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洗手液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液體容器,具體涉及一種洗手液瓶。
背景技術: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fā)展,生活節(jié)奏的日益加快,人們越來越關注個人的生活衛(wèi)生;人們在洗手時,配合洗手液的使用,達到清潔雙手的目的,使用方便,安全衛(wèi)生。而習用的洗手液瓶的瓶底為水平面設置,在瓶內洗手液將用盡時,位于瓶底的洗手液很難順暢地壓出出液口,消費者經常需要通過傾斜整個洗手液瓶或是往洗手液瓶內充水來使用剩余的洗手液,這樣不僅使用不方便,而且容易將細菌帶入洗手液瓶內。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洗手液瓶,可解決當洗手液將用盡時,洗手液瓶底剩余的洗手液無法順暢壓出出液口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洗手液瓶,包括透明的瓶體和與該瓶體的瓶口螺旋卡接的擠壓出液裝置,該瓶體包括瓶壁和瓶底,所述瓶底包括一斜面和與該斜面底部連接的位于水平方向上的平面,與該斜面相接的瓶壁底部向下延伸,延伸到與該平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所述擠壓出液裝置包括一位于所述瓶體內部的進液管。進一步地,所述瓶壁為圓形設置,位于所述瓶體內部的所述進液管下端位于該瓶底的所述平面上。更進一步地,所述擠壓出液裝置包括一個與所述瓶口適配的螺旋壓緊蓋、與該螺旋壓緊蓋一體的出液口、與該出液口連通的活塞腔、在該活塞腔內設置的壓縮彈簧和與該活塞腔下端插接的進液管。其中,所述擠壓出液裝置也可以是一種泡沫泵頭。優(yōu)選地,所述斜面與平面的夾角為15(Γ170度。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結構的描述可知,和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1、瓶底采用斜面和平面結合設置,當洗手液將用盡時,瓶底的剩余洗手液通過斜面在重力的作用下流到瓶底的平面上,集中在平面上的洗手液便于順暢地壓出出液口。2、瓶底的斜面與平面的夾角設置在15(Γ170度之間,既不影響瓶體的容量,也保證了洗手液在將用盡時能夠集中在平面上。3、與斜面相接的瓶壁底部向下延伸,延伸到與瓶底的平面在同一水平面上,保證了瓶體放置的穩(wěn)定。
圖1為本實用新 型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參照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一種洗手液瓶,包括透明的瓶體I和與該瓶體I的瓶口螺旋卡接的擠壓出液裝置2,該瓶體I包括瓶壁11和瓶底12,所述瓶底12包括一斜面121和與該斜面121底部連接的位于水平方向上平面122,與斜面121相接的瓶壁11向下延伸,延伸到與該瓶底12的平面122在同一水平面上,該擠壓出液裝置2包括一個與瓶體I瓶口適配的螺旋壓緊蓋22、與該螺旋壓緊蓋22 —體的出液口 21、與該出液口 21連通的活塞腔23、在該活塞腔23內設置的壓縮彈簧24和與該活塞腔23下端插接的進液管25,該進液管25的下端位于瓶底12的平面122上。當瓶體I內的洗手液將用盡時,瓶底12的剩余洗手液通過斜面121在重力的作用下流到瓶底12的平面122上,集中在平面122上的洗手液便能順暢地壓出出液口。其中,瓶壁11為圓形設置,擠壓出液裝置2也可以是一種泡沫泵頭,斜面121與平面122的夾角為15(Γ170度。上述僅 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設計構思并不局限于此,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屬于侵犯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行為。
權利要求1.一種洗手液瓶,包括透明的瓶體和與該瓶體的瓶口螺旋卡接的擠壓出液裝置,所述瓶體包括瓶壁和瓶底,所述擠壓出液裝置包括一位于所述瓶體內部的進液管,其特征是:所述瓶底包括一斜面和與該斜面底部連接位于水平方向上的平面;與所述斜面相接的瓶壁底部向下延伸,延伸到與所述平面在同一水平面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洗手液瓶,其特征是:所述瓶壁為圓形設置,位于所述瓶體內部的所述進液管下端位于所述瓶底的平面上。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洗手液瓶,其特征是:所述擠壓出液裝置包括一個與所述瓶口適配的螺旋壓緊蓋、與該螺旋壓緊蓋一體的出液口、與該出液口連通的活塞腔、在該活塞腔內設置的壓縮彈簧和與該活塞腔下端插接的進液管。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洗手液瓶,其特征是:所述擠壓出液裝置為泡沫泵頭。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4所述的一種洗手液瓶,其特征是:所述斜面與平面的夾角為150 170度。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洗手液瓶,包括透明的瓶體和與該瓶體的瓶口螺旋卡接的擠壓出液裝置,所述瓶體包括瓶壁和瓶底,所述擠壓出液裝置包括一位于所述瓶體內部的進液管,所述瓶底包括一斜面和與該斜面底部連接的位于水平方向上的平面,所述瓶壁延伸到與該瓶底所述平面的同一水平面上。本實用新型可解決當洗手液將用盡時,洗手液瓶底剩余的洗手液無法順暢壓出出液口的技術問題。
文檔編號A47K5/122GK203016824SQ20122063541
公開日2013年6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1月27日
發(fā)明者梁曉軍 申請人:梁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