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康復訓練器,特別是一種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
背景技術:
如今醫(yī)療康復設備中下肢推舉康復的訓練器種類繁多,但傳統(tǒng)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難以給康復者提供一種穩(wěn)定且壽命長的康復訓練器。
現(xiàn)有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與腳踏板連接的連桿大多不平行,使踏板的上下作用力不平衡,給康復者的訓練帶來一定的影響,且這種結構穩(wěn)定性不夠好,使整個裝置的壽命縮短,不利于性價比的提高。
能夠提供一種壽命長且穩(wěn)定性好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是本實用新型的探討問題點。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針對現(xiàn)有技術問題,提供一種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該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能夠使康復者輕松方便地進行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
為解決現(xiàn)有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包含有主底架、副底架和靠背架,所述主底架上設有副底架,副底架上設有靠背架,靠背架呈“L”形,靠背架的底邊上方設有滑軌,滑軌上設有座位板,靠背架遠離座位板的另一條邊上設有靠背板;
主底架遠離副底架的另一端設有平行臂支架,平行臂支架上設有一組平行臂,平行臂包含有第一平行臂和第二平行臂,第一平行臂與第二平行臂之間設有限位條,第一平行臂和第二平行臂的上端設有旋轉座,旋轉座上設有腳踏板支架,腳踏板支架上設有腳踏板;
主底架上設有第一連接座,第一平行臂上設有第二連接座,可調(diào)阻尼器前端連接第一連接座,可調(diào)阻尼器后端連接第二連接座。
進一步地,所述座位板的兩側設有扶手。
進一步地,所述腳踏板的底邊設有支撐架。
進一步地,所述主底架下面設有水平調(diào)節(jié)腳。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平行臂和第二平行臂的位置關系為平行。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本實用新型能夠提供一種壽命長且穩(wěn)定性好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左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俯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tài)圖。
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靠背板10,靠背架101,副底架102,座位板103,扶手104,滑軌105,主底架106,水平調(diào)節(jié)腳107,平行臂支架20,第一平行臂201,第二平行臂202,平行臂203,限位條204,旋轉座205,腳踏板支架206,腳踏板207,支撐架208,第一連接座209,第二連接座210,可調(diào)阻尼器211。
具體實施方式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技術手段以及所達到的具體目的、功能,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描述。
請參閱圖1至圖4:
一種穩(wěn)定性強的下肢推舉康復訓練器,包含有主底架106、副底架102和靠背架101,主底架106上設有副底架102,副底架102上設有靠背架101,靠背架101呈“L”形,靠背架101的底邊上方設有滑軌105,滑軌105上設有座位板103,座位板103可在滑軌105上前后滑動?;?05上設有開關(附圖未示),打開開關,座位板103即可在滑軌105上滑動以調(diào)整前后位置;開關關上時,座位板103則與滑軌105相對固定。座位板103的兩側設有扶手104。靠背架101遠離座位板103的另一條邊上設有靠背板10。
主底架106遠離副底架102的另一端設有平行臂支架20,平行臂支架20上設有一組平行臂203,平行臂203包含有第一平行臂201和第二平行臂202,第一平行臂201和第二平行臂202的位置關系為平行。主底架106上設有第一連接座209,第一平行臂201上設有第二連接座210,可調(diào)阻尼器211前端連接第一連接座209,可調(diào)阻尼器211后端連接第二連接座210。第一平行臂201與第二平行臂202之間設有限位條204,限位條204限死平行臂的往前角度,不至于超出阻尼器的行程,使整體裝置的穩(wěn)定性增強。第一平行臂201和第二平行臂202的上端設有旋轉座205,旋轉座205上設有腳踏板支架206,腳踏板支架206上設有腳踏板207,所述腳踏板207的底邊設有支撐架208。使用時,將腳掌自然放在腳踏板207上,支撐架208支撐住腳后跟,通過反復伸展、彎曲來鍛煉下肢的肌肉,由于裝置的阻力來源是可調(diào)阻尼器211,可通過調(diào)節(jié)阻尼器來變換阻力大小,滿足不同康復者的需求。
主底架106下面設有水平調(diào)節(jié)腳107。
以上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