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茶葉香煙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以茶葉為原料制作香煙技術(shù)領(lǐng)域。
背景技術(shù):
眾所周知,煙草中含有多種危害人們身體健康的有害物質(zhì)。煙民在吸煙時,不僅影響本人的身體健康,同時還危害他人。為了保護煙民的身體健康,多年來國際、國內(nèi)有關(guān)組織大力宣傳戒煙,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原因是煙草所含的多種物質(zhì)有著具有一定煙勁力度,同時具有刺激神經(jīng)、提高興奮點作用,人們一旦吸煙成癮后再戒掉的難度是相當(dāng)大的。如何利用一種不含對人體有害物質(zhì)的天然植物來替代煙草,并且將一些能夠模擬煙草中具有的煙勁力度、刺激神經(jīng)、提高興奮點的無害物質(zhì)配入其中,使煙民在吸該煙時,既能夠享受到吸傳統(tǒng)煙的感覺,又不會影響本人及他人的身體健康,這是目前有待解決的一大難題,同時也是利國利民的一件大事。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茶葉香煙,它采用茶葉作為煙草,并在其中配入能夠模擬傳統(tǒng)香煙作用的無害物質(zhì),它能夠解決煙民在吸煙時既能夠享受吸傳統(tǒng)香煙的感覺,又不會影響身體健康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shù)方案實現(xiàn)的茶葉香煙,它包括紙筒、紙筒內(nèi)卷入煙絲,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70-130,焙麥皮3.5-6.5,生姜油1.4-2.6,肉桂油0.14-0.26,牛至油0.14-0.26,咖啡因0.21-0.39,異硫氰酸稀丙脂0.35-0.65,香夾蘭豆浸膏0.21-0.39。
為進一步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目的,還可通過以下技術(shù)方案來完成上述原料還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甘草1.4-2.6,蜂蜜1.4-2.6,甘油1.4-2.6,曲酒1.4-2.6,煙用香精0.35-0.65,煙用味精0.35-0.65,風(fēng)味劑0.35-0.65。
所述的茶葉香煙,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80-120,焙麥皮4-6,生姜油1.6-2.4,肉桂油0.16-0.24,牛至油0.16-0.24,咖啡因0.25-0.35,異硫氰酸稀丙脂0.4-0.6,香夾蘭豆浸膏0.25-0.35;甘草1.6-2.4,蜂蜜1.6-2.4,甘油1.6-2.4,曲酒1.6-2.4,煙用香精0.4-0.6,煙用味精0.4-0.6,風(fēng)味劑0.4-0.6。
所述的茶葉香煙,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90-110,焙麥皮4.5-5.5,生姜油1.8-2.2,肉桂油0.18-0.22,牛至油0.18-0.22,咖啡因0.28-0.32,異硫氰酸稀丙脂0.45-0.55,香夾蘭豆浸膏0.28-0.32;甘草1.8-2.2,蜂蜜1.8-2.2,甘油1.8-2.2,曲酒1.8-2.2,煙用香精0.45-0.55,煙用味精0.45-0.55,風(fēng)味劑0.45-0.55。
所述的茶葉香煙,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95-105,焙麥皮4.8-5.2,生姜油1.9-2.1,肉桂油0.19-0.21,牛至油0.19-0.21,咖啡因0.29-0.31,異硫氰酸稀丙脂0.48-0.52,香夾蘭豆浸膏0.29-0.31;甘草1.9-2.1,蜂蜜1.9-2.1,甘油1.9-2.1,曲酒1.9-2.1,煙用香精0.48-0.52,煙用味精0.48-0.52,風(fēng)味劑0.48-0.52。
所述的茶葉香煙,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100,焙麥皮5,生姜油2,肉桂油2,牛至油0.2,咖啡因0.3,異硫氰酸稀丙脂0.5,香夾蘭豆浸膏0.3;甘草2,蜂蜜2,甘油2,曲酒2,煙用香精0.5,煙用味精0.5,風(fēng)味劑0.5。
本發(fā)明能夠產(chǎn)生的有益效果因采用茶葉作為煙草原料,茶葉本身不含任何有害物質(zhì),故在燃燒時不會影響煙民及他人的身體健康;因在茶葉中配入各種能夠模擬吸傳統(tǒng)香煙感覺的無害物質(zhì),煙民吸入后同樣感受到傳統(tǒng)香煙的煙勁力度、刺激神經(jīng)及提高興奮點作用,由此它能夠被煙民所廣泛接受。
本發(fā)明中各種物質(zhì)作用茶葉、焙麥皮替代傳統(tǒng)煙絲為燃燒作用,生姜油為模擬煙草刺激性及提高煙勁作用,肉桂油、牛至油為模擬煙草氣味作用,咖啡因、香夾蘭豆浸膏為提高興奮作用,異硫氰酸稀丙脂為模擬煙草煙勁力度作用,甘草、蜂蜜為調(diào)味、養(yǎng)喉作用,甘油為軟化茶葉絲保持水份作用,曲酒、煙用香精、煙用味精、風(fēng)味劑為調(diào)味調(diào)香型作用。
具體實施例方式
實施例1將鮮茶樹葉片切絲烘干,并與其它物質(zhì)配料。
