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包括:軟套管;設置在所述軟套管內的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前端連接有一收納在所述軟套管內且可伸出所述軟套管前端的負壓吸盤,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尾端伸出所述軟套管尾端且與負壓源連接。本實用新型與氣管鏡配合使用,操作方便,可以取出嵌在氣管內的表面光滑的圓球形異物等,解決現(xiàn)有的氣管鏡取物器的不足,且本實用新型還能取出葉段支氣管內的異物,避免開胸手術,實用性強。
【專利說明】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氣管異物取物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
【背景技術】
[0002]小孩在哭鬧、躺著吃東西及含物玩耍時容易使異物進入氣管,成人在酗酒、昏迷、全麻、吞咽功能不全以及嘔吐后均容易將異物吸入氣管。氣管異物發(fā)生癥狀通常與異物的大小、形狀及性質有關。急性期病人可有咳嗽、胸悶、胸痛、氣促等癥狀,重者可引起窒息或異物誘發(fā)喉痙攣而導致死亡。異物充氣卡鉗在一側支氣管內時,可以被肉芽或纖維組織包裹,造成支氣管阻塞、引起繼發(fā)感染等,還會引起咳黃痰、痰中帶血、肺不張或肺氣腫等,從而引起呼吸困難和缺氧等癥狀。氣管異物停留在氣管內時間越久,危害越大,因此,氣管異物一般均應盡早取出,以減少發(fā)生窒息和其他并發(fā)病的機會。
[0003]參見圖1所示,目前的氣管鏡取物器為氣管鏡取物鉗10,氣管鏡取物鉗10的前端為鉗頭11,尾端為操作柄12。取異物時,先將病人麻醉,然后倒入支氣管鏡,通過聲門進入左右支氣管,然后逐步檢查各主支氣管及葉段支氣管的開口。發(fā)現(xiàn)異物后,根據異物的種類、形狀以及存在的部位和周圍組織情況,通過氣管鏡取物鉗10將異物鉗夾出。
[0004]但是,如果異物為鐵珠、玻璃球、植物堅果等圓球形異物時,這類異物表面光滑且質硬,不易破碎,往往緊貼氣管壁。上述的氣管鏡取物鉗10因異物的形狀以及異物緊貼氣管壁的原因,往往不能夠輕易鉗夾住異物而造成取物失敗。此外,氣管異物為圓形且體積較小時,往往容易掉進葉段支氣管,這時氣管鏡取物鉗10因鉗頭11不能開啟而造成取物失敗。這類病人需要通過開胸手術取物,這使病人面臨著巨大的手術創(chuàng)傷及手術風險。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氣管鏡取物器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種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該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操作方便,能夠吸引表面光滑的圓球形異物等,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0006]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
[0007]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包括:
[0008]軟套管;
[0009]設置在所述軟套管內的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前端連接有一收納在所述軟套管內且可伸出所述軟套管前端的負壓吸盤,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尾端伸出所述軟套管尾端且與負壓源連接。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負壓吸盤為軟質負壓吸盤,所述軟質負壓吸盤的外徑大于所述軟套管內徑。
[0011]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包括前管段和后管段,所述前管段的前端與所述負壓吸盤連接,所述后管段的尾端與負壓源連接,所述前管段的尾端與所述后管段的前端通過螺紋連接,所述軟套管內壁還設置有限制所述前管段旋轉的限位條。
[001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軟套管的前端為圓角光滑結構。
[0013]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中,所述軟套管為金屬軟套管。
[0014]由于采用了如上的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與氣管鏡配合使用,操作方便,可以取出嵌在氣管內的表面光滑的圓球形異物等,解決現(xiàn)有的氣管鏡取物器的不足,且本實用新型還能取出葉段支氣管內的異物,避免開胸手術,實用性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現(xiàn)有的氣管鏡取物器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負壓吸盤收納在軟套管內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負壓吸盤伸出軟套管前端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的技術手段、創(chuàng)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20]參見圖2和圖3所示的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包括軟套管100和穿過軟套管100的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軟套管100為金屬軟套管??烧{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前端連接有負壓吸盤300,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尾端伸出軟套管100尾端120且與負壓源(圖中未示出)連接。無需取出異物時,負壓吸盤300收納在軟套管100內(如圖2所示);需要取出異物時,負壓吸盤300在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長度變化下伸出軟套管100前端110通過負壓吸附取出異物(如圖3所示)。
