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翻斗簸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翻斗簸箕,主要用于在居民住宅樓每層垃圾洞口順利傾倒垃圾。
簸箕是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現(xiàn)在的簸箕都是采用簸斗與把手固定的結構。隨著高層建筑在每層設垃圾洞口結構的普及,現(xiàn)有簸箕越來越反映出傾倒垃圾不方便的缺陷。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傾倒垃圾方便的簸箕。
本實用新型由簸斗〔4〕與把手〔1〕構成,為了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把手〔1〕與簸斗〔4〕在簸斗〔4〕的后底部由銷釘〔10〕鉸連,在簸斗〔4〕后上部設有掛勾〔6〕,在把手〔1〕的對應部位相應設有可升,降的掛勾〔5〕。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了傾倒垃圾方便的發(fā)明目的,且其結構簡單,輕巧、安全可靠,對于在居民住宅樓每層垃垃洞口傾倒垃圾尤為合適。
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結構示意圖。
附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掛勾〔5〕、〔6〕動作部分具體結構示意圖(相對于附圖1放大)。
實施例附圖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參見附圖,本實用新型由簸斗〔4〕與把手〔1〕構成,把手〔1〕與簸斗〔4〕的后底部由銷釘〔10〕鉸連,在簸斗〔4〕后上部設有掛勾〔6〕,在把手〔1〕的對應部位相應設有可上升、下降的掛勾〔5〕。
本實用新型的掛勾〔5〕的上升、下降可由手控制或者腳控制,也可由手、腳同時控制。
手控時,把手〔1〕采用空心管,在其上、下部各設有便于拉手〔2〕、掛勾〔5〕上下移動的直方孔,在空心管內設有動桿〔3〕,動桿〔3〕上、下部分別固定拉手〔2〕和掛勾〔5〕。
腳控時,在把手〔1〕空心管下部分別設有便于掛勾〔5〕、勾板〔9〕上下移動的直方孔,空心管內設動桿〔3〕、動桿〔3〕上、下部分別固定掛勾〔5〕和勾板〔9〕。
手、腳同時控制時,動桿〔3〕做成同一根即可。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安全可靠,把手〔1〕采用兩節(jié)空心管焊接而成,其下部空心管〔7〕稍大,在把手〔1〕與勾板〔9〕之間設有一壓簧〔8〕。
為了使掛勾〔5〕、〔6〕碰掛方便,在其碰掛部位分別設計成斜面。
本實用新型的操作方法如下掃地時,左手握把手〔1〕,同普通簸箕的作用,當簸斗〔4〕內垃圾已滿,需在樓梯垃圾洞口倒掉時,可將簸斗口〔4〕斗口扦入垃圾洞內,用手向上扳動拉手〔2〕或用腳上勾勾板〔9〕,此時,掛勾〔5〕與同簸斗〔4〕相連的掛勾〔6〕脫離,簸斗〔4〕翻下,垃圾自行倒出。復位時,手持把手,向前輕輕一推,掛勾〔5〕、〔6〕勾緊,把手與簸箕斗又連成一體。
權利要求1.一種翻斗簸箕,由簸斗[4]與把手[1]構成,其特征是把手[1]與簸斗[4]在簸斗[4]的后底部由銷釘[10]鉸連,在簸斗[4]后上部設有掛勾[6],在把手[1]的對應部位相應設有可升、降的掛勾[5]。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斗簸箕,其特征是把手〔1〕為空心管,在其上、下部各設有便于拉手〔2〕、掛勾〔5〕上、下移動的直方孔,在空心管內設有動桿〔3〕,動桿〔3〕上、下部分別固定拉手〔2〕和掛勾〔5〕。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翻倒簸箕,其特征是把手〔1〕空心管下部分別設有便于掛勾〔5〕、勾板〔9〕上下移動的直方孔,空心管內設動桿〔3〕,動桿〔3〕上、下部分別固定掛勾〔5〕和勾板〔9〕。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翻斗簸箕,其特征是把手〔1〕采用兩節(jié)空心管焊接而成,其下部空心管〔7〕稍大,在把手〔1〕與勾板〔9〕之間設一壓簧〔8〕;掛勾〔5〕、〔6〕的碰掛部位分別設計成斜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一種翻斗簸箕,其特征是把手與簸斗采用鉸連形式,與現(xiàn)有簸箕相比,傾倒垃圾方便,且其結構簡單,輕巧,安全可靠。對于在居民住宅樓每層垃圾洞口傾倒垃圾尤為合適。
文檔編號A47L13/52GK2071947SQ9021577
公開日1991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1990年8月23日 優(yōu)先權日1990年8月23日
發(fā)明者石瑞林, 徐金欽 申請人:石瑞林, 徐金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