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太陽能殺蟲器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除蟲殺蟲裝置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太陽能殺蟲器。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有的滅蟲器,除了采用化學殺蟲方法外,大都采用燈光誘蟲捕捉方式,這種燈光誘蟲捕捉設備雖然環(huán)保,但需要牽引電源線到田間地頭,距離長,電源線卷數(shù)多,笨重,不僅架設困難,而且投資費用高?,F(xiàn)有的殺蟲器捕到的害蟲若累積過多,積滿儲存空間,會影響繼續(xù)捕蟲的效果,另外,誘捕的害蟲無法及時被殺死,可能會再次逃出殺蟲器。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太陽能殺蟲器,捕蟲效果好,利用太陽能,無需架設線纜供電,同時,還可以粉碎處理掉誘捕到的害蟲。
[0004]為實現(xiàn)該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包括圓筒狀的殼體、殼體內(nèi)安裝的誘蟲燈、殼體下端設置的集蟲箱、殼體上端設置的太陽能電池板、殼體內(nèi)安裝的加熱裝置、集蟲箱內(nèi)安裝的攪碎裝置、以及殼體上控制加熱裝置啟閉的控制裝置;所述殼體上設有若干錐形的進蟲通孔,進蟲通孔錐端朝向殼體內(nèi)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呈人字形遮蓋在殼體上;所述加熱裝置和攪碎裝置分別與太陽能電池板電連接。
[0006]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殼體內(nèi)側的下部設有擋板,該擋板呈圓錐狀結構,其錐端的開口豎直向下。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攪碎裝置包括攪拌葉和攪拌電機;所述攪拌電機與太陽能電池板電連接。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誘蟲燈波長范圍為350?380nm。
[0009]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加熱裝置包括環(huán)繞設置在殼體內(nèi)壁的加熱絲。
[0010]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控制裝置包括定時器。
[0011]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集蟲箱底部設有若干漏蟲孔。
[0012]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漏蟲孔直徑小于0.5_。
[0013]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0014]I)結構設計合理,生產(chǎn)制造簡單,捕蟲效果好,集蟲箱能有效的盛裝大量的誘捕到的害蟲。
[0015]2)利用太陽能給加熱裝置和攪碎裝置供電,無需架設線纜,節(jié)能環(huán)保。
[0016]3)誘捕到的害蟲進入集蟲箱后,經(jīng)攪碎裝置粉碎處理掉,不會因害蟲累積過多而影響捕蟲效果。
[0017]4)在殼體內(nèi)設有擋板,這樣能夠防止攪碎害蟲時,害蟲被吹起遮蓋住誘蟲燈,以免影響誘捕。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剖視圖。
[0020]圖中:1-殼體;2-誘蟲燈;3_集蟲箱;4_太陽能電池板;5-加熱裝置;6-攪碎裝置;7-控制裝置;8-進蟲通孔;9-擋板;10-攪拌葉;11-攪拌電機;12-加熱絲;13_漏蟲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21 ]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2]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如圖1和圖2所示,包括圓筒狀的殼體1、殼體I內(nèi)安裝的誘蟲燈2、殼體I下端設置的集蟲箱3、殼體I上端設置的太陽能電池板4、殼體I內(nèi)安裝的加熱裝置5、集蟲箱3內(nèi)安裝的攪碎裝置6、以及殼體I上控制加熱裝置5啟閉的控制裝置7 ;所述殼體I上設有若干錐形的進蟲通孔8,進蟲通孔8錐端朝向殼體I內(nèi)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4呈人字形遮蓋在殼體I上;所述加熱裝置5和攪碎裝置6分別與太陽能電池板4電連接。
[0023]需要說明的是,人字形的太陽能電池板4,不僅輻射面積大,接收太陽光能效果好,而且起到了防護罩的作用,可以防止本殺蟲器遭受暴曬、以及灰塵和雨水的侵襲,有效延長了殺蟲器的使用壽命。
[0024]由于進蟲通孔8錐端朝向殼體I內(nèi)側,因此,害蟲由寬口向窄口進入殼體I較容易,而從殼體I內(nèi)向外逃跑非常困難。