[0021 ] 為了使負壓吸盤300能夠吸引氣管內不同大小、形狀的異物,本實施例中的負壓吸盤300為軟質負壓吸盤,軟質負壓吸盤的外徑大于軟套管100內徑。所以通過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改變負壓吸盤300的伸出量,以改變負壓吸盤300開口大小,進而適應不同大小、形狀的異物。
[0022]為了使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方便調節(jié)長度,本實施例中的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包括前管段210和后管段220,前管段210的前端211與負壓吸盤300連接。后管段220的尾端222與負壓源連接。前管段210的尾端212與后管段220的前端221通過螺紋連接,軟套管100內壁還設置有限制前管段210旋轉的限位條(圖中未示出)。所以當需要調節(jié)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長度時,旋轉后管段220,此時由于前管段210受限于限位條而不能旋轉,所以前管段210就向前移動或向后移動,已改變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長度,進而改變負壓吸盤300的位置。
[0023]當然,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還可以為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想到的其他可調節(jié)伸縮結構,例如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可包括前管、后管,前管、后管之間通過彈性件連接。
[0024]為了防止負壓吸盤300的外壁在頻繁的伸縮過程中磨損,軟套管100的前端110為圓角光滑結構。
[0025]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0026]當圓形異物或表面規(guī)則且光滑的異物掉入支氣管內時,導入氣管鏡,發(fā)現(xiàn)異物后,通過氣管鏡導入本實用新型,當接近異物時,改變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長度,使負壓吸盤300完全張開,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接入負壓吸引后,使負壓吸盤300完全吸附于異物表面,然后將本實用新型連同氣管鏡一起將異物從體內帶出。
[0027]當圓形異物或表面規(guī)則且光滑的異物掉入支氣管的葉段支氣管內時,導入氣管鏡,發(fā)現(xiàn)異物后,通過氣管鏡導入本實用新型,當接近異物時,改變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的長度,使負壓吸盤300半張開或根據異物表面形狀調節(jié)負壓吸盤300的張開角度,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200接入負壓吸引后,使負壓吸盤300完全吸附于異物表面,然后將本實用新型連同氣管鏡一起將異物從體內帶出。
[0028]本實用新型與氣管鏡配合使用,操作方便,可以取出嵌在氣管內的表面光滑的圓球形異物等,解決現(xiàn)有的氣管鏡取物器的不足,且本實用新型還能取出葉段支氣管內的異物,避免開胸手術,實用性強。
[0029]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
1.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軟套管; 設置在所述軟套管內的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前端連接有一收納在所述軟套管內且可伸出所述軟套管前端的負壓吸盤,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的尾端伸出所述軟套管尾端且與負壓源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負壓吸盤為軟質負壓吸盤,所述軟質負壓吸盤的外徑大于所述軟套管內徑。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節(jié)伸縮負壓管包括前管段和后管段,所述前管段的前端與所述負壓吸盤連接,所述后管段的尾端與負壓源連接,所述前管段的尾端與所述后管段的前端通過螺紋連接,所述軟套管內壁還設置有限制所述前管段旋轉的限位條。
4.如權利要求1至3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軟套管的前端為圓角光滑結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吸盤式氣管鏡用取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軟套管為金屬軟套管。
【文檔編號】A61B17/50GK204016442SQ201420387639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14日
【發(fā)明者】徐清華, 周彩存 申請人:上海市肺科醫(y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