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飪器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烹飪器具,包括:鍋體、鍋蓋和殺菌裝置,鍋體包括鍋殼和設在鍋殼內的內鍋。鍋蓋設在鍋體上,鍋蓋包括蓋殼和內蓋。殺菌裝置設在鍋體和鍋蓋中的其中一個上以對內鍋內進行殺菌。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通過設有殺菌裝置,當烹飪器具處于預約等待階段時,殺菌裝置可對內鍋內的待烹飪食物進行殺菌,從而保證了泡在水里的食物不會被細菌分解,在烹飪前保證了食物的新鮮,保證了食品安全。
【專利說明】烹飪器具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生活電器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烹飪器具中,進行預約煮飯或預約煲湯時,需要預先將米或食材洗好,放在水里,然后蓋上上蓋,使烹飪器具進入等待的階段,期間,加熱器和其他的裝置一般是不工作的,直到接近預約的時間,烹飪器具開始一系列的動作,例如加熱控制等。
[0003]但是,根據不同用戶的習慣,預約等待的這段時間有時候長達8小時,甚至更長達到24小時,如果這段時間保持米或食材泡在水里,而且上蓋已經被蓋上,米或食材和水混合后產生的一些有機物就會發(fā)酵,產生一些異味的物質,并由此產生氣體,使米或食材和水的混合物變差、變臭。
[0004]目前,有些產品為了克服這些問題,采取將米和水分離的方法,即在預約等待的階段,米和水放在不同的容器內,當接近煮飯的時候,才把米和水混合。采用這種方法的米必須是免洗米,或者是采用其他的自動洗米裝置,但免洗米的價格較貴,且加裝的自動洗米裝置價格昂貴且安裝麻煩。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旨在至少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可在對內鍋內進行殺菌的烹飪器具。
[0006]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包括:鍋體,所述鍋體包括鍋殼和設在所述鍋殼內的內鍋;鍋蓋,所述鍋蓋設在所述鍋體上,所述鍋蓋包括蓋殼和內蓋;殺菌裝置,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鍋體和所述鍋蓋中的其中一個上以對所述內鍋內進行殺菌。
[0007]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通過設有殺菌裝置,當烹飪器具處于預約等待階段時,殺菌裝置可對內鍋內的待烹飪食物進行殺菌,從而保證了泡在水里的食物不會被細菌分解,在烹飪前保證了食物的新鮮,保證了食品安全。
[0008]另外,根據本發(fā)明的烹飪器具還具有如下附加技術特征:
[0009]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殺菌裝置為正負離子發(fā)生器,所述殺菌裝置通過管道與所述內鍋內連通。從而殺菌效果好,且不會破壞食物的營養(yǎng)。
[0010]在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實施例中,烹飪器具還包括風扇,所述風扇的出風口與所述管道連通以將所述殺菌裝置釋放出的殺菌物質吹入到所述內鍋內。
[0011 ] 進一步地,所述蓋殼或所述鍋殼上形成有與所述風扇的進風口相通的風口。
[0012]根據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烹飪器具進一步包括閥門,所述閥門設在所述管道上以防止所述內鍋內的水蒸氣進入到所述風扇和/或所述殺菌裝置內。從而可防止水蒸氣進入到風扇內和殺菌裝置內,從而避免風扇和殺菌裝置受潮,實現對風扇和殺菌裝置的保護。
[0013]優(yōu)選地,所述閥門設在所述管道的鄰近所述內鍋的一端上。
[0014]可選地,所述閥門為單向閥門。[0015]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內蓋上且位于所述蓋殼和所述內蓋之間,所述內蓋上形成與所述管道連通的入口。
[0016]在本發(fā)明的另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鍋體上且位于所述鍋殼和所述內鍋之間。
[0017]具體地,所述管道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的自由端與所述內鍋內連通,所述第二管道的自由端與所述風扇的出風口連通,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第一管道的朝向所述風扇的一側的側壁上。從而可減小管道、殺菌裝置和風扇裝配后的裝配體積,便于安裝。
[0018]本發(fā)明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發(fā)明的實踐了解到。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9]本發(fā)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0020]圖1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的俯視圖;
[0021]圖2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中的內蓋與裝配有風扇和閥門的殺菌裝置的不意圖;
[0022]圖3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中的裝配有風扇和閥門的殺菌裝置裝配在內蓋時的示意圖;
[0023]圖4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裝配有風扇和閥門的殺菌裝置的主視圖;
[0024]圖5為圖4中裝配有風扇和閥門的殺菌裝置的立體圖;
