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文具套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文具套盒。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文具盒沒有實現(xiàn)組裝文具套盒的目的,其中A4文件座套盒,筆筒盒,信箋紙盒,信插盒,細小文具盒收納盒等沒有組合成一體,文具盒的體積增大,不利于使用者攜帶,也不利于運輸和存放等缺點。
發(fā)明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對現(xiàn)有技術進行改進,提供一種文具套盒,體積小,組合方便,便于使用者攜帶,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本實用新型的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包括A4文件座盒和至少一個功能盒,功能盒設在A4文件座盒內(nèi)。
所述功能盒可以是筆筒盒。
所述功能盒可以是信箋紙盒。
所述功能盒可以是信插盒。
所述功能盒可以是細小文具收納盒。
所述功能盒還可以是其它功能的包裝盒。
綜合考慮制造成本,組裝方便等因素,采用了組合機構是較優(yōu)的選擇。
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小文件套盒的體積,采用了文具盒來組裝成為一體。
本實用新型對照現(xiàn)有技術的有益效果,因此文具套盒結構簡單,易于制造,組裝起來效果很好。
圖1是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細小文具收納盒的結構示意圖;圖3是圖1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信箋紙盒的結構示意圖;圖4是圖1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筆筒盒的結構示意圖;圖5是圖1所示優(yōu)選實施例信插盒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5所示,本優(yōu)選實施例中的文具套盒,包括A4文件座盒1、筆筒盒4、信箋紙盒3、信插盒5和細小文具收納盒2,筆筒盒4、信箋紙盒3、信插盒5和細小文具收納盒2設在A4文件座盒1內(nèi)。
在初始狀態(tài)下,文具盒的組成起來面積較小,便于使用者攜帶或運輸。
當需要使用時,將各個部件放入A4文件座盒1內(nèi)來存放物品。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所做的等同變換,均為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范圍所覆蓋。
權利要求1.一種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包括A4文件座盒和至少一個功能盒,功能盒設在A4文件座盒內(nèi)。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盒是筆筒盒。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盒是信箋紙盒。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盒是信插盒。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盒是細小文具收納盒。
專利摘要一種文具套盒,其特征在于包括A4文件座盒和至少一個功能盒,功能盒設在A4文件座盒內(nèi)。本實用新型對照現(xiàn)有技術的有益效果,因此文具套盒結構簡單,易于制造,組裝起來效果很好。
文檔編號A45C11/34GK2930396SQ20062006250
公開日2007年8月8日 申請日期2006年7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7月29日
發(fā)明者李偉明 申請人:廣東東通文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