取茶葉80kg,焙麥皮4kg,生姜油1.6kg,肉桂油0.16kg,牛至油0.16kg,咖啡因0.25kg,異硫氰酸稀丙脂0.4kg,香夾蘭豆浸膏0.25kg;甘草1.6kg,蜂蜜1.6kg,甘油1.6kg,酒1.6kg,煙用香精0.4kg,煙用味精0.4kg,風(fēng)味劑0.4kg。
上述原料經(jīng)攪拌混勻后,通過卷煙機卷成香煙即可,實施例2將鮮茶樹葉片切絲烘干,并與其它物質(zhì)配料。
取茶葉120kg,焙麥皮6kg,生姜油2.4kg,肉桂油0.24kg,牛至油0.24kg,咖啡因0.35kg,異硫氰酸稀丙脂0.6kg,香夾蘭豆浸膏0.35kg;甘草2.4kg,蜂蜜2.4kg,甘油2.4kg,酒2.4kg,煙用香精0.6kg,煙用味精0.6kg,風(fēng)味劑0.6kg。
上述原料經(jīng)攪拌混勻后,通過卷煙機卷成香煙即可,實施例3將鮮茶樹葉片切絲烘干,并與其它物質(zhì)配料。
取茶葉100kg,焙麥皮5kg,生姜油2kg,肉桂油2kg,牛至油0.2kg,咖啡因0.3kg,異硫氰酸稀丙脂0.5kg,香夾蘭豆浸膏0.3kg;甘草2kg,蜂蜜2kg,甘油2kg,酒2kg,煙用香精0.5kg,煙用味精0.5kg,風(fēng)味劑0.5kg。
上述原料經(jīng)攪拌混勻后,通過卷煙機卷成香煙即可,本發(fā)明未詳細描述的技術(shù)部分均為公知技術(shù)。
權(quán)利要求
1.茶葉香煙,它包括紙筒、紙筒內(nèi)卷入煙絲,其特征在于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70-130,焙麥皮3.5-6.5,生姜油1.4-2.6,肉桂油0.14-0.26,牛至油0.14-0.26,咖啡因0.21-0.39,異硫氰酸稀丙脂0.35-0.65,香夾蘭豆浸膏0.21-0.39。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茶葉香煙,其特征在于上述原料還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甘草1.4-2.6,蜂蜜1.4-2.6,甘油1.4-2.6,曲酒1.4-2.6,煙用香精0.35-0.65,煙用味精0.35-0.65,風(fēng)味劑0.35-0.65。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茶葉香煙,其特征在于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80-120,焙麥皮4-6,生姜油1.6-2.4,肉桂油0.16-0.24,牛至油0.16-0.24,咖啡因0.25-0.35,異硫氰酸稀丙脂0.4-0.6,香夾蘭豆浸膏0.25-0.35;甘草1.6-2.4,蜂蜜1.6-2.4,甘油1.6-2.4,曲酒1.6-2.4,煙用香精0.4-0.6,煙用味精0.4-0.6,風(fēng)味劑0.4-0.6。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茶葉香煙,其特征在于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90-110,焙麥皮4.5-5.5,生姜油1.8-2.2,肉桂油0.18-0.22,牛至油0.18-0.22,咖啡因0.28-0.32,異硫氰酸稀丙脂0.45-0.55,香夾蘭豆浸膏0.28-0.32;甘草1.8-2.2,蜂蜜1.8-2.2,甘油1.8-2.2,曲酒1.8-2.2,煙用香精0.45-0.55,煙用味精0.45-0.55,風(fēng)味劑0.45-0.55。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茶葉香煙,其特征在于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95-105,焙麥皮4.8-5.2,生姜油1.9-2.1,肉桂油0.19-0.21,牛至油0.19-0.21,咖啡因0.29-0.31,異硫氰酸稀丙脂0.48-0.52,香夾蘭豆浸膏0.29-0.31;甘草1.9-2.1,蜂蜜1.9-2.1,甘油1.9-2.1,曲酒1.9-2.1,煙用香精0.48-0.52,煙用味精0.48-0.52,風(fēng)味劑0.48-0.52。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茶葉香煙,其特征在于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100,焙麥皮5,生姜油2,肉桂油2,牛至油0.2,咖啡因0.3,異硫氰酸稀丙脂0.5,香夾蘭豆浸膏0.3;甘草2,蜂蜜2,甘油2,曲酒2,煙用香精0.5,煙用味精0.5,風(fēng)味劑0.5。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茶葉香煙,它包括紙筒、紙筒內(nèi)卷入煙絲,該煙絲包括以重量份計的下列原料組分茶葉70-130,焙麥皮3.5-6.5,生姜油1.4-2.6,肉桂油0.14-0.26,牛至油0.14-0.26,咖啡因0.21-0.39,異硫氰酸烯丙酯0.35-0.65,香夾蘭豆浸膏0.21-0.39。它采用茶葉作為煙草,并在其中配入能夠模擬傳統(tǒng)香煙作用的無害物質(zhì),它能夠解決煙民在吸煙時既能夠享受吸傳統(tǒng)香煙的感覺,又不會影響身體健康的問題。
文檔編號A24D1/00GK1513389SQ0313901
公開日2004年7月21日 申請日期2003年8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3年8月20日
發(fā)明者顏廷良 申請人:顏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