[0025]圖6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中的鍋蓋的仰視圖。
[0026]附圖標記:
[0027]烹飪器具100、鍋蓋1、蓋殼10、內蓋11、入口 110、殺菌裝置2、
[0028]管道3、第一管道30、第二管道31、風扇4、閥門5、插頭6
【具體實施方式】
[0029]下面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于解釋本發(fā)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0030]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0031]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此外,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32]下面參考圖1-圖6描述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烹飪器具100,該烹飪器具100可用于烹飪食物,其中,值得理解的是,該烹飪器具100具有預約功能,該烹飪器具100可為電飯煲或電壓力鍋等具有預約功能的電器件。
[0033]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100,如圖1-圖6所示,包括:鍋體(圖未示出)、鍋蓋I和殺菌裝置2,其中,鍋體包括鍋殼和設在鍋殼內的內鍋,內鍋內盛放有待烹飪的食物。鍋蓋I設在鍋體上,鍋蓋I包括蓋殼10和內蓋11,蓋殼10打開或關閉鍋殼,內蓋11打開或關閉內鍋。殺菌裝置2設在鍋體和鍋蓋I中的其中一個上以對內鍋內進行殺菌。其中,殺菌裝置2可為一個還可為多個。
[0034]當烹飪器具100處于預約等待階段時,內鍋處于密封狀態(tài),由于內鍋內的待烹飪的食物浸泡在水里,會產生一些細菌,此時殺菌裝置2對內鍋內的待烹飪的食物進行殺菌。
[0035]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100,通過設有殺菌裝置2,當烹飪器具100處于預約等待階段時,殺菌裝置2可對內鍋內的待烹飪食物進行殺菌,從而保證了泡在水里的食物不會被細菌分解,在烹飪前保證了食物的新鮮,保證了食品安全。
[0036]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中,殺菌裝置2為正負離子發(fā)生器,殺菌裝置2通過管道3與內鍋內連通。其中,正負離子發(fā)生器的殺菌原理為:正負離子發(fā)生器產生的正離子和負離子在空氣中進行正負電荷中和的瞬間可釋放巨大的能量,從而導致其周圍的細菌結構的改變或能量的轉換,進而致使細菌死亡,實現殺菌的作用。此時,正負離子發(fā)生器產生的正、負離子通過管道3進入到內鍋內以進行殺菌。從而殺菌效果好,且不會破壞食物的營養(yǎng)。當然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殺菌裝置2也可為臭氧發(fā)生裝置,此時臭氧發(fā)生裝置產生的臭氧通過管道3進入到內鍋內以進行殺菌。
[0037]如圖2-圖5所示,在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實施例中,烹飪器具100還包括風扇4,風扇4的出風口與管道3連通以將殺菌裝置2釋放出的殺菌物質吹入到內鍋內。從而可保證殺菌裝置2釋放出的大部分的殺菌物質可快速地進入到內鍋內以進行殺菌,保證了殺菌效果。進一步地,蓋殼10或鍋殼上形成有與風扇4的進風口相通的風口,換言之,當殺菌裝置2設在鍋蓋I上時,蓋殼10上形成有與風扇4的進風口相通的風口(圖未示出),當殺菌裝置2設在鍋體上時,鍋殼上形成有與風扇4的進風口相通的風口(圖未示出),當風扇4工作時,外界空氣通過風口進入到風扇4的進風口后被吹入到管道3內。當然本發(fā)明不限于此,當殺菌裝置2設在鍋蓋I上時,風扇4工作時,外界空氣可通過內蓋11和蓋殼10之間的間隙進入到風扇4的進風口后被吹入到管道3內。
[0038]如圖1-圖5所示,具體地,管道3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第一管道30和第二管道31,第一管道30的自由端與內鍋內連通,第二管道31的自由端與風扇4的出風口連通,殺菌裝置2設在第一管道30的朝向風扇4的一側的側壁上。從而可減小管道3、殺菌裝置2和風扇4裝配后的裝配體積,便于安裝。
[0039]如圖5所示,第一管道30在從左到右的方向上延伸,第二管道31垂直于第一管道30的右端向后延伸,第二管道31的后端與風扇4的出風口連通,殺菌裝置2設在第一管道30的后側壁上且與第一管道30連通以向第一管道30內釋放殺菌物質。此時風扇4吹出的風經過第二管道31后進入到第一管道30內以將殺菌裝置2釋放到第一管道30內的殺菌物質吹入到內鍋內。具體地,第一管道30和第二管道31為一體成型件。
[0040]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如圖2和圖3所示,殺菌裝置2設在內蓋11上且位于蓋殼10和內蓋11之間,殺菌裝置2可通過螺釘等緊固件固定在內蓋11上,內蓋11上形成與管道3連通的入口 110。此時,如圖3所示,第一管道30的左端與入口 110連通,在本發(fā)明的示例中,第一管道30的左端上設有與第一管道30連通的插頭6,從而可便于第一管道30的左端連接在入口 110處。
[0041]在本發(fā)明的另一些實施例中,殺菌裝置2設在鍋體上且位于鍋殼和所述內鍋之間。當然本發(fā)明不限于此,殺菌裝置2還可設在蓋殼10上且位于蓋殼10和內蓋11之間。值得理解的是,殺菌裝置2可設在鍋體的任何位置上或鍋蓋I的任何位置上,只要使得殺菌裝置2可對內鍋內進行殺菌即可。
[0042]進一步地,如圖2-圖5所示,烹飪器具100還包括閥門5,閥門5設在管道3上以防止內鍋內的水蒸氣進入到風扇4和/或殺菌裝置2內。換言之,在本發(fā)明的示例中,閥門5可設在第一管道30上以防止內鍋內的水蒸氣進入到風扇4和殺菌裝置2內,閥門5還可設在第一管道30或第二管道31上以防止內鍋內的水蒸氣進入到風扇4內。優(yōu)選地,閥門5設在管道3的鄰近內鍋的一端上。即如圖5所示,閥門5鄰近第一管道30的左端地設在第一管道30上,從而可防止水蒸氣進入到風扇4內和殺菌裝置2內,從而避免風扇4和殺菌裝置2受潮,實現對風扇4和殺菌裝置2的保護。具體地,閥門5為單向閥門5,當然本發(fā)明不限此,閥門5還可是雙向可控制結構的。
