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尤指其提供一種利用于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不僅可減少魚只脫鉤的機會,且于鉤到障礙物時,亦仍可保有假餌本體,以達到大幅提升使用效益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
背景技術:
由于喜好釣魚活動的人士愈來愈多,因此坊間釣魚用具的發(fā)展也愈來愈多樣化及專業(yè)化;以魚餌來說,傳統(tǒng)以真餌來引誘魚只上鉤,但因真餌無法長期重復使用以及中餌時容易脫鉤,業(yè)者發(fā)展出更專業(yè)化的假餌,由于魚只非常容易追逐攻擊在視覺上顏色光亮鮮艷的食物來源,因此目前的假餌不僅顏色光亮鮮艷,且可通過釣竿的操作,帶動假餌模擬于水中游動的情形,以吸魚只追逐攻擊。請參閱圖1所示,目前假餌的型式是于硬質(zhì)的本體10 上噴涂有多樣的光鮮色彩,并于頭端裝設有一壓水板11,于該壓水板11上則裝設有第一鉤環(huán)12,以供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釣線13,而可通過釣竿的操作及壓水板11的作用,而可帶動假餌本體10模擬真魚于水中上下游動的情景,以誘使較大的魚只追逐攻擊,另于假餌本體10的下腹部及尾端分別固設有第二鉤環(huán)14及第三鉤環(huán)15,并于該第二鉤環(huán)14及第三鉤環(huán)15上鉤掛釣鉤16、17,使得當魚只追逐攻擊而以口部咬食假餌時,可同時將下腹部的釣鉤16或者尾端的釣鉤17含入口部,再由釣魚者收拉釣線13,使下腹部的釣鉤16或者尾端的釣鉤17鉤住魚只口部,即可使魚只中餌,然而該假餌的型式仍具有下列的缺弊1、由于以假餌垂釣時,必須隨時操作釣竿拉放釣線13,以使得假餌本體10模擬真魚于水中上下游動的情景,然而在拉放的過程中,有可能使下腹部的釣鉤16或者尾端的釣鉤17鉤掛到水面下的障礙物,倘若無法脫鉤時,則必須扯斷釣線13,才能使釣竿脫離窘境; 然而當扯斷釣線13時,假餌因鉤掛著釣鉤16、17而仍留在水面下,造成假餌掛底的情形,不僅釣魚者金錢損失,且假餌會有污染釣場及魚只誤食的情形。2、由于釣線13可按照實際釣魚需求選擇不同粗細的號數(shù),惟當中餌的魚只大小超出預期,使得釣線13無法負荷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而扯斷時,假餌將會被魚只咬走,不僅釣魚者金錢損失,且假餌存留于魚只口中,會影響魚只的存活率。3、當魚只追逐攻擊而以口部咬食硬質(zhì)的假餌本體10時,由于釣魚者同時以釣竿拉引釣線13使假餌搖擺滑出魚只口部,再加上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將直接引動到下腹部的釣鉤16或者尾端的釣鉤17,而容易使釣鉤16、17造成脫鉤的情形,影響釣魚者的漁獲量。4、雖然假餌本體10于下腹部及尾端分別鉤掛釣鉤16、17,當中餌以其中一釣鉤16 鉤住魚只口部時,以其他魚只來看,該魚只似乎已經(jīng)咬中目標食物,此時其他魚只便不會再追逐攻擊該假餌,因此下竿一次僅能釣到一只,而無法以另外的釣鉤17同時釣上另外一只魚,亦即難有一箭雙雕的情形。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設計人遂以其多年的經(jīng)驗,針對目前所面臨的問題深入研究,經(jīng)過長期努力的研究與試作,終究研創(chuàng)出一種可減少魚只脫鉤,且可確保假餌本體, 以大幅改善現(xiàn)有的缺弊,此即為本實用新型的設計宗旨。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提供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于假餌本體頭端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而假餌本體內(nèi)則裝設有卷線盒,并于卷線盒內(nèi)設有至少一可穿伸出假餌本體的伸縮式子線,再于該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由此,于釣鉤鉤掛到障礙物時, 由于鉤掛釣鉤的伸縮式子線受力拉出,而可先行扯斷舍棄伸縮式子線,使母線仍綁設假餌本體,以確保假餌本體可以收回使用,進而避免假餌本體掛底造成金錢損失及污染釣場的情形。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二是提供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于假餌本體頭端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而假餌本體內(nèi)則裝設有卷線盒,并于卷線盒內(nèi)設有至少一可穿伸出假餌本體的伸縮式子線,再于該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由此,于中餌的魚只大小超出預期而無法負荷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時,由于鉤掛釣鉤的伸縮式子線受力拉出,而可先行扯斷,使母線仍綁設假餌本體,以確保假餌本體可以收回使用,進而避免假餌本體被魚只咬走造成金錢損失及影響魚只的存活率。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三是提供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于假餌本體頭端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而假餌本體內(nèi)則裝設有卷線盒,并于卷線盒內(nèi)設有至少一可穿伸出假餌本體的伸縮式子線,再于該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由此,當魚只以口部咬食硬質(zhì)的假餌本體,而釣魚者同時以釣竿拉引假餌本體搖擺滑出魚只口部時,由于伸縮式子線與假餌本體為撓性的連結(jié),而不會將假餌本體及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引動到伸縮式子線外端部的釣鉤上,進而避免釣鉤造成脫鉤的情形,而確保釣魚者的漁獲量。