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農業(y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
背景技術:
茶葉采摘技術是茶樹栽培技術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既是茶葉收獲的過程,也是促進茶樹生長發(fā)育、培養(yǎng)樹冠、增加產量、提高茶葉品質的有效措施,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科學實驗已證明,茶葉的采摘與茶樹的生長發(fā)育有著密切的關系,采收的茶葉是茶樹的新梢,是制作茶的原料,也是茶樹的重要營養(yǎng)器官。新稍上成熟的葉子是茶樹進行光合作用的和呼吸作用的場所,但是當頂端的葉子發(fā)育過好的時候就會出現(xiàn)頂端優(yōu)勢,導致茶樹整體生長的不好。因此,茶葉的采摘具有多重好處。
名優(yōu)茶生產在我國茶葉產業(yè)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市場份額及出口創(chuàng)匯額連續(xù)多年在各大茶類中占據首位,成為茶葉產業(yè)的主要經濟支柱之一,然而近來年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經濟的繁榮,產業(yè)結構的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大量轉移,使得茶葉的采摘成為了一個難題,傳統(tǒng)的手動采摘勞動力度大,效率低下,所以,想要大力發(fā)展茶葉產業(yè)就要先發(fā)展茶葉采摘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包括出氣孔、散熱器和背負帶,所述采摘提手的上方設置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的底部安裝有出氣孔,所述采摘提手的下方位置固定有刀具帶,且刀具帶的右側連接有傳動裝置,所述傳動裝置右端設置有氣缸,所述氣缸的上端安裝有把手,所述把手的上方固定有手動開關,所述散熱器的上方安裝有出風口,所述散熱器的下方連接有驅動電機,所述高壓膠管的右側設置有散熱器,所述驅動電機的左側固定有油箱開關,所述驅動電機下端安裝有油箱,所述油箱的下方位置固定有背負架,所述背負帶的兩端連接有背負架。
優(yōu)選的,所述采摘提手的外層設置有保護套。
優(yōu)選的,所述傳動裝置的下方設置有膠管接頭。
優(yōu)選的,所述油箱的外側固定有水位刻度線。
優(yōu)選的,所述驅動電機的右側安裝有調速器。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大功率驅動電機,采摘速度快,且散熱效果好,不會造成燙傷,水位刻度線方便觀察油箱內的使用情況,刀具帶為不銹鋼板,抗腐蝕和耐磨性出眾,采摘效率高,具有良好的耐用性,采摘提手可進行雙人大規(guī)模茶葉的采摘,單人采摘,啟動非常方便,操作簡便,適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采摘裝置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背負裝置示意圖。
圖中:1、出氣孔,2、采摘提手,3、固定架,4、把手,5、手動開關,6、刀具帶,7、傳動裝置,8、氣缸,9、散熱器,10、出風口,11、背負帶,12、高壓膠管,13、油箱開關,14、油箱,15、驅動電機,16、背負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包括出氣孔1、散熱器9和背負帶11,采摘提手2的上方設置有固定架3,固定架3的底部安裝有出氣孔1,采摘提手2的下方位置固定有刀具帶6,采摘提手2的外層設置有保護套,且刀具帶6的右側連接有傳動裝置7,傳動裝置7的下方設置有膠管接頭,傳動裝置7右端設置有氣缸8,氣缸8的上端安裝有把手4,把手4的上方固定有手動開關5,散熱器9的上方安裝有出風口10,散熱器9的下方連接有驅動電機15,高壓膠管12的右側設置有散熱器9,驅動電機15的左側固定有油箱開關13,驅動電機15的右側安裝有調速器,驅動電機15下端安裝有油箱14,油箱14的外側固定有水位刻度線,油箱14的下方位置固定有背負架16,背負帶11的兩端連接有背負架16。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背負式單人茶葉采摘機時,首先打開油箱開關13,然后啟動驅動電機15,使之開始正常運作,油箱14內的油通過高壓膠管12運輸到氣缸8中,同時散熱器9進行散熱,氣缸8進行來回往返運動,出氣孔1產生向內的風,進行茶葉的收集,氣缸8與傳動裝置7電連接,而刀具帶6在傳動裝置7的帶動下進行高速的旋轉,手動開關5可進行調速和刀具帶6運行的停止,最終實現(xiàn)茶葉的采摘。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