3),加強構件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
2.根據(jù)權利要求
1中所述的建筑單元,其特征為瓦壟形或梯形板材(1)的垂直于溝槽的邊緣上,配置有縱向端頭覆蓋構件(2),它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
3.根據(jù)權利要求
1或2中所述的建筑單元,其特征為用作窗或門的洞口(5)是在瓦壟形或梯形板材上形成的,洞口處環(huán)繞邊緣構件(4),該構件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
專利摘要
一種沒有框架和支承結構的輕結構建筑物的建筑單元,由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組成單元的全部面積,其溝槽走向沿著荷載的主要方向,且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的至少一個而上具有與溝槽形成一個角度的斜向交叉的直線型加強構件,加強構件至少在一些部位與瓦壟形或梯形板材相連結。
文檔編號E04C2/32GK87104546SQ87104546
公開日1988年10月12日 申請日期1987年6月30日
發(fā)明者拉茲羅·斯蒂潘諾維茨, 雅諾斯·科爾達, 伊斯特萬·西帕斯, 弗倫克·荷茨 申請人:建筑與工程合作公司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