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藥材制成:鼠曲草120~180份、款冬花30~60份、連錢草10~20份、鵝內金2~12份、辛夷花2~12份、垂盆草2~12份、暴馬子皮2~12份、余甘子1~7份、草豆蔻1~7份、四葉參1~7份、代代花1~7份、鬼箭羽1~7份。本發(fā)明有益效果是:具有清熱解毒、消疹散結、祛風止癢之功效。本發(fā)明相比于現有技術的優(yōu)點:對于牛皮癬的療效好、療程短、副作用小、復發(fā)率低。
【專利說明】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中藥【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背景技術】
[0002]牛皮癖是一種頑固、病程長、易復發(fā)、紅斑鱗屑性皮膚病,也稱尋常型銀屑病。發(fā)病原因多由風、寒、濕、熱、燥、毒之邪侵襲肌膚,素體血熱,飲食不節(jié),情志內傷致使肌膚營衛(wèi)不合、氣血不合,使氣血微循環(huán)受阻,瘀于肌表而成。牛皮癬發(fā)病初起為炎性紅色丘疹,約粟粒至綠豆大小,以后逐漸擴大或融合成為棕紅色斑塊,邊界清楚,周圍有炎性紅暈,基底浸潤明顯,表面覆蓋多層干燥的灰白色或銀白色鱗屑。輕輕刮除表面鱗屑,逐漸露出一層淡紅色發(fā)亮的半透明薄膜,稱薄膜現象。再刮除薄膜,則出現小出血點,稱點狀出血現象。白色鱗屑、發(fā)亮薄膜和點狀出血是診斷銀屑病的重要特征,稱為三聯(lián)征。
[0003]在目如現有的技術中,治療牛皮癖的中藥很多,西藥治療往往治標不治本,病情易復發(fā),且易產生毒副作用,使病情遷延不愈,以致加重;中藥普遍治療療程長、見效慢,效果不顯著。
【發(fā)明內容】
[0004]為了彌補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療效好、療程短、副作用小、復發(fā)率低的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具體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藥材制成:鼠曲草12(Tl80份、款冬花30^60份、連錢草10?20份、鵝內金2?12份、辛夷花2?12份、垂盆草2?12份、暴馬子皮2?12份、余甘子廣7份、草豆蘧Γ7份、四葉參f 7份、代代花f 7份、鬼箭羽f 7份。
[0005]優(yōu)選地,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藥材制成:鼠曲草150份、款冬花45份、連錢草15份、鵝內金7份、辛夷花7份、垂盆草7份、暴馬子皮7份、余甘子4份、草豆蘧4份、四葉參4份、代代花4份、鬼箭羽4份。
[0006]上述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的制備方法為:稱取所述重量份的中藥材放入炒鍋中,用文火加熱翻炒30分鐘;然后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重量份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0007]治療方法:將本發(fā)明中藥涂于患處,每天早晚各一次,I個月為I個療程。
[0008]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其有益效果是:具有清熱解毒、消疹散結、祛風止癢之功效。本發(fā)明相比于現有技術的優(yōu)點:對于牛皮癬的療效好、療程短、副作用小、復發(fā)率低。
[0009]【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0]實施例1:
稱取鼠曲草120g、款冬花60g、連錢草10g、鵝內金12g、辛夷花2g、垂盆草12g、暴馬子皮2g、余甘子7g、草豆蘧lg、四葉參7g、代代花lg、鬼箭羽7g放入炒鍋中,用文火加熱翻炒30分鐘;然后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g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0011]實施例2:
稱取鼠曲草180g、款冬花30g、連錢草20g、鵝內金2g、辛夷花12g、垂盆草2g、暴馬子皮12g、余甘子lg、草豆蘧7g、四葉參lg、代代花7g、鬼箭羽Ig放入炒鍋中,用文火加熱翻炒30分鐘;然后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g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0012]實施例3:
稱取鼠曲草150g、款冬花45g、連錢草15g、鵝內金7g、辛夷花7g、垂盆草7g、暴馬子皮7g、余甘子4g、草豆蘧4g、四葉參4g、代代花4g、鬼箭羽4g放入炒鍋中,用文火加熱翻炒30分鐘;然后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g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0013]對比實施例1:
稱取鼠曲草150g、款冬花45g、連錢草15g、鵝內金7g、辛夷花7g、垂盆草7g、暴馬子皮7g、余甘子4g、草豆蘧4g、四葉參4g、代代花4g、鬼箭羽4g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g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對比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0014]為了驗證本發(fā)明外用中藥對于牛皮癬的治療效果,進行如下臨床試驗:
一、臨床資料
選擇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135例牛皮癬患者進行臨床觀察治療,其中男性70例,女性65例,年齡38至69歲,平均年齡54歲。主要癥狀:初起為炎性紅色丘疹,約粟粒至綠豆大小,以后逐漸擴大或融合成為棕紅色斑塊,邊界清楚,周圍有炎性紅暈,基底浸潤明顯,表面覆蓋多層干燥的灰白色或銀白色鱗屑;輕輕刮除表面鱗屑,逐漸露出一層淡紅色發(fā)亮的半透明薄膜;再刮除薄膜,則出現點狀出血癥狀。排除脂溢性皮炎、玫瑰糠疹、扁平苔蘚、毛發(fā)紅糠疹、副銀屑病、慢性濕疹、頭癬、盤狀紅斑狼瘡、汗皰性濕疹、甲癬、連續(xù)性肢端皮炎等病。將上述患者隨機、平均分成5個試驗組,每組27人,分別為對照組1、治療組1、治療組
2、治療組3和對照組2。其中,對照組I采用紫丹銀屑膠囊(廠家:青海晶珠藏藥高新技術產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國藥準字Z20025354)治療;治療組I采用本發(fā)明實施例1的中藥治療;治療組2采用本發(fā)明實施例2的中藥治療;治療組3采用本發(fā)明實施例3的中藥治療;對照組2采用對比實施例1的中藥治療。
[0015]二、治療方法
對照組1: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連續(xù)服用I個月。
[0016]治療組1、治療組2、治療組3:將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中藥涂于患處,每天早晚各一次,連續(xù)使用I個月;臨床試驗期間禁止使用其他藥物。
[0017]對照組2:將對比實施例1的中藥涂于患處,每天早晚各一次,連續(xù)使用I個月;臨床試驗期間禁止使用其他藥物。
[0018]三、療效評定標準
1.治愈:紅色丘疹及斑塊、鱗狀銀屑、發(fā)亮薄膜、點狀出血、膿皰等皮損癥狀全部消失,患病部位功能恢復; 2.有效:紅色丘疹、鱗狀銀屑、發(fā)亮薄膜、點狀出血、膿皰等皮損癥狀明顯消退50%以上,臨床癥狀明顯改善或改善;
3.無效:癥狀無明顯改善,或有加重趨勢。
[0019]四、治療結果
對照組1:治愈9例,占33.3% ;有效11例,占40.7% ;無效7例,占26% ;總有效率74% ;治療過程的后期,有6例患者出現腸胃不適、輕度便秘的現象。
[0020]治療組1:治愈13例,占48.1 有效14例,占51.9%;無效O例;總有效率100%;治療過程中,未發(fā)現有任何不良反應。
[0021]治療組2:治愈14例,占51.9%;有效13例,占48.1%;無效O例;總有效率100%;治療過程中,未發(fā)現有任何不良反應。
[0022]治療組3:治愈23例,占85.2%;有效4例,占14.8%;無效O例;總有效率100%;治療過程中,未發(fā)現有任何不良反應。
[0023]對照組2:治愈10例,占37%;有效13例,占48.2%;無效4例;總有效率85.2%;治療過程中,未發(fā)現有任何不良反應。
[0024]五、結論
1、臨床實驗表明,在一個月的治療時間內,三個治療組的療效明顯優(yōu)于對照組1,總有效率達100%,并且,本發(fā)明的外用中藥在治療過程中對患者沒有任何不良反應。其中實施例3的外用中藥對于牛皮癬見效最快、治愈率最高,是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
[0025]2、在I個月的治療時間里,對比實施例1的外用中藥對于牛皮癬的總有效率、治愈率相比實施例3分別降低了 14.8%,48.2%,這是由于實施例3與對比實施例1制備方法的區(qū)別在于:實施例3的中藥材經過文火炒制30分鐘后再放入煎藥器具加水煎煮;而對比實施例I的中藥材不經過文火炒制直接加水煎煮??梢娤嗤闹兴幉膬?yōu)選配方通過不同的制備方法得到的藥物的藥效有很大差異,這也是本發(fā)明人多年的實驗與實踐中意外發(fā)現的技術效果。
【權利要求】
1.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藥材制成:鼠曲草120^180份、款冬花3(Γ60份、連錢草1(Γ20份、鵝內金2?12份、辛夷花2?12份、垂盆草2?12份、暴馬子皮2?12份、余甘子f 7份、草豆蘧Γ7份、四葉參f 7份、代代花f 7份、鬼箭羽Γ7份;其制備方法為:稱取所述重量份的中藥材放入炒鍋中,用文火加熱翻炒30分鐘;然后放入煎藥器具內,加入2000重量份的純凈水,用武火煮沸后文火煎熬I小時,冷卻后過濾除去藥渣,所得藥液即為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治療牛皮癬的外用中藥,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的中藥材制成:鼠曲草150份、款冬花45份、連錢草15份、鵝內金7份、辛夷花7份、垂盆草7份、暴馬子皮7份、余甘子4份、草豆蘧4份、四葉參4份、代代花4份、鬼箭羽4份。
【文檔編號】A61K36/9062GK104127783SQ201410385829
【公開日】2014年11月5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8月7日
【發(fā)明者】范恒銀 申請人:范恒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