[0043]下面參考圖1-圖6描述根據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烹飪器具100的殺菌過程,下面以殺菌裝置2為正負離子發(fā)生器,殺菌裝置2設在內蓋11上且位于蓋殼10和內蓋11之間,且管道3呈大體L形為例進行說明。
[0044]其中,值得理解的是,當烹飪器具100處于預約等待階段即殺菌裝置2進行殺菌時,閥門5打開以便于殺菌物質進入到內鍋內。當烹飪器具100處于烹飪階段時,閥門5關閉以防止水蒸氣進入到殺菌裝置2和風扇4內,此時殺菌裝置2和風扇4可處于停止工作狀態(tài),即殺菌裝置2不釋放殺菌物質且風扇4不往管道3內吹入流動的空氣。該閥門5、殺菌裝置2和風扇4可與烹飪器具100中的控制系統(tǒng)電氣相連,以根據烹飪器具100處于的工作狀態(tài)控制閥門5、殺菌裝置2和風扇4的工作狀態(tài)。
[0045]將待烹飪的食物和水放入內鍋內,蓋上鍋蓋1,調整好預約時間,烹飪器具100開始進入預約等待階段,在該時間點開始至烹飪前的這段時間內,烹飪器具100內的加熱裝置基本是不工作的,此時,閥門5打開,正負離子發(fā)生器2向第一管道30內釋放正離子和負離子。進一步地,烹飪器具100內可設有檢測裝置(圖未示出)以檢測內鍋內的產生的細菌的具體情況,從而可根據檢測裝置檢測的數值控制正負離子發(fā)生器2的工作情況,如正負離子發(fā)生器2產生的正離子和負離子的濃度。
[0046]同時,如圖4和圖5中的箭頭所示,空氣從風扇4的進風口進到風扇4內后并從出風口被吹入到第二管道31內,空氣從第二管道31進入到第一管道30內,以將第一管道30內的大部分的正離子和負離子快速地吹入到內鍋內,吹入到內鍋內的正離子和負離子在內鍋內的空氣中進行正負電荷中和,以在中和的瞬間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從而導致其周圍的細菌結構的改變或能量的作用,進而致使細菌死亡,實現了殺菌的目的,從而保證了待烹飪的食物的新鮮無異味。
[0047]當烹飪器具100處于烹飪階段時,閥門5關閉,避免了內鍋內產生的水蒸氣進入到管道3后再進入到殺菌裝置2和風扇4內,實現了對殺菌裝置2和風扇4的保護。
[0048]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100,在烹飪器具100處于預約等待階段時,殺菌裝置2可對內鍋內進行殺菌,從而保證了內鍋內的待烹飪食物的新鮮無異味,保證了食物的安全性。
[0049]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烹飪器具的其他構成例如加熱裝置和控制系統(tǒng)等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都是已知的,這里不再詳細描述。
[0050]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意性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51]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權利要求】
1.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鍋體,所述鍋體包括鍋殼和設在所述鍋殼內的內鍋; 鍋蓋,所述鍋蓋設在所述鍋體上,所述鍋蓋包括蓋殼和內蓋; 殺菌裝置,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鍋體和所述鍋蓋中的其中一個上以對所述內鍋內進行殺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為正負離子發(fā)生器,所述殺菌裝置通過管道與所述內鍋內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風扇,所述風扇的出風口與所述管道連通以將所述殺菌裝置釋放出的殺菌物質吹入到所述內鍋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殼或所述鍋殼上形成有與所述風扇的進風口相通的風口。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閥門,所述閥門設在所述管道上以防止所述內鍋內的水蒸氣進入到所述風扇和/或所述殺菌裝置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門設在所述管道的鄰近所述內鍋的一端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閥門為單向閥門。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內蓋上且位于所述蓋殼和所述內蓋之間,所述內蓋上形成與所述管道連通的入口。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鍋體上且位于所述鍋殼和所述內鍋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 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形成為大體L形且包括第一管道和第二管道,所述第一管道的自由端與所述內鍋內連通,所述第二管道的自由端與所述風扇的出風口連通,所述殺菌裝置設在所述第一管道的朝向所述風扇的一側的側壁上。
【文檔編號】A47J36/06GK103892689SQ201210572418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5日
【發(fā)明者】林毅, 林小藝, 龔圓杰 申請人: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