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本發(fā)明實施例方法包括: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本發(fā)明實施例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專利說明】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通信【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現(xiàn)實生活中出現(xiàn)身份鑒權的場景非常多,例如開門、物品簽收、刷卡付款、操作許可等等,在這些場景中雖然發(fā)起身份鑒權的業(yè)務目的不同,但對于身份鑒權效果的要求是類似的,如簡單高效、安全可靠。
[0003]為了實現(xiàn)這樣的效果,就產(chǎn)生了身份鑒權過程的各個控制點:網(wǎng)絡架構、網(wǎng)元設備、軟件算法、信息管理、流程規(guī)范、角色分工等,即使對于物品簽收這樣簡單的身份鑒權案例來說,也會涉及到了眾多網(wǎng)元,如買家、賣家、承運方、快遞員、收貨人、訂單、物品實物等。在身份鑒權過程上,在這些不同的應用場景中使用的身份鑒權的手段五花八門,例如鑰匙、密碼、指紋、聲音、虹膜、射頻門禁卡、簽字、蓋章、身份證、現(xiàn)金、銀行卡、手機等等。
[0004]上述各個不同鑒權的場景中,由于鑒權規(guī)則、基礎設施、參與人員各不相同,對參與鑒權的各方都造成很大不便,且會導致系統(tǒng)重復建設,效率低下,資金浪費。
【發(fā)明內(nèi)容】
[0005]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對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006]本發(fā)明實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鑒權方法,包括:
[0007]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008]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09]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中,在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0010]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011]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0012]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0013]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或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實現(xiàn)方式或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0014]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0015]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016]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一方面的第五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包括:
[0017]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0018]本發(fā)明實施例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鑒權方法,包括:
[0019]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0020]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所述第一設備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021]或者,
[0022]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所述第一設備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接收的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023]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二方面,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0024]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025]本發(fā)明實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包括:
[0026]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027]處理單元,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28]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在所述鑒權單元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029]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或第三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二種實現(xiàn)方式中,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0030]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或第三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三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0031]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或第三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或第三方面的第二中實現(xiàn)方式或第三方面的第三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四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032]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四種實現(xiàn)方式,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三方面的第五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處理單元具體用于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0033]所述接收單元可以為接收器,所述處理單元可以為處理器。
[0034]本發(fā)明實施例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種設備,包括:
[0035]發(fā)送單元,用于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0036]接收單元,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時,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037]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接收的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038]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四方面,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第四方面的第一種實現(xiàn)方式中,所述發(fā)送單元還用于發(fā)送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039]所述接收單元可以為接收器,所述發(fā)送單元可以為發(fā)送器。
[0040]從以上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發(fā)明實施例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41]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根據(jù)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本發(fā)明實施例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42]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3]圖2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4]圖3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5]圖4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6]圖5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7]圖6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8]圖7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49]圖8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設備的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0050]圖9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另一個實施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51]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鑒權方法、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及設備,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052]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方案,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的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0053]請參閱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一個實施例包括:
[0054]101、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055]移動通訊行業(yè)經(jīng)過長期的發(fā)展演進和規(guī)模商用,已經(jīng)形成了非常成熟的鑒權技術,包括網(wǎng)絡架構、網(wǎng)元設備、軟件算法、信息管理、流程規(guī)范、角色分工等各個控制點,只要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將此身份鑒權能力對外開放,那么任何第三方的設備可以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身份鑒權能力進行鑒權;
[0056]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安裝有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身份鑒權能力,第一設備為安裝了鑒權應用,并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訊能力的設備。
[0057]102、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58]需要說明的是,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內(nèi),會預先保存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即可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59]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根據(jù)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060]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會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下面以一具體實施例作出詳細說明。
[0061]請參閱圖2,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