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四是提供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于假餌本體頭端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而假餌本體內(nèi)則裝設有卷線盒,并于卷線盒內(nèi)設有兩根可穿伸出假餌本體的伸縮式子線,再于各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由此,于其中一釣鉤中餌時,可利用伸縮式子線伸出而使魚只與假餌本體間保持適當距離,以造成該魚只仍處于追逐攻擊假餌的假象,并同時引誘其他魚只加入追逐攻擊該假餌,而可以另外的釣鉤同時釣上另外一只魚,進而造成一箭雙雕的情形,以增進漁獲量。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包含有假餌本體,于頭端裝設有第一鉤環(huán),以供綁設母線;卷線盒,裝設于假餌本體內(nèi),該卷線盒圈繞有至少一具有適當長度的伸縮式子線, 該伸縮式子線能夠伸縮穿伸出假餌本體,供鉤掛釣鉤。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假餌本體于表面噴涂有多樣的光鮮色彩。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假餌本體更頭端裝設有壓水板。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卷線盒內(nèi)設有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于轉(zhuǎn)盤的外環(huán)圈則分別圈繞有伸縮式子線。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樞設于一心軸上,并于盤面上卷繞彈片,該彈片一端固定于盤面上,另一端則固定于心軸上,而能夠自動拉伸卷收伸縮式子線。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卷線盒內(nèi)的伸縮式子線較細于綁設假餌本體的母線。[0020]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卷線盒內(nèi)的伸縮式子線于穿伸出假餌本體的外端部裝設有鉤環(huán),以供鉤掛釣鉤。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中,該卷線盒內(nèi)圈繞有兩根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一伸縮式子線及第二伸縮式子線,該第一伸縮式子線及第二伸縮式子線分別伸縮穿伸出假餌本體的尾端及下腹部,供分別鉤掛第一釣鉤及第二釣鉤。
圖1為現(xiàn)有假餌的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分解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組合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使用示意圖(一);圖5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使用示意圖(二);圖6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使用示意圖(三);圖7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使用示意圖(四)。附圖標記說明背景技術部分10-本體;11-壓水板;12-第一鉤環(huán);13-釣線;14-第二鉤環(huán); 15-第三鉤環(huán);16-釣鉤;17-釣鉤;本實用新型部分20-假餌本體;21-第一鉤環(huán);22-壓水板;23-母線;30-卷線盒;31-第一轉(zhuǎn)盤;311-心軸;312-彈片;32-第二轉(zhuǎn)盤;33-第一伸縮式子線;34-第二伸縮式子線;35-第二鉤環(huán);36-第三鉤環(huán);37-第一釣鉤;38-第二釣鉤。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貴審查員對本實用新型作更進一步的了解,茲舉一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述如后請參閱圖2、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假餌結(jié)構,其包含有假餌本體20及裝設于假餌本體20內(nèi)的卷線盒30,該假餌本體20為硬質(zhì)材料所制成,并于表面噴涂有多樣的光鮮色彩,其于頭端裝設有第一鉤環(huán)21,于本實施例中,該假餌本體20于頭端裝設有一壓水板22, 再于壓水板22上固設第一鉤環(huán)21,第一鉤環(huán)21供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23,該母線23 按照實際釣魚需求選擇不同粗細的號數(shù),通過釣魚者操作釣竿而可帶動假餌本體20模擬真魚于水中上、下游動的情景;其中,該卷線盒30內(nèi)設有至少一可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于本實施例中,該卷線盒30內(nèi)迭設有兩個可自動彈性復歸的第一轉(zhuǎn)盤31及第二轉(zhuǎn)盤32,于第一轉(zhuǎn)盤31及第二轉(zhuǎn)盤32的外環(huán)圈則分別圈繞有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以第一轉(zhuǎn)盤31而言,其樞設于一心軸311上,并于盤面上卷繞彈片312, 該彈片312 —端固定于盤面上,另端則固定于心軸311上,因此當拉伸第一伸縮式子線33 時,可帶動第一轉(zhuǎn)盤31沿著心軸311轉(zhuǎn)動,并且卷縮彈片312,而當釋放第一伸縮式子線33 時,則可利用彈片312的彈性回復力,帶動第一轉(zhuǎn)盤31沿著心軸311反向轉(zhuǎn)動,以自動卷收第一伸縮式子線33,該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按照實際釣魚需求選擇不同粗細的號數(shù),一般而言,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較細于母線23 ;本實施例是將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分別穿伸出假餌本體20的尾端與下腹部,并于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的外端部裝設有第二鉤環(huán)35及第三鉤環(huán)36, 以防止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及第二伸縮式子線34自動卷收回卷線盒30內(nèi),并供鉤掛第一釣鉤37及第二釣鉤38。