[0025]其中,所述殼體I內(nèi)側的下部設有擋板9,該擋板9呈圓錐狀結構,其錐端的開口豎直向下,可以套裝于誘蟲燈2,但應保證擋板9與誘蟲燈2的間隙至少為2mm,以免害蟲堵塞。需要說明的是,殼體I內(nèi)設置的擋板9能夠防止攪碎害蟲時,害蟲被吹起遮蓋住誘蟲燈2,以免影響誘捕。
[0026]其中,所述攪碎裝置6包括攪拌葉10和攪拌電機11 ;所述攪拌電機11與太陽能電池板4電連接。誘捕到的害蟲進入集蟲箱3后,經(jīng)攪拌電機11帶動的攪拌葉10粉碎處理掉,不會因害蟲累積過多而影響捕蟲效果。
[0027]其中,所述誘蟲燈2波長范圍為350?380nm,可以達到較佳的誘捕效果。
[0028]其中,所述加熱裝置5包括環(huán)繞設置在殼體內(nèi)壁的加熱絲12。所述控制裝置7包括定時器。定時器分時段定時接通供給加熱裝置5中加熱絲12的電源,使誘捕到殺蟲器內(nèi)的害蟲受熱死亡,殺蟲效果好。
[0029]其中,所述集蟲箱3底部設有若干漏蟲孔13,經(jīng)攪碎裝置6粉碎的害蟲粉末經(jīng)漏蟲孔13落下,這樣,殺蟲器不會因累積過多害蟲,始終保證有足夠的空間盛裝害蟲,以達到良好的誘捕作用。
[0030]其中,所述漏蟲孔13直徑小于0.5_。需要說明的是,實踐中,盡量減小漏蟲孔13的孔徑,避免害蟲經(jīng)漏蟲孔13逃出殺蟲器。不過實際上,處于集蟲箱3底部靠近漏蟲孔13的害蟲幾乎全都是死亡的害蟲尸體,因此,害蟲逃跑的幾率很低。另外,也不可以將漏蟲孔13的直徑設置的過小,以免發(fā)生堵塞,影響害蟲粉末落下。
[0031]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生產(chǎn)制造簡單,捕蟲效果好,可以實現(xiàn)無人值守,工作穩(wěn)定可靠,利用太陽能板4吸收太陽能給加熱裝置5和攪碎裝置6供電,無需架設線纜,節(jié)能環(huán)保。
[0032]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33]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包括圓筒狀的殼體⑴、殼體⑴內(nèi)安裝的誘蟲燈⑵;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I)下端設置的集蟲箱(3)、殼體(I)上端設置的太陽能電池板(4)、殼體(I)內(nèi)安裝的加熱裝置(5)、集蟲箱(3)內(nèi)安裝的攪碎裝置(6)、以及殼體(I)上控制加熱裝置(5)啟閉的控制裝置(7);所述殼體(I)上設有若干錐形的進蟲通孔(8),進蟲通孔(8)錐端朝向殼體(I)內(nèi)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4)呈人字形遮蓋在殼體(I)上;所述加熱裝置(5)和攪碎裝置(6)分別與太陽能電池板(4)電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I)內(nèi)側的下部設有擋板(9),該擋板(9)呈圓錐狀結構,其錐端的開口豎直向下。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攪碎裝置(6)包括攪拌葉(10)和攪拌電機(11);所述攪拌電機(11)與太陽能電池板(4)電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誘蟲燈(2)波長范圍為 350 ?380n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熱裝置(5)包括環(huán)繞設置在殼體(I)內(nèi)壁的加熱絲(12)。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7)包括定時器。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蟲箱(3)底部上設有若干漏蟲孔(13)。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漏蟲孔(13)直徑小于.0.5mm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太陽能殺蟲器,包括圓筒狀的殼體、殼體內(nèi)安裝的誘蟲燈、殼體下端設置的集蟲箱、殼體上端設置的太陽能電池板、殼體內(nèi)安裝的加熱裝置、集蟲箱內(nèi)安裝的攪碎裝置、以及殼體上控制加熱裝置啟閉的控制裝置;所述殼體上設有若干錐形的進蟲通孔,進蟲通孔錐端朝向殼體內(nèi)側;所述太陽能電池板呈人字形遮蓋在殼體上;所述加熱裝置和攪碎裝置分別與太陽能電池板電連接。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生產(chǎn)制造簡單,捕蟲效果好,集蟲箱能有效的盛裝誘捕到的害蟲。由于利用太陽能給加熱裝置和攪碎裝置供電,無需架設線纜,節(jié)能環(huán)保。另外,誘捕到的害蟲進入集蟲箱后,經(jīng)攪碎裝置粉碎處理掉,不會因害蟲累積過多而影響捕蟲效果。
【IPC分類】A01M1-04, A01M1-10
【公開號】CN204518954
【申請?zhí)枴緾N201520227227
【發(fā)明人】李豐伯, 李曉毓, 崔譜, 方樂金, 傅瑛
【申請人】黃山學院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