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曬氣球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太陽傘,具體涉及一種防曬氣球傘。
【背景技術】
[0002]幼兒在剛學會走步時,會有很高的學步欲望,家長需要寸步不離的陪護,而當外界太陽毒辣時,幼兒又極易被陽光灼傷,這一點困擾著很多家長,常常時家長需要一直彎腰給孩子撐著太陽傘跟著他跑,這樣實在太累了。
【實用新型內容】
[0003](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4]為了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不足,現(xiàn)提出一種防曬氣球傘,可以很好的給幼兒提供防曬需求,且質量輕盈。
[0005](二)技術方案
[0006]本實用新型的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防曬氣球傘,包括氣球傘主體,所述氣球傘主體包括呈球狀的傘芯、圓棒狀的骨架、傘面以及圓環(huán)狀的傘邊緣,所述傘芯、骨架以及傘邊緣連通呈一整體,所述骨架與傘面環(huán)狀相間設置且整體呈圓錐狀,所述傘芯的底部設置有一系扣掛繩。
[0007]作為一種改進,所述傘芯、骨架以及傘邊緣三者任意一者上面設置有一充氣嘴且在三者內部充設有氦氣。
[0008]作為進一步改進,所述氣球主體采用不透明PVC材料所制而成。
[0009](三)有益效果
[0010]本實用新型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1]本實用新型提到的一種防曬氣球傘,其主體采用充斥氦氣呈其傘狀,通過系扣掛繩系扣懸掛于幼兒頭頂,氣球傘主體在空氣浮力作用下一直漂浮幼兒頭頂,一方面可以給幼兒提供玩耍樂趣,另一方面可以給予遮陽的目的。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結構不意圖。
[0013]圖2是本實用新型俯視圖。
[0014]1-氣球傘主體;2-系扣掛繩;3-充氣嘴;11-傘芯;12-骨架;13-傘面;14-傘邊緣。
【具體實施方式】
[0015]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6]如圖1和圖2所示的一種防曬氣球傘,包括氣球傘主體I,所述氣球傘主體I包括呈球狀的傘芯11、圓棒狀的骨架12、傘面13以及圓環(huán)狀的傘邊緣14,所述傘芯11、骨架12以及傘邊緣14連通呈一整體,所述骨架12與傘面13環(huán)狀相間設置且整體呈圓錐狀,所述傘芯11的底部設置有一系扣掛繩2。
[0017]其中,所述傘芯11、骨架12以及傘邊緣14三者任意一者上面設置有一充氣嘴3且在三者內部充設有氦氣;所述氣球主體I采用不透明PVC材料所制而成。
[0018]本實用新型提到的一種防曬氣球傘,其在具體使用時,通過充氣嘴3可以在傘芯
11、骨架12以及傘邊緣14內部充滿氦氣,使其整體蓬開來呈傘形狀,整個氣球傘主體I為回轉體狀,通過系扣掛繩2可以懸掛于幼兒身上氣球傘主體I漂浮于幼兒頭頂,由于采用的是不透明PVC材料所制,因而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曬的目的,同時幼兒天生對飄動的物體具有濃厚的興趣,該防曬氣球傘可以提高幼兒玩耍樂趣。
[0019]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本實用新型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jīng)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主權項】
1.一種防曬氣球傘,包括氣球傘主體(I),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球傘主體(I)包括呈球狀的傘芯(11)、圓棒狀的骨架(12)、傘面(13)以及圓環(huán)狀的傘邊緣(14),所述傘芯(11)、骨架(12)以及傘邊緣(14)連通呈一整體,所述骨架(12)與傘面(13)環(huán)狀相間設置且整體呈圓錐狀,所述傘芯(11)的底部設置有一系扣掛繩(2)。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曬氣球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芯(11)、骨架(12)以及傘邊緣(14)三者任意一者上面設置有一充氣嘴(3)且在三者內部充設有氦氣。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曬氣球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氣球主體(I)采用不透明PVC材料所制而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曬氣球傘,包括氣球傘主體,所述氣球傘主體包括呈球狀的傘芯、圓棒狀的骨架、傘面以及圓環(huán)狀的傘邊緣,所述傘芯、骨架以及傘邊緣連通呈一整體,所述骨架與傘面環(huán)狀相間設置且整體呈圓錐狀,所述傘芯的底部設置有一系扣掛繩,本實用新型主體采用充斥氦氣呈其傘狀,通過系扣掛繩系扣懸掛于幼兒頭頂,氣球傘主體在空氣浮力作用下一直漂浮幼兒頭頂,一方面可以給幼兒提供玩耍樂趣,另一方面可以給予遮陽的目的。
【IPC分類】A63H33/00, A45B23/00
【公開號】CN205358548
【申請?zhí)枴緾N201620156897
【發(fā)明人】陳忠杰
【申請人】陳忠杰
【公開日】2016年7月6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