請參閱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假餌于垂釣時,釣魚者操作釣竿以使得假餌本體 20模擬真魚于水中上下游動的情景,若在拉放的過程中,不小心使尾端的第一釣鉤37鉤掛到水面下的障礙物而無法脫鉤時,由于鉤掛第一釣鉤37的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受力拉出,且其較細于母線23,因此釣魚者可扯斷舍棄第一伸縮式子線33,使假餌本體20脫離第一釣鉤 37,且保持綁設于母線23,此即可確保假餌本體20可以收回再使用,進而避免假餌本體20 掛底造成金錢損失及污染釣場的情形。請參閱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假餌的第一伸縮式子線33雖可按照實際釣魚需求選擇不同粗細的號數(shù),惟當中餌的魚只大小超出預期,使得第一伸縮式子線33無法負荷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時,由于鉤掛第一釣鉤37的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受力拉出,且其較細于母線 23,因此第一伸縮式子線33會先行扯斷,使假餌本體20脫離第一釣鉤37,且保持綁設于母線23,此即可確保假餌本體20可以收回再使用,進而避免假餌本體20被魚只咬走造成金錢損失及影響魚只的存活率。請參閱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當魚只以口部咬食硬質(zhì)的假餌本體20,而釣魚者同時以釣竿拉引假餌本體20搖擺滑出魚只口部時,由于第一伸縮式子線33與假餌本體20為撓性的連結(jié),而不會將假餌本體20及魚只拉扯竄動的力量引動到第一伸縮式子線33外端部的第一釣鉤37上,進而避免第一釣鉤37造成脫鉤的情形,而確保釣魚者的漁獲量。請參閱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當?shù)谝会炪^37中餌時,可利用第一伸縮式子線33受力拉出而使魚只與假餌本體20間保持適當距離,以造成該魚只仍處于追逐攻擊假餌本體 20的假象,并同時可引誘其他魚只加入追逐攻擊該假餌本體20,而可以另外的第二釣鉤38 同時釣上其他的魚只,進而造成一箭雙雕的情形,以增進漁獲量。據(jù)此,本實用新型不僅可更加有效確保假餌本體可以收回再使用,且可有效避免脫鉤的情形及增加釣魚者的漁獲量,實為一深具實用性及進步性的設計,然未見有相同的產(chǎn)品及刊物公開,從而允符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請。
權利要求1.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包含有假餌本體,于頭端裝設有第一鉤環(huán),以供綁設母線;卷線盒,裝設于假餌本體內(nèi),該卷線盒圈繞有至少一具有適當長度的伸縮式子線,該伸縮式子線能夠伸縮穿伸出假餌本體,供鉤掛釣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假餌本體于表面噴涂有多樣的光鮮色彩。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假餌本體更頭端裝設有壓水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卷線盒內(nèi)設有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于轉(zhuǎn)盤的外環(huán)圈則分別圈繞有伸縮式子線。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樞設于一心軸上,并于盤面上卷繞彈片,該彈片一端固定于盤面上,另一端則固定于心軸上,而能夠自動拉伸卷收伸縮式子線。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卷線盒內(nèi)的伸縮式子線較細于綁設假餌本體的母線。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卷線盒內(nèi)的伸縮式子線于穿伸出假餌本體的外端部裝設有鉤環(huán),以供鉤掛釣鉤。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特征在于,該卷線盒內(nèi)圖繞有兩根具有適當長度的第一伸縮式子線及第二伸縮式子線,該第一伸縮式子線及第二伸縮式子線分別伸縮穿伸出假餌本體的尾端及下腹部,供分別鉤掛第一釣鉤及第二釣鉤。
專利摘要一種釣魚用假餌結(jié)構,其包含有假餌本體及裝設于假餌本體內(nèi)的卷線盒,該假餌本體于頭端裝設有第一鉤環(huán),以供綁設一連結(jié)于釣竿的母線,而可由釣竿操作帶動假餌本體于水中游動,其中,該卷線盒內(nèi)設有至少一可自動彈性復歸的轉(zhuǎn)盤,并于該轉(zhuǎn)盤上圈繞一穿伸出假餌本體的伸縮式子線,再于該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裝設有第二鉤環(huán),以供鉤掛釣鉤;由此,利用伸縮式子線的外端部鉤掛釣鉤,不僅于鉤到障礙物時,可更加有效確保假餌本體可以收回再使用,且于中餌時可有效避免脫鉤的情形及增加釣魚者的漁獲量,進而達到大幅提升使用效益。
文檔編號A01K85/00GK202269296SQ201120305890
公開日2012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10月29日
發(fā)明者林明輝 申請人:林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