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生活用品,具體是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
背景技術:
熱水瓶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jīng)常使用的一件生活用品,現(xiàn)有的熱水瓶一般在頂部設 置開口,開口通過瓶塞塞住。使用時,將瓶塞從開口處取出即可將熱水瓶中的開水倒出。但 是現(xiàn)有的熱水瓶用手取瓶塞時,熱水瓶中的蒸汽容易將手燙傷,使得倒水不慎方便;而且倒 水時開口暴露在空氣中容易造成污染,而且使得散熱比較快,影響開水瓶的保溫效果。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可使得開水能方便地從開水瓶中倒出,而 且開口與外界接觸的時間和面積均大為減小,可有效防止倒水時造成污染和影響開水瓶的 保溫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包括上蓋及瓶身,所述上蓋與所述瓶身通 過螺旋的方式固定連接,所述上蓋側部上設有側開口,所述瓶身頂部設有上開口,所述上蓋 的一側設有可活動連接的拉桿,所述拉桿的一端伸出上蓋外部,所述拉桿另一端的頭部延 伸出兩個支桿,其中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上蓋的側開口蓋合的金屬板,另一個支桿固定一 個與瓶身的上開口蓋合的金屬板。本實用新型通過按壓拉桿的一端即可將上蓋和瓶身的側開口和上開口打開,然后 傾斜即可將開水倒出,相對于現(xiàn)有的開水瓶不會有蒸汽燙傷的事情發(fā)生,使用比較方便;另 外,由于上蓋和瓶身的側開口和上開口這種開口形式使得開水瓶的開口與外界接觸的時間 和面積均大為減小,可有效防止倒水時造成污染和影響開水瓶的保溫效果。
圖1是本實用新型自動開蓋熱水瓶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自動開蓋熱水瓶使用時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 描述。請參考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自動開蓋熱水瓶包括上蓋1及瓶身2,所述上蓋1與 所述瓶身2通過螺旋的方式固定連接,所述上蓋1側部上設有側開口 3,所述瓶身2頂部設 有上開口 4,所述上蓋1的一側設有可活動連接的拉桿5,所述拉桿5的一端伸出上蓋1外 部,所述拉桿5另一端的頭部延伸出兩個支桿,其中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上蓋1的側開口 3 蓋合的金屬板7,另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瓶身2的上開口 4蓋合的金屬板8。在初始狀態(tài)時,拉桿5伸出上蓋1外部的一端處于水平位置,此時所述拉桿5另一端兩個支桿上的金屬板7和金屬板8在拉桿5和自身重力作用下,金屬板7和金屬板8分別 將所述上蓋1側部的側開口 3和所述瓶身2頂部的上開口 4蓋合密封,起到保溫效果。使 用時,按下所述拉桿5伸出上蓋1外部的一端,所述拉桿5伸出上蓋1外部的一端下壓,在 杠桿原理作用下所述拉桿5另一端的兩個支桿向上抬起,進而帶動兩個支桿上的金屬板7 和金屬板8抬起,由此金屬板7和金屬板8分別從所述上蓋1側部的側開口 3和所述瓶身 2頂部的上開口 4上移開,此時傾斜開水瓶即可將開水倒出。本實用新型通過按壓拉桿的一端即可將上蓋和瓶身的側開口和上開口打開,然后 傾斜即可將開水倒出,相對于現(xiàn)有的開水瓶不會有蒸汽燙傷的事情發(fā)生,使用比較方便;另 外,由于上蓋和瓶身的側開口和上開口這種開口形式使得開水瓶的開口與外界接觸的時間 和面積均大為減小,可有效防止倒水時造成污染和影響開水瓶的保溫效果。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 于此,任何屬于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 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蓋(1)及瓶身(2),所述上蓋(1)與所述瓶身(2)通過螺旋的方式固定連接,所述上蓋(1)側部上設有側開口(3),所述瓶身(2)頂部設有上開口(4),所述上蓋(1)的一側設有可活動連接的拉桿(5),所述拉桿(5)的一端伸出上蓋(1)外部,所述拉桿(5)另一端的頭部延伸出兩個支桿,其中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上蓋(1)的側開口(3)蓋合的金屬板(7),另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瓶身(2)的上開口(4)蓋合的金屬板(8)。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動開蓋熱水瓶,包括上蓋及瓶身,所述上蓋與所述瓶身通過螺旋的方式固定連接,所述上蓋側部上設有側開口,所述瓶身頂部設有上開口,所述上蓋的一側設有可活動連接的拉桿,所述拉桿的一端伸出上蓋外部,所述拉桿另一端的頭部延伸出兩個支桿,其中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上蓋的側開口蓋合的金屬板,另一個支桿固定一個與瓶身的上開口蓋合的金屬板。本實用新型通過按壓拉桿的一端即可將上蓋和瓶身的側開口和上開口打開,然后傾斜即可將開水倒出,相對于現(xiàn)有的開水瓶不會有蒸汽燙傷的事情發(fā)生,使用比較方便;另外還可有效防止倒水時造成污染和影響開水瓶的保溫效果。
文檔編號A47J41/00GK201701077SQ201020211458
公開日2011年1月12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27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27日
發(fā)明者張煒瑩 申請人:張煒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