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沉水趣味玩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關(guān)于一種沉水趣味玩具,具體是指一種沉于水底讓泳者潛入水中按壓于特定部位后,而可讓部份形體飄浮于水面上,以將潛水運動與嬉戲融合為一體的沉水趣味玩具。
背景技術(shù):
潛水運動不但可鍛煉肺活量,也是夏日水中運動最佳選擇之一,對于大部份的青少年而言,水中運動加上嬉戲可稱的上是夏日消暑的最有趣玩樂。常見一些青少年將銅幣丟入水中,再視誰先將銅幣取回水上,來進行趣味嬉戲;或者,在水中進行憋氣比賽等,皆為融合潛水運動的水中嬉戲,且確具有相當(dāng)?shù)谋荣惔碳ば浴?br>
再者,時下團體性的水上活動也將潛水運動與猜謎游戲相結(jié)合,讓不同組別的成員以一對一的方式,聽取謎題后再潛入水底將預(yù)置于水底的謎題答案取回水上,以進行水中的猜謎競賽游戲,該項活動不但趣味性十足,也有效結(jié)合潛水運動,而使活動兼具運動與趣味嬉戲的效果。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即在于提供一種不但融合潛水運動與水中嬉戲競賽的特性,且更具生動化與趣味化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結(jié)合飄浮體與配重體作可卡合與分離的設(shè)計,使其不但可以沉于水底,并能夠于脫離卡合時讓飄浮體浮出水面,如此,相互競賽的泳者即可潛入水底,進行飄浮體與配重體的分離操作,藉以提高趣味性并兼具運動的效果。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沉水趣味玩具包括具有套合部及架高部的飄浮體,及與該套合部組套成一體的配重體,以及設(shè)置于該套合部與配重體之間的第一、第二卡合體。
根據(jù)上述構(gòu)造,組裝后的飄浮體與配重體可沉于水底,并藉該架高部將飄浮體保持與水底一段距離,當(dāng)泳者潛入水中按壓該配重體,令第一、二卡合體脫離卡接狀態(tài),使該配重體陷于水底,并讓該飄浮體飄浮于水面上,以提高趣味性并兼具運動的效果。
圖1為本實用新型沉水趣味玩具的立體分解圖。
圖2為圖1的組合立體圖。
圖3為圖2的俯視圖。
圖4為圖3的4-4向剖視圖。
圖5為圖3的5-5向剖視圖。
圖6為飄浮體與配重體分離后,其中飄浮體浮上水面的示意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1... ... ...沉水趣味玩具 2... ... ...飄浮體 3... ... ...配重體4... ... ...第一卡合體5... ... ...第二卡合體 20 ... ...套合部21 ... ...緩沖部22 ... ...架高部 24 ... ...套接口201... ... 第一夾壁 202... ... 第二夾壁203... ... 第三夾壁211... ... 第一外壁 212... ... 第二外壁213... ... 第三外壁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沉水趣味玩具1包括飄浮體2、配重體3及第一、第二卡合體4、5等構(gòu)造,其中該飄浮體2,為具浮力的塑膠(實施上也可為黏貼泡棉等浮材,或具氣囊等)飄浮體,其具有套合部20、緩沖部21及架高部22,其中該套合部20包含第一夾壁201、第二夾壁202及第三夾壁203,由該三夾壁框設(shè)成套接口24,其面積相當(dāng)手部大小為佳,以提供較大面積,用于與該配重體3組套,該套接口24可為任何對稱的幾何形,于本實施例為圓形,當(dāng)然,也可為三角形、四角形或五角形等。
該緩沖部21,具有第一外壁211、第二外壁212及第三外壁213,沿著套合部20的第一、二及三夾壁201、202、203,并保持間距T設(shè)置,能夠提供第一夾壁201、第二夾壁202及第三夾壁203組裝時具有外張的適當(dāng)彈性。
該架高部22包含三個支腳221、222、22 3,分設(shè)于緩沖部的第一、二及三外壁211、212、213上,且分別以對稱長度露出第一、二及三外壁211、212,213的上緣與下緣,使得飄浮體2沉入水底時,正反面皆可與水底保持適當(dāng)?shù)母叨?。且該三個支腳221、222、223露出的高度至少須使該配重物3能完全的脫離第一、第二卡合體4、5的卡合(容后詳述),以便使得飄浮體2能夠飄浮至水面。另具有一外環(huán)圈23將支腳221、222、223及第一、二及三外壁211、212、213連接成一體。
該配重體3,為扁圓柱形(配合套接口若為三角形,則也可為扁三角柱形),可采用實心的硬質(zhì)塑膠材質(zhì)或采用中空硬質(zhì)塑膠材質(zhì)但內(nèi)部充填比重大于水的物體,并組套于前述該套合部20的套接口24內(nèi)。當(dāng)然,依該套接口的形狀,該配重體3也可為扁四角柱形或扁五角柱形等。
配合圖3至圖5所示,該第一、第二卡合體4、5,設(shè)置于該套合部20與配重體3之間,可相互扣接,其中該第一卡合體4分別設(shè)于套合部的第一、二及三夾壁201、202、203上,并相對該架高部22的每一支腳221、222、223,為方形凸體,其上方與下方具有導(dǎo)面,利于與第二卡合體5的嵌卡。值得一提的是,該第一卡合體4設(shè)置在每一支腳221、222、223的相對位置,以便當(dāng)朝配重體3施壓時,每一支腳221、222、223可立于水底,形成一反作用力,向上撐起,極有利于第一卡合體4向下與第二卡合體5順利脫離。該第二卡合體5為設(shè)于配重體3周面的凹槽,且該凹槽的兩側(cè)為斜面,以利于與第一卡合體4的凸體組配時,能夠便利的卡合與脫離。