[0062]201、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063]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若設備之間建立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例如,若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建立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獲取第一設備的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
[0064]建立對應關系時,可以是如用戶在買設備(如汽車)后,建立自己的手機與設備(如汽車)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用戶獲知汽車的車架號信息后,將汽車標識信息(如車架號信息)及自己的手機號發(fā)送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建立對應關系時,也可以是用戶購物時,建立了發(fā)貨員手機號,與用戶的手機號之間的對應關系,此時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從購物網(wǎng)站獲取,也可以是接收自發(fā)貨員通過手機發(fā)送的,此處不作具體限定。
[0065]需要說明的是,設備的標識信息可以是用戶的手機號,用戶具有使用權的汽車的車架號信息等信息,此處不作具體限定。
[0066]202、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067]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安裝有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身份鑒權能力,第一設備為安裝了鑒權應用,并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訊能力的設備。
[0068]第一設備可以是汽車,第二設備是移動終端(如手機等),或者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都是移動終端等,此處不作限定。
[0069]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在滿足鑒權發(fā)生條件時獲取的,滿足鑒權發(fā)生條件可以是用戶使用第一設備對第二設備鑒權時,如用戶想用手機(第二設備)想開汽車(第一設備)門,通過汽車內(nèi)的感應裝置,獲取用戶手機的手機號碼,或者手機感應到汽車,向汽車發(fā)送手機號。
[0070]可以理解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標識信息為第一設備發(fā)送的同時,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第二設備發(fā)送的,這種情況下,第二設備也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信的能力,也可以安裝有與第一設備相同的鑒權應用。
[0071]203、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72]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以及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內(nèi),獲取的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即可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73]第一設備接收到反饋的判斷結果后,可以做出相應的響應操作,如第一設備為汽車,第二設備為用戶手機時,在反饋的判斷結果為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對應時,汽車開門,不對應時,可以反饋一個開門失敗信息給用戶手機,或者無操作。
[0074]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根據(jù)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075]其次,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直接利用獲取的設備之間的標識信息進行鑒權,增強了通用性。
[0076]圖1或圖2所示的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還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是跟第一標識信息一起發(fā)送的,也可以是單獨發(fā)送的此處不作限定,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下面對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還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的實施例作出詳細說明。
[0077]請參閱圖3,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
[0078]301、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079]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存儲有合法鑒權應用標識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開放的身份鑒權能力開發(fā)的鑒權應用,會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注冊該應用的合法性,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審批鑒權應用合法性注冊申請,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登記鑒權應用的標識信息后,該鑒權應用即為合法鑒權應用,安裝有合法的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擁有合法的鑒權資格。
[0080]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若設備之間建立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例如,若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建立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獲取第一設備的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
[0081]建立對應關系時,可以是如用戶在購買設備(如汽車)后,建立自己的手機與設備(如汽車)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用戶獲知汽車的車架號信息后,將汽車標識信息(如車架號信息)及自己的手機號發(fā)送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建立對應關系時,也可以是用戶購物時,建立了發(fā)貨員手機號,與用戶的手機號之間的對應關系,此時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從購物網(wǎng)站獲取,也可以是接收自發(fā)貨員通過手機發(fā)送的,此處不作具體限定。
[0082]需要說明的是,設備的標識信息可以是用戶的手機號,用戶具有使用權的汽車的車架號信息等信息,此處不作具體限定。
[0083]302、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084]本實施例中,第一設備為安裝了鑒權應用,該鑒權應用對應有一起標識作用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第一設備為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訊能力的設備。
[0085]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還接收有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是跟第一標識信息一起發(fā)送的,也可以是單獨發(fā)送的,此處不作限定。
[0086]第一設備可以是汽車,第二設備是移動終端(如手機等),或者第一設備和第二設備都是移動終端等,此處不作限定。
[0087]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在滿足鑒權發(fā)生條件時獲取的,如用戶想用手機(第二設備)想開汽車(第一設備)門,通過汽車和手機內(nèi)的感應裝置,手機感應到汽車,向汽車發(fā)送手機號信息。
[0088]可以理解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一標識信息為第一設備發(fā)送的同時,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第二設備發(fā)送的,這種情況下,第二設備也安裝了鑒權應用,該鑒權應用對應有一起標識作用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第二設備也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信的能力。
[0089]303、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判斷第一設備是否具有鑒權資格,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304,若否,則結束流程。
[0090]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跟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對比,判斷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是否為自身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若是,則第一設備具有鑒權資格,執(zhí)行步驟304,若否,可以結束流程,也可以返回不合法應用提示信息,此處不作限定。
[0091]304、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92]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以及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內(nèi),獲取的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即可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093]第一設備接收到反饋的判斷結果后,可以做出相應的響應操作,如第一設備為汽車,第二設備為用戶手機時,在反饋的判斷結果為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對應時,汽車開門,不對應時,可以反饋一個開門失敗信息給用戶手機,或者無操作。
[0094]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根據(jù)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095]其次,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可以根據(jù)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及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對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進行判斷,增加了安全度,限制了無效的鑒權請求。
[0096]下面從另一側來描述鑒權方法,請參閱圖4,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通信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
[0097]401、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0098]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安裝有合法的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身份鑒權能力,第一設備為安裝了鑒權應用,并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訊能力的設備。
[0099]所述鑒權請求中可以包括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第一設備在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前,先獲取了所述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獲取的方式可以是第二設備向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也可以是第二設備自動獲取的,此處不作限定。
[0100]在實際應用中,所述鑒權請求中也可以只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此時第二設備會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101]402、第一設備接收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