參閱圖1及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于組裝時,直接將該配重體3組套于該飄浮體2的套接口24內(nèi),并藉第一、第二卡合體4、5的相互卡合,使得該配重體3與該飄浮體2可結(jié)合為一體。如此,組裝后的飄浮體2與配重體3則可沉于水底,并藉該架高部22將飄浮體2保持與水底一段距離。
當(dāng)進行水中競賽時,則先將上述組合后的沉水趣味玩具1投入水中,并使其沉于水底,而藉由本實用新型架高部22的支腳221、222、223以對稱長度露出于第一、二及三外壁211、212、213的上緣與下緣,使得本實用新型的沉水趣味玩具1沉入水底時,正反面皆可與水底保持適當(dāng)?shù)母叨?。如此,競賽的泳者則從原點開始潛入水中視誰先尋找到該沉水趣味玩具1并按壓該配重體3,令第一、二卡合體4、5脫離卡接狀態(tài),使該配重體3陷于水底,并讓該飄浮體2飄浮于水面上,如圖6所示,即可獲勝。因而,本實用新型不但能達到競賽嬉戲的效果并提高嬉戲的趣味性,且能夠達到潛水運動的目的。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沉水趣味玩具確能達到創(chuàng)作的目的,但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凡依據(jù)本實用新型所為的各種修飾與變化仍應(yīng)包含于本專利申請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飄浮體,具有套合部及架高部,其中該套合部上設(shè)有套接口,而該架高部設(shè)有至少一個可將該套合部撐高的支腳;一配重體,組套于該套合部的套接口內(nèi);第一、第二卡合體,設(shè)置于該套合部與配重體之間,可相互扣接。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套合部包含第一夾壁、第二夾壁及第三夾壁,由該三夾壁框設(shè)成該套接口。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緩沖部,沿著套合部的第一、二及三夾壁并保持間距設(shè)置,該緩沖部具有第一外壁、第二外壁及第三外壁。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套接口為任何對稱的幾何形中的圓形、三角形、四角形或五角形。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架高部的支腳以等距設(shè)置為三個。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架高部的支腳,分設(shè)于緩沖部的第一、二及三外壁上,且分別以對稱長度露出第一、二及三外壁的上緣與下緣,該露出的高度至少須使該配重物能完全的脫離第一、第二卡合體的卡合。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卡合體分別設(shè)于套合部的第一、二及三夾壁上,并相對于該架高部的每一支腳。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一卡合體為上方與下方具有導(dǎo)面的方形凸體。
9.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配重體相對于套接口的形狀,為相對稱的幾何柱形中的扁圓柱形、扁三角柱形、扁四角柱形或扁五角柱形。
10.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第二卡合體為設(shè)于配重體周面的凹槽,且該凹槽的兩側(cè)為斜面。
11.如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飄浮體進一步包括將該架高部的支腳及緩沖部的第一、二及三外壁連接成一體的外環(huán)圈。
1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配重體采用實心的硬質(zhì)塑膠材質(zhì)或采用中空硬質(zhì)塑膠材質(zhì)但內(nèi)部充填比重大于水的物體。
1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飄浮體為具浮力的塑膠或黏貼泡棉浮材飄浮體,或具有氣囊。
1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沉水趣味玩具,其特征在于,該套接口相當(dāng)手部面積大小。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沉水趣味玩具,具體是指一種融合潛水運動與水中嬉戲競賽的沉水趣味玩具,其包括具有套合部及架高部的漂浮體,及與該套合部組套一體的配重體,以及設(shè)置于該套合部與配重體之間的第一、第二卡合體;藉此構(gòu)造,組裝后的漂浮體與配重體可沉于水底,并藉該架高部將漂浮體保持與水底一段距離,當(dāng)泳者潛入水中按壓該配重體,令第一、二卡合體脫離卡接狀態(tài),使該配重體陷于水底,并讓該漂浮體漂浮于水面上,藉以達到不但兼具運動目的,更能夠提高趣味嬉戲的效果。
文檔編號A63H23/00GK2722987SQ20042008499
公開日2005年9月7日 申請日期2004年7月2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4年7月29日
發(fā)明者江丕林 申請人:江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