[0102]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會獲取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會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03]即該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104]本實施例中,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鑒權請求中可以包括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或者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使得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105]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設備還可以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該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的發(fā)送方式可以是:所述鑒權請求中還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也可以是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單獨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此處不作限定。
[0106]下面以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單獨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為例作出詳細說明,請參閱圖5,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
[0107]501、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0108]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存儲有合法鑒權應用標識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利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開放的身份鑒權能力開發(fā)的鑒權應用,會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注冊該應用的合法性,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審批鑒權應用合法性注冊申請,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登記鑒權應用的標識信息后,該鑒權應用即為合法鑒權應用,安裝有合法的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擁有合法的鑒權資格,第一設備為安裝了鑒權應用,該鑒權應用對應有一起標識作用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第一設備為具有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訊能力的設備。
[0109]所述鑒權請求中可以包括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第一設備在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前,先獲取了所述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獲取的方式可以是第二設備向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也可以是第二設備自動獲取的,此處不作限定。
[0110]在實際應用中,所述鑒權請求中也可以只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此時第二設備會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111]502、第一設備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移動通訊鑒權平臺;
[0112]第一設備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跟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對比,判斷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是否為自身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若是,則具有鑒權資格,在第一設備具有鑒權資格時,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13]503、第一設備接收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
[0114]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會獲取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會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15]即該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116]本實施例中,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鑒權請求中可以包括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或者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使得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117]其次,第一設備還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以使得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對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進行判斷,增加了安全度,限制了無效的鑒權請求。
[0118]為便于理解,下面以第一設備為汽車,第二設備為手機為例,結合一具體應用場景對上述實施例中描述的鑒權方法進行詳細描述,請參閱圖6,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鑒權方法的另一個實施例包括:
[0119]601、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120]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若設備之間建立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如汽車和用戶手機建立對應關系時,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即可獲取第一設備的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
[0121]建立對應關系時,可以是如用戶在購買汽車后,建立自己的手機與汽車的標識信息的對應關系,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可以是用戶獲知汽車的車架號信息后,將汽車車架號信息及自己的手機號發(fā)送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即建立了汽車車架號信息和用戶手機號信息的對應關系。
[0122]本實施例中,第一設備為用戶的汽車,第二設備為用戶的手機,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僅以第一設備,第二設備分別為汽車,手機為例,在實際應用中,還可以為其他設備或者移動終端等,不作具體限定。
[0123]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例以汽車的標識信息為汽車的車架號信息,手機的標識信息為手機號為例做出說明,具體此處不作限定。
[0124]602、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汽車發(fā)送的車架號信息和手機號信息;
[0125]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為對外開放了身份鑒權能力,存儲有合法鑒權應用標識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安裝有合法的鑒權應用的設備即可擁有合法的鑒權資格。
[0126]汽車和手機上都安裝有能夠與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通信的鑒權應用,本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還接收有汽車發(fā)送的汽車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汽車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是跟汽車的車架號信息一起發(fā)送的,也可以是單獨發(fā)送的,此處不作限定。
[0127]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汽車車架號信息和用戶手機的手機號信息為第一設備發(fā)送的,用戶手機的手機號信息為汽車在滿足鑒權發(fā)生條件時獲取的,如用戶想用手機(第二設備)想開汽車(第一設備)門,通過汽車和手機內(nèi)的感應裝置,手機感應到汽車,向汽車發(fā)送手機號信息。
[0128]可以理解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汽車車架號信息為汽車發(fā)送的同時,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用戶手機號信息可以為手機發(fā)送的。
[0129]603、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汽車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判斷汽車是否具有鑒權資格,若是,則執(zhí)行步驟604,若否,則結束流程。
[0130]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汽車的鑒權應用的信息可以跟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對比,判斷汽車的鑒權應用的信息是否為自身支持的合法應用標識信息,若是,則汽車具有鑒權資格,執(zhí)行步驟604,若否,可以結束流程,也可以返回不合法應用提示信息,此處不作限定。
[0131]604、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車架號信息和手機號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車架號信息和手機號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汽車反饋判斷結果。
[0132]需要說明的是,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以及在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內(nèi),獲取的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汽車車架號信息和手機號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即可判斷汽車車架號信息和手機號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汽車反饋判斷結果。
[0133]汽車接收到反饋的判斷結果后,可以做出相應的響應操作,如在反饋的判斷結果為汽車車架號信息和用戶手機號信息對應時,汽車開門,不對應時,可以反饋一個開門失敗信息給用戶手機,或者無操作。
[0134]下面介紹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實施例,請參閱圖7,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一個實施例包括:
[0135]接收單元701,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136]處理單元702,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37]所述處理單元702還可以用于在所述鑒權單元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138]所述接收單元701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0139]所述接收單元701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0140]所述接收單元701還可以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0141]所述處理單元702還可以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142]所述處理單元702具體用于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0143]本實施例中,接收單元701接收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處理單元702根據(jù)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144]為便于理解,下面以一具體應用場景為例,對本實施例中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內(nèi)部運作流程進行描述:
[0145]接收單元701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0146]處理單元702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47]所述處理單元702還可以在所述鑒權單元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148]所述接收單元701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0149]所述接收單元701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可以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0150]所述接收單元701還可以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0151]所述處理單元702可以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152]所述處理單元702可以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0153]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接收單元701具體可以是接收器,處理單元702可以是處理器(一個或多個),此處不作限定。
[0154]下面介紹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第一設備實施例,請參閱圖8,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設備的一個實施例包括:
[0155]發(fā)送單元801,用于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0156]接收單元802,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時,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157]所述接收單元802還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接收的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0158]所述發(fā)送單元801還可以用于發(fā)送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0159]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接收單元802具體可以是接收器,發(fā)送單元801可以是發(fā)送器,此處不作限定。
[0160]本實施例中,發(fā)送單元801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鑒權請求中可以包括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或者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以使得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由于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因此能夠滿足各種不同場景下的鑒權需要,通用性強,成本低廉,簡單安全。
[0161]下面結合圖3的實施例從硬件角度對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進行描述,請參照圖9,該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包括:接收器901、發(fā)送器902和處理器903 (可以有一個或多個)。
[0162]本發(fā)明實施例涉及的第一設備可以具有比圖9所示出的更多或更少的部件,可以組合兩個或更多個部件,或者可以具有不同的部件配置或設置,各個部件可以在包括一個或多個信號處理和/或專用集成電路在內(nèi)的硬件、軟件或硬件和軟件的組合實現(xiàn)。
[0163]所述接收器901用于執(zhí)行如下操作:
[0164]在設備之間建立對應關系時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0165]所述接收器901還用于執(zhí)行如下操作:
[0166]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及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0167]所述處理器903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判斷第一設備是否具有鑒權資格,若是,則根據(jù)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查找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若否,則結束流程。
[0168]所述發(fā)送器902根據(jù)所述處理器903判斷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向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0169]以上僅結合圖3的方法實施例描述了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一個實施例;本發(fā)明提供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的其他實施例可以參考本實施例,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具體實現(xiàn)的操作可以參考前述各方法實施例中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所執(zhí)行的方法,具體不再贅述。
[0170]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系統(tǒng),裝置和單元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0171]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統(tǒng),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xiàn)。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xiàn)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tǒng),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執(zhí)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0172]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wǎng)絡單元上??梢愿鶕?jù)實際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xiàn)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0173]另外,在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上述集成的單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實現(xiàn),也可以采用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xiàn)。
[0174]所述集成的單元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xiàn)并作為獨立的產(chǎn)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xiàn)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軟件產(chǎn)品的形式體現(xiàn)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chǎn)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wǎng)絡設備等)執(zhí)行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 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0175]以上所述,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鑒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接收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6.根據(jù)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包括: 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7.—種鑒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設備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所述第一設備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或者, 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所述第一設備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接收的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9.一種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第二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 處理單元,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并向所述第一設備反饋判斷結果。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在所述鑒權單元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之前,獲取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
11.根據(jù)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
12.根據(jù)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一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接收單元接收的所述第二標識信息為所述第二設備發(fā)送的。
13.根據(jù)權利要求9至12中任一所述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接收第一設備發(fā)送的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 所述處理單元還用于根據(jù)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單元具體用于根據(jù)所述鑒權應用的信息,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為合法應用。
15.—種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fā)送單元,用于向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發(fā)送鑒權請求; 接收單元,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和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時,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所述接收單元還用于在所述鑒權請求中包括所述第一設備的第一標識信息,接收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反饋的判斷結果,所述判斷結果為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根據(jù)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接收的目標設備的第二標識信息,查找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中設備的標識信息之間的對應關系,判斷所述第一標識信息和所述第二標識信息是否對應后得到的。
16.根據(jù)權利1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送單元還用于發(fā)送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應用的信息至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以使得所述移動通訊鑒權平臺確定所述第一設備的鑒權資格。
【文檔編號】H04W12/06GK104301893SQ201410526279
【公開日】2015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30日
【發(fā)明者】張